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长安汽车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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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公告回购股份达总股本2.00251%,系既有回购方案的例行进展披露
这是2026年3月已批准回购方案项下,因回购比例每增加1%而触发的法定例行进展公告。回购用于注销虽对每股权益有长期正面意义,但方案、金额区间、价格上限和用途均为市场已知信息,本条仅更新执行进度,累计使用约9.66亿元(A股5.74亿+B股折3.92亿),仍在10亿-20亿元总授权区间内,没有提额、加速、超预期买入或新承诺,预期差不足,不具备事件驱动的短线正edge。
📄 原文长安汽车↗ 原文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2%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8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2%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做 长安汽车(000625.SZ)
回购达2%仅为2026年3月已授权方案的法定例行进展披露,无新增金额、用途或超预期执行,预期差不足,无事件驱动edge,不追高。
不做 长安B(200625.SZ)
B股回购同样在既定3亿-6亿港元授权内常规推进,进度公告不构成新增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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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长安汽车回购达2%只是3月已通过回购方案的例行进度披露,金额与节奏均在既定授权内,无新增事实或预期差,不构成可交易催化,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主要风险
- 回购为持续性买盘但属已知信息,公告本身不排除次日受情绪面影响高开,追入存在见光回落风险;若后续公司上调回购金额或披露超预期加速才需重新评估。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支持不做:不为已知回购方案的执行进度开立新仓
方向:例行回购进度披露通常不产生独立事件行情,真正的催化在方案预案/股东会通过等阶段,进度公告多为noise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用于校准幅度,且本条无预期差,不需要据此定tp/sl
形态:阈值型进展公告一般不驱动方向性重定价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29 字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8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2%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用
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含),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7.16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 B 股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17 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
次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经测算,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17.1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7.04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6.17 港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6.04 港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5 日、2026 年 3 月 3 日、2026 年 4 月 3
日、2026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28)、《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
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198,506,47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0251%,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 A 股股份 68,234,99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8835%。其中,最高成交
价为 10.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8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74,316,151.04 元(不含
交易费用)。
回购 B 股股份 130,271,4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1416%。其中,最高成
交价为 4.03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0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56,504,266.54 港元
(不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 391,671,530.61 元(按 2026 年 10 月 9 日港币对人民
币汇率中间价 1: 0.85798 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
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2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8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2%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 年 3 月 19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用
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
(含),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7.16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 B 股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6.17 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
次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经测算,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17.1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7.04 元/股,回购 B 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 6.17 港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6.04 港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5 日、2026 年 3 月 3 日、2026 年 4 月 3
日、2026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28)、《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
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198,506,47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0251%,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 A 股股份 68,234,99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8835%。其中,最高成交
价为 10.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8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74,316,151.04 元(不含
交易费用)。
回购 B 股股份 130,271,4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1416%。其中,最高成
交价为 4.03 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0 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56,504,266.54 港元
(不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 391,671,530.61 元(按 2026 年 10 月 9 日港币对人民
币汇率中间价 1: 0.85798 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
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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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dbc2d5940f· 2026-10-12 19:10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