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华勤技术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3(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7:40:24·⚡ 决策 10-12 17:41:18 +54s·15.2 天前

华勤技术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44,133股(占总股本0.0161%)可解锁

本公告为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按既定时间表履行的第二期解锁程序,解锁股数仅占总股本0.0161%,对流通盘和每股权益影响可忽略;所引用2025年营收/净利润增速为已审计历史数据,并非新增业绩或指引,无预期差,属例行治理公告,无正期望交易机会。

📄 原文华勤技术↗ 原文
华勤技术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90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不做 华勤技术(603296.SH)
例行股权激励第二期解锁公告,解锁仅24.41万股、占总股本0.0161%,供给冲击可忽略;引用的2025年营收+100.89%/净利润+49.78%为已审计历史数据而非新增指引,无预期差和增量催化,不具备交易edge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华勤技术例行公告25名激励对象第二期解锁24.41万股(占总股本0.0161%),业绩条件引用的是已审计的2025年历史数据,无新增催化,不构成交易机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解锁股份未来上市流通会带来微量供给增加,但0.0161%占比相对日常成交几乎无冲击,且尚未公告实际上市日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该例行、微量解锁不应开仓,直接AVOID

方向:无方向性参考价值:占总股本0.0161%的例行股权激励解锁在A股普遍不产生显著异常收益,不构成事件驱动机会,故不检索先例

涨幅量级:无足够量级,无需以先例校准幅度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317 字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90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5 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44,13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61%。
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
勤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根据公司其他独
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3-034)。

- 1 -

4、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 年 1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
术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02)。
6、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9、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0、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
- 2 -

11、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
格的议案》。
12、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的议案》。
13、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3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1%;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②上述“营业
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③在计算本激励计划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是否
达标时,剔除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283
号):
1、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00.89%;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为 49.78%。
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工持股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本次激励计划仍在职的 28 名激励对象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中,21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绩效考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评级
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

S

A
100%

除 限售 比例 为 100% ;3 名 激励 对象

C

D

5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
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核评级为“S”或“A”,当期个人层面解

2025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当期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4 名激
励对象因降职,公司按其新任岗位所对
应的标准调整其获授股数及可解锁比
例并回购其调减部分。

注:本激励计划目前在职激励对象共 28 人,其中 25 人满足本期解除限售条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

- 4 -

励计划(草案)》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相
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44,133 股(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61%。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已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
量占已获授予限
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汪启军

副总经理

5.4307

2.7153

50.00%

2

廖浩然

副总经理

5.4307

2.7153

50.00%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23 人)

39.8545

18.9827

47.63%

合计(25 人)

50.7159

24.4133

48.14%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25 名激励对象
符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
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
- 5 -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 6 -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7dc7d90c2a · 2026-10-12 17:41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