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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国信证券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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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拟发行不超过30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虽为新披露文件,但实质是30亿元存量债务置换,属于券商常规流动性和负债管理;未改变盈利预期、业务结构、股东权益或资本回报,缺乏股票多空edge。

📄 原文国信证券↗ 原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
不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2736.SZ)
30亿元公司债募资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属于常规债务续作和负债结构管理,未提供股票多空方向性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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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国信证券发行不超过30亿元AAA公司债并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属于常规债务续作。对股票而言无明确盈利上修或风险恶化增量,不做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募资用途为偿还30亿元已兑付公司债本金,主要是债务置换而非新增经营投入。
  • AAA评级、稳定展望和监管注册额度内分期发行均符合大型券商常规融资特征。

主要风险

  • 若最终票面利率显著高于预期或认购疲弱,可能反映市场对券商信用利差的重估,但募集说明书阶段尚无该证据。
  • 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且一年内到期占比较高,但该存量结构已在文件中披露且公司称各项风控指标达标。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2 · 影响 invalidates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未包含新业务投入、订单、业绩指引上调或股东回报增量。
    检索:募集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盈利增量、业务变化和资本安排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检索不改变AVOID结论。

方向:无需使用价格先例:事件本身为常规债务续作,未形成股票方向性催化。

涨幅量级:不适用,未给ENTER设定止盈止损。

形态:未检索同类债券发行价格先例,因为再多的价格样本也不能把存量债务置换转化为股票基本面edge。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70,375 字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
定价、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
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
不会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
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
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
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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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274.83 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72.67 亿元,发行人合并
口径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下文同)为 72.24%,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0.58%。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5.72 亿元(2023 年度、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27 亿元、82.17
亿元及 110.73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
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将在信用
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的政策环境、行业风险、经营策略、财务状
况等因素的重大变化,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
级,并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23 年度、
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478.56 亿元、337.47 亿元、170.73 亿元及 282.33 亿元。2023 年度,发行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405.14 亿元,主要是自营业务投
资净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024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上年同期增加 816.03 亿元,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自营投资业务净流入及代理
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25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66.74 亿元,同比下降 49.41%,主要是自营投资
业务净流出及融出资金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26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40.27 亿元,同比下降 12.48%,主要是融
出资金净流出额较去年同期增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存在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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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行人业务特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受证券市场影响较大,符
合证券行业特征。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
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期债券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59.84 亿元、1,825.45 亿元、1,989.90 亿元及 1,985.98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
重为 42.33%、36.40%、34.50%及 32.80%;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844.45
亿元、703.96 亿元、527.02 亿元及 443.64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8.24%、
14.04%、9.14%及 7.33%;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 153.12 亿元、
328.07 亿元、354.45 亿元及 336.27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31%、6.54%、
6.15%及 5.55%。相关金融资产规模的波动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资规
模引起。
发行人拥有的上述资产规模合计金额占比较大,若金融市场发生大幅波动,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 2,747.16 亿元,其中剩余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有息债务余额为 1,936.87 亿元,占全部有息债务比
例为 70.50%,占比较高,主要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债务融资余额较大所致,
符合证券行业特征。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系发行人因开展债券投资交易业
务形成,债务融资余额系发行人资本消耗型业务规模扩张、主动优化负债结构形
成。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建立了成熟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和预见
性原则,对流动性风险实施全面、有效和统一的管理。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性
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均满足监管要求。同时,发行人稳健的财务政策、合理的
资产负债结构,稳定的经营收入和盈利积累以及较强的流动资产变现能力是发行
人按期偿付到期债务的有力保障。
六、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与证券市场整体情况高度相关。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
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
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难以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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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不符合
行业整体情况的大幅下滑或亏损。发行人没有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不
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
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七、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
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
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发行人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
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
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
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
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八、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
责任,公司聘任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订
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
券视作同意中国银河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九、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
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
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
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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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一、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公司债券信
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回购资格及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十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
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债券的投资价值在
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因此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
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三、发行人不会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
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
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
利益;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
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
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
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
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
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
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
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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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录 ............................................................................................................................... 6
释义 ............................................................................................................................... 8
第一节 风险因素 ....................................................................................................... 10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 10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11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14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 14
二、认购人承诺 ...................................................................................................... 18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9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9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1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一、发行人概况 ...................................................................................................... 2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22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 25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 26
五、发行人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 27
六、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9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30
八、媒体质疑事项 .................................................................................................. 53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 53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54
一、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 54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 55
三、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 56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65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7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 85
七、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86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98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02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资信情况 ..................................................................... 104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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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04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 105
第七节 增信机制 ..................................................................................................... 109
第八节 税项 ............................................................................................................. 110
一、增值税 ............................................................................................................ 110
二、所得税 ............................................................................................................ 110
三、印花税 ............................................................................................................ 110
四、税项抵扣 ........................................................................................................ 110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 111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111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 115
三、关于定期报告披露的承诺 ............................................................................ 116
四、关于重大事项披露的承诺 ............................................................................ 116
五、关于本息兑付披露的承诺 ............................................................................ 11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 117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 117
二、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 117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 118
四、偿债保障 ........................................................................................................ 118
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 119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121
七、受托管理人 .................................................................................................... 134
第十一节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149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49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152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5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176
一、备查文件 ........................................................................................................ 176
二、查阅地点 ........................................................................................................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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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募集说明书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国信证券、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指

