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朗坤科技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标的无直接敞口
北京时间·🕒 发布 18:20:28·⟳ 抓取 18:25:24 +4m56s·⚡ 决策 10-12 18:27:07 +1m43s·15.3 天前
朗坤科技实控人之一陈建湘离婚分割520万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控制权保持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仅为实控人婚姻关系解除后的股权财产分割,属非交易过户;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将张丽音股份与陈建湘合并计算,明确不改变实际控制人与控制权稳定,不触及要约收购,且双方承诺合并计算减持额度、不规避减持规则。对公司经营、盈利、现金流及证券供需均无方向性影响,既无做多催化也不满足做空红线。
📄 原文朗坤科技↗ 原文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4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
不做 朗坤科技(301305.SZ)
实控人离婚股权分割为非交易过户,附带一致行动协议、明确控制权与表决权(22.14%)不变、不触及要约收购、不规避减持约束;无经营/盈利/供需方向性增量,既无做多edge也不满足做空强催化,不做。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朗坤科技实控人离婚分割520万股为非交易过户,配合一致行动协议维持22.14%合并表决权与控制权稳定,不涉及二级市场交易和减持,属中性治理/股权结构事项,无交易edge,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股份非交易过户登记尚未完成,若后续一致行动协议履行生变或出现减持预披露,可能改变市场对股权稳定性的判断。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2 · 影响 invalidates
公告明确不涉及证券交易所交易、不改变实际控制人,且双方承诺合并计算减持额度、履行预披露与比例限制,不存在借离婚减持或控制权动摇的看空事实。
检索:朗坤科技 实控人 离婚 股份分割 减持 控制权变更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检索不改变结论:事件中性且无edge,直接AVOID,不进入标的级价格研究。
方向:A股实控人离婚分割股权但附带一致行动协议、明确控制权不变的公告通常被市场视为中性治理事项,缺乏可交易的方向性先例价值,故不据此构造交易。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锚干净且能用于校准涨跌幅的对齐先例;本事件本身无基本面增量,不设止盈止损。
形态:不适用;未以离婚分割类传闻或控制权变更类事件类比,因本公告已明确控制权稳定。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720 字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4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先生与张丽音女士解除婚姻关系,
并就双方所持公司股份权益作出安排所致。根据陈建湘先生与张丽音女士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张丽音女士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就公司治理、表决等事项与
陈建湘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所致,属于非交易
过户行为,不涉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丽音女士不再作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公司股东,并已与陈建湘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
陈建湘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仍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
权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仍保持稳定,并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持续,
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
5、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之一陈建湘先生的通知,其与张丽音女士经友好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
财产分割事宜做出相关安排。现将涉及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陈建湘先生和张丽音女士协商,陈建湘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520
万股股份非交易过户给张丽音女士。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建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61.3 万股;陈建湘先生
持有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财富”)72%股权,为
建银财富控股股东,持有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
坤投资合伙”)47.13%股权,为朗坤投资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丽音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1,530 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
丽音女士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建湘
1,561.3
6.45
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880
11.90
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8
5.94
张丽音
1,530
6.32
注:本公告中的“持股比例”以公告披露日总股本(241,960,804 股)为基数,以四舍
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根据《离婚和解协议书》,张丽音女士现直接持有的 1,530 万股公司股份归
张丽音女士所有;陈建湘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 520 万股归张丽音女士所
有。待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完成过户后,陈建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将变
更为 1,041.3 万股,张丽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将变更为 2,050 万股。本次权
益变动后,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音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建湘
1,041.3
4.30
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880
11.90
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8
5.94
张丽音
2,050
8.47
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拆股、配股等原因导致双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发生变动的,上述约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建湘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的表决权股份为 5,35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丽音女士已与陈建湘
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陈建湘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股份仍与陈建
湘先生合并计算,并承诺与陈建湘先生保持完全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一致行动安排:张丽音女士承诺,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就所有涉及公
司治理决策、表决等事项与陈建湘先生保持完全一致行动,不作出与陈建湘先生
相反、不一致的意思表示;在提案、提名、表决、投票等环节,均以陈建湘先生
的最终意见保持一致行动,不擅自变更。
2、一致行动期限:自《一致行动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张丽音女士不再持
有公司股权之日止。
3、争议解决:因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权益调整。本次权益
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建湘先生、张丽音女士变更为陈建湘先生,张丽音
女士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公司股东,并与陈建湘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控制权仍保持稳定,并有利于公司治
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
四、承诺及后续安排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因离婚导致股份过户的,股
份过出方、过入方应当在股票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该办法关于大股东、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
