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华勤技术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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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勤技术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首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仅16.96万股、占总股本0.0112%
这是按既定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例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业绩达标数据来自2025年已审计财报,新增流通股份比例极低且尚未正式上市流通,缺乏可交易的预期差。
📄 原文华勤技术↗ 原文
华勤技术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91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不做 华勤技术(603296.SH)
例行股权激励解锁公告,新增可流通股份仅占总股本0.0112%,且业绩考核数据为已公开的2025年审计结果,无增量预期差和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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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华勤技术确认85名激励对象可解锁16.96万股,仅占总股本0.0112%;公告中的2025年收入、利润增速为既有年度审计数据,不是新的业绩指引或订单,预计对股价影响可忽略。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本次解锁规模仅169,568股、占总股本0.0112%,即使形成减持供给,对流通盘和供需结构的影响也极小。
- 营业收入增长56.02%、净利润增长38.55%是股权激励考核口径下列示的2025年已审计结果,并非本次公告首次披露的新增经营利好。
主要风险
- 若市场将年度高增长表述重新解读为基本面确认,短期可能出现情绪性波动,但该信息并非本次新增事实。
- 后续正式解锁暨上市公告若涉及更大批次或核心人员减持安排,需要另行评估供给冲击。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2 · 影响 weakens
本次公告引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25年财务数据;这些数据用于证明考核达标,并非新发布业绩,不能作为新增做多催化。
检索:华勤技术 2025年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年报 审计 增长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检索不改变AVOID结论。
方向:未使用历史先例;例行、极小比例股权激励解锁本身缺乏交易edge,不需以同类事件涨幅校准。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样本用于设定止盈止损,因最终结论为不做。
形态:未据此评估见光死模式;本次核心问题是无新增事实和量级过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864 字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91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5 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9,56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12%。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勤
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4、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
- 1 -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
术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13)。
6、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
8、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
9、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
10、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的议案》。
11、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2 -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3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283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号):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②上述“营业
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56.02%;
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③在计算本激励计划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是否
净利润增长率为 38.55%。
达标时,剔除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工持股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本次激励计划仍在职的 88 名激励对象
中,69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绩效考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评级
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
A
B
C
D
100%
70%
5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
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核评级为“A”,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为 100%;14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
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当期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70%;2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当期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3 名激励对
象因降职,公司按其新任岗位所对应的
标准调整其获授股数及可解锁比例并
回购其调减部分。
注:本激励计划目前在职激励对象共 88 人,其中 85 人满足本期解除限售条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
励计划(草案)》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相
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69,568 股(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12%。具
体情况如下:
- 4 -
序号
姓名
职务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
量占已获授予限
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王志刚
副总经理
1.1200
0.3360
30.00%
2
李玉桃
董事会秘书
2.6600
0.7980
30.00%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83 人)
56.8400
15.8228
27.84%
合计(85 人)
60.6200
16.9568
27.97%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85 名激励对象
符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
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 5 -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6-091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5 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69,56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12%。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 1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勤
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4、2025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
- 1 -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
术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13)。
6、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
意的核查意见。
8、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
9、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
10、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的议案》。
11、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2 -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3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283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号):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
注:①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②上述“营业
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56.02%;
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③在计算本激励计划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是否
净利润增长率为 38.55%。
达标时,剔除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工持股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本次激励计划仍在职的 88 名激励对象
中,69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个人绩效考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评级
个人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
A
B
C
D
100%
70%
5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
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核评级为“A”,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为 100%;14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
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当期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70%;2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当期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3 名激励对
象因降职,公司按其新任岗位所对应的
标准调整其获授股数及可解锁比例并
回购其调减部分。
注:本激励计划目前在职激励对象共 88 人,其中 85 人满足本期解除限售条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
励计划(草案)》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相
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85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69,568 股(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12%。具
体情况如下:
- 4 -
序号
姓名
职务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
量占已获授予限
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王志刚
副总经理
1.1200
0.3360
30.00%
2
李玉桃
董事会秘书
2.6600
0.7980
30.00%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83 人)
56.8400
15.8228
27.84%
合计(85 人)
60.6200
16.9568
27.97%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85 名激励对象
符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
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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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56671638b8· 2026-10-12 17:44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