本次债券

指

本期债券、本期发行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募集说明书

指

作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公司章程》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

指

兑付代理人

指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投资人

指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债券持有人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或任何替代兑付代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
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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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工作日

指

交易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
本期债券流通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投控

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华润信托

指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云南合和

指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一汽

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一汽投资

指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

指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弘盛

指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信期货

指

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香港

指

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国信资本

指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资管

指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万和证券

指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

指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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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所载其他各项资料外,还
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
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
品种,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
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由监管部门批准的证券登记机构负责托管、登记及结算工作,发行
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交易流通。虽然发行人有较好的资
质,但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
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本期债券
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由此可能产生由于无法及时完成
交易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
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
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
可能导致发行人难以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
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偿债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
排了偿债保障措施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
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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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报告期内及与其主要
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
行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
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六)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信用等级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
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
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级别降低,将
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资本市场的表现受宏观经济周期、行业政策、市场波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
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未来如果这些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
公司的财富管理、自营投资、资产管理以及投资银行等业务的收益大幅波动,从
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波动。
2.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因其业务特点持有较大规模金融资产,相关金融资产具有种类较多、风
险特征不一等特点,受宏观经济、相关行业政策及监管措施、市场行情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如相关资产价值出现明显下降,公司将面临资产减值的风险。若未来
公司出现大额金融资产减值,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
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的因素和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融资渠道受限、融资成本大幅上行、来自其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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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因素的传导(如声誉风险)等。
4.净资本管理风险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
系,若因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
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或不能达到监管要求,将对
公司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波动率或相关性的变动而造成持仓损失的风险,
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公司面临市场风险的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固定收益投资业务面临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导致债券投资持仓资产减值
的利率风险;股票自营投资业务面临股票价格变动而导致股票自营投资持仓资产
减值的股票价格风险;柜台市场业务面临因场外衍生品交易中协议标的价格、波
动率等发生不利变动所带来的价格风险等。随着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的快速
发展,其所承受的各类市场风险正在不断增大,而市场经济波动、投资范围受限、
国际化推进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完善等因素加剧了市场风险的形成。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一般是指因融资方、交易对手或发行人等违约导致损失的风险。
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业务:
(1)具有债权性质的债券等投资交易业务;
(2)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
(3)场外衍生品业务;
(4)存放银行的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
(5)其他可能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或活动。
3.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
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证券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
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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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风险
1.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信息技术系统,以及外部
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操作风险管理遵循全程全员、协同管理、审慎应对
及防范预见原则,建立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的操作风险管理体
系,重点防控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2.信息技术风险
证券公司依靠采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提升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与
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经纪业务等多项业务以及中后台
管理均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支持,信息技术发挥了对公司业务关键的推动
作用。在促进证券业发展的同时,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了潜在的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故障、信息技术系统操作失误、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
都会对系统的安全产生影响,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内部控制风险相对于传统行业更加突出,既需要
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还需要具备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发行人
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及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
流程,但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执行不严、
从业人员主观故意等情况,现行内部控制机制可能失去效用,导致操作风险,进
而使公司的业务、声誉受到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证券行业是受到严格监管的行业,公司的证券业务在业务许可、业务监督、
风险防范及人员管理等方面均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随着我国
资本市场不断发展,行业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可能随之进行调整,如果证券行业
的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如业务许可、财税政策、外汇管理、利率政策、业务收
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和证券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
进而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收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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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临时)以及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可以一次或多
次或多期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
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最新一期净资产的 300%(以外币发行的,
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
算(包含公司已发行待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内每期发行,均必须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定的
财务杠杆要求,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小组根据市场环境和
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各种品种和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在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获授权小组签署了《关于通过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融入资金的决定》,同意本次债券申请注册
发行。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04 号),同
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
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债券市场等情况确定本次债
券各期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
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
期),分 2 个品种发行。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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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6 国证
18”;品种二债券全称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6 国证 19”。
3.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分为 2
个品种发行,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品种间可以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
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
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期限为 2 年,品种二的期限为 3 年。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担保,不设增信措施。
7.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
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
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9.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
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0.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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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11.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配售规则及原则
参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13.起息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4.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4 日,
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9 年 10 月 14 日。
17.付息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自 2027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0 月 15 日,品种二
的付息日为自 2027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10 月 15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8.兑付日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8 年 10 月 15 日,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9 年
10 月 15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9.本息兑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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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
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0.偿付顺序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2.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3.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4.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25.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受托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通用质押式回购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回购资格及
折算率等事宜以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29.上市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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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
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
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
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0.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6 年 10 月 12 日。
发行首日:2026 年 10 月 14 日。
发行期限:2026 年 10 月 14 日及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共 2 个交易日。
2. 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牵头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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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公司获授权小组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证监许可[2026]2104 号),本次债券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采
取分期发行方式,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人民币 30 亿元)。募集资金拟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拟偿还的公司有息债务明细如下:
序号