陈建湘先生与张丽音女士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后续减持额度。
双方确认,解除婚姻关系并完成上市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分割后,持续共
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中
关于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全部约束条款;双方所持股份
合并计算减持额度,严格履行减持预披露、减持比例限制、禁止减持情形等义
务,不会利用本次离婚股份分割规避股份减持相关监管规定。
2、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后续持股变动情况,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3、本次股份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离婚和解协议书》;
2、《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4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先生与张丽音女士解除婚姻关系,
并就双方所持公司股份权益作出安排所致。根据陈建湘先生与张丽音女士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张丽音女士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就公司治理、表决等事项与
陈建湘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双方互为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解除婚姻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所致,属于非交易
过户行为,不涉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丽音女士不再作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公司股东,并已与陈建湘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
陈建湘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仍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
权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制权仍保持稳定,并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持续,
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
4、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
5、本次权益变动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
之一陈建湘先生的通知,其与张丽音女士经友好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
财产分割事宜做出相关安排。现将涉及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陈建湘先生和张丽音女士协商,陈建湘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520
万股股份非交易过户给张丽音女士。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建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61.3 万股;陈建湘先生
持有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财富”)72%股权,为
建银财富控股股东,持有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朗
坤投资合伙”)47.13%股权,为朗坤投资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丽音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1,530 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
丽音女士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建湘
1,561.3
6.45
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880
11.90
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8
5.94
张丽音
1,530
6.32
注:本公告中的“持股比例”以公告披露日总股本(241,960,804 股)为基数,以四舍
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根据《离婚和解协议书》,张丽音女士现直接持有的 1,530 万股公司股份归
张丽音女士所有;陈建湘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 520 万股归张丽音女士所
有。待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完成过户后,陈建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将变
更为 1,041.3 万股,张丽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将变更为 2,050 万股。本次权
益变动后,陈建湘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音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建湘
1,041.3
4.30
深圳市建银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880
11.90
深圳市朗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38
5.94
张丽音
2,050
8.47
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拆股、配股等原因导致双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发生变动的,上述约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建湘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的表决权股份为 5,35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丽音女士已与陈建湘
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陈建湘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股份仍与陈建
湘先生合并计算,并承诺与陈建湘先生保持完全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一致行动安排:张丽音女士承诺,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就所有涉及公
司治理决策、表决等事项与陈建湘先生保持完全一致行动,不作出与陈建湘先生
相反、不一致的意思表示;在提案、提名、表决、投票等环节,均以陈建湘先生
的最终意见保持一致行动,不擅自变更。
2、一致行动期限:自《一致行动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张丽音女士不再持
有公司股权之日止。
3、争议解决:因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权益调整。本次权益
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建湘先生、张丽音女士变更为陈建湘先生,张丽音
女士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公司股东,并与陈建湘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控制权仍保持稳定,并有利于公司治
理结构持续,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
四、承诺及后续安排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因离婚导致股份过户的,股
份过出方、过入方应当在股票过户后持续共同遵守该办法关于大股东、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
陈建湘先生与张丽音女士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后续减持额度。
双方确认,解除婚姻关系并完成上市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分割后,持续共
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中
关于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全部约束条款;双方所持股份
合并计算减持额度,严格履行减持预披露、减持比例限制、禁止减持情形等义
务,不会利用本次离婚股份分割规避股份减持相关监管规定。
2、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后续持股变动情况,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3、本次股份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股份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离婚和解协议书》;
2、《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89bd39b43f· 2026-10-12 18:27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