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trade登录编辑
🇨🇳 A股公告长春高新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3(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9:04:24·⚡ 决策 10-12 19:07:16 +2m52s·15.0 天前

长春高新披露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公示无异议及核查意见

本次披露是已通过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的股权激励预留授予流程中的例行资格核查和无异议公示,核心授予决定已于2026年9月29日作出;公告未提供新增金额、业绩承诺变化、经营改善或预期差,不具备方向性交易edge。

📄 原文长春高新↗ 原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6-09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不做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61.SZ)
本次仅为既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的例行公示和资格核查,无新增授予条件、财务影响或经营信息,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长春高新公告仅确认19名金赛药业骨干符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资格且公示无异议,属于股权激励例行程序。该事项不改变公司基本面或市场预期,故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股权激励主计划及预留授予议案已分别在此前股东会和董事会阶段通过,本公告仅完成对象资格核查公示。
  • 公告未披露新的授予数量、价格、费用金额、业绩考核调整或经营增量,对短期估值和盈利预期无可交易冲击。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正式授予公告披露的股份数量、摊销费用或考核条件显著超出此前计划,可能产生单独的摊薄或激励预期影响。
  • 投资者可能将金赛药业核心团队激励解读为治理正面信号,但该解读缺乏本公告新增财务事实支撑。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改变结论,最终因无增量事实而AVOID。

方向:无需依赖先例:公告本身无新增经营或资本结构事实,事件方向为中性。

涨幅量级:未进行幅度校准,因为不存在值得交易的增量催化。

形态:程序性股权激励资格核查通常不构成独立事件交易机会;本公告亦无见光死或追涨判断基础。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729 字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6-09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2026 年
8 月 19 日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026 年 9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其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本次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通过公司(含子公司)内部张贴方式将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其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9日
(3)公示方式:告示栏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办公
室及金赛药业薪酬绩效部均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
何异议。
二、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
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对本次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均为在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
和业务骨干,均已与金赛药业签署了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其基本情况属实,不
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9名,不包括长春高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包括长春高新总部及其他控股、全资子公司人员,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13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0d187e1942 · 2026-10-12 19:07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