有息债务类型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1

公司债券

21 国信 06

2021/7/21

2026/7/21

兑付金额

募集资金拟使用规模

(亿元)

(亿元)

33.00

30.00

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使用自有资金偿还 21 国信 06 兑付本金,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发行人用于兑付上述公司债券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
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
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
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的具体明细。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内设有权机构批准,
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
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公司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
施如下:
1.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公司计划不按照募集说明书列举情况使用募集资金,
须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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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会议若不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不得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属于重大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发行人将
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
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专项账户相
关信息如下: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37010100112340271
支付系统行号:309584005014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
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六)本期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成功发行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可优化发行人
的风控指标,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发行人调整债务结构,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拓宽发行人融资渠道,增加可用稳定资金,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
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实现收入稳定增长。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的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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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购置土地。如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披
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债券全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债券简称

起息日

26 国证 14

2026/7/9

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
务

发行规模

已使用规模

(亿元)

(亿元)

41.00

41.00

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分 2 个品种发行,最
终发行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6 国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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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osenSecuritiesCo.,Ltd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交所

股票简称

国信证券

股票代码

00273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241,743,060.00 元

设立日期

1994 年 6 月 30 日

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784445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
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国信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

518046

所属行业

J-金融业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45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廖锐锋 0755-82130188
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关继宗 0755-82133236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
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
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
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1.公司成立
公司前身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于 1994 年 6 月由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
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深圳国际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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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及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70%及 30%。
2.第一次股权转让、增资及更名
1996 年 6 月,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将持有的公司 3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
投资管理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深
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70%及 30%。
1997 年 6 月,公司以扣除公益金后的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并引入新投资者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80,000 万元,股东变更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市投
资管理公司和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51%、
29%及 20%。
1997 年 6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3.第二次股权转让、增资及更名
1999 年 4 月,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20%股权转让给深
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1999 年 7 月,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可分配利润及公积金向原股东转增注册
资本,并引入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北京城建股
份有限公司等 3 家新投资者,同时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分别向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
2000 年 6 月,公司名称变更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000 万元,股东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机
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北京城
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城建股份有限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
比例分别为 30%、20%、20%、20%、5.10%及 4.90%。
4.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4 月,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 20%股权转让给深
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5.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 月,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20%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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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6.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3 月,公司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00,000 万元,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润
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
司(原名为“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北京城建
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40%、30%、20%、5.1%及
4.9%。
7.2014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14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
超过12亿股。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发行的1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2015年3月4日,公司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注册资本由
700,000万元变更为820,000万元。
8.2020年8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0]471号)核准,公司向深投控、华润信托、云南合和、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等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412,429,377股A股股票。2020年8月14
日,新增股票在深交所上市。2020年11月12日,公司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
备案手续,注册资本由820,000万元变更为961,242.9377万元。
9.2025年9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核
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824号)同意,公司向万和证券7名原股东合计发行629,313,683股国信证券
A股股票,购买万和证券96.08%的股份。2025年8月26日,万和证券相关股份的过
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自当日起成为万和证券控股股东。2025年9月10日,公
司新增股份在深交所上市。2025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
案手续,注册资本由961,242.9377万元变更为1,024,174.3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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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
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2026 年 6 月末持股数量
(%)
(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1.47

3,223,114,384

-

无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0.57

2,106,785,693

-

无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国有法人

15.74

1,611,627,813

-

无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有法人

4.46

456,690,209

-

无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0

347,731,432

347,731,432

无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国有法人

2.44

249,708,300

-

无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3

157,198,746

157,198,746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3

105,496,688

-

无

其他

0.92

94,460,891

-

无

国有法人

0.89

91,656,956

-

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
司
注:

1.深投控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49%的股权。
2.深投控及第五大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同为深圳市国资委的全资下属企业。
3.公司第七大股东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国资委、深投控、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56%、
0.22%、0.22%的股权。
除上述内容以外,公司未获知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3,358,6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
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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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和资
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
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深投控持有发行人 31.47%股
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根据深投控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深投控合并口径资产
总计 13,227.28 亿元,负债总计 9,054.19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 4,173.09 亿元。2026
年 1-6 月,深投控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总收入 1,386.01 亿元,净利润 79.56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4.26 亿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深投控持有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冻结或其他存在争议的
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深投控 100%股权,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境内外一级子公司情况
1.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一级子公司如下表:
主要经营地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信弘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

深圳

280,625.27

100.00

2

国信期货

上海

200,000.00

100.00

3

国信香港

金融控股

香港

港币263,000.00

100.00

4

国信资本

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

深圳

300,000.00

100.00

5

国信资管

资产管理

深圳

100,000.00

100.00

6

万和证券

证券业务

深圳/海南

227,299.77

96.08

及注册地

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及资产
管理

2.2026年6月末/2026年1-6月,发行人一级子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国信弘盛

345,004.84

314,695.70

6,849.20

2,923.96

国信期货

3,570,263.40

406,481.15

43,892.25

18,425.17

国信香港

721,773.48

154,469.83

16,424.96

6,493.08

国信资本

509,342.10

493,822.88

2,657.90

357.28

国信资管

165,336.63

133,461.69

20,651.01

5,680.79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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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525.30

万和证券

550,407.09

15,335.84

-1,470.99

(二)发行人重要联营、合营企业
1.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重要的联营、合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鹏华基金

深圳

基金管理

持股比例
(%)
50.00

2. 2026年6月末/2026年1-6月,发行人重要的联营、合营企业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鹏华基金

1,012,830.19

所有者权益
563,167.34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46,632.36

53,447.66

五、发行人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制度
1.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规范有效运作,持续致力于维护和提升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发行人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合规风控制度和内控管理体系,形成了股
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各层级在各自
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有效。
2.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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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及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工作。发行人内
部控制工作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风控能力相适应,强化对重点领
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合理保证内控制度的设计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及时完善
和改进控制策略与管理措施。
发行人内部监督体系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法
律事务、稽核审计等部门,以及公司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机
构及其履职人员。相关部门按照有效制衡、协同配合的原则,对业务开展发挥监
督、保障等作用。公司内部监督制度完善,涵盖业务开展的事前、事中、事后环
节,并且保障有效实施,同时持续开展制度定期跟踪评估。
发行人制定并实施了涵盖各项业务运营和管理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并持续修
订完善。包括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经法规,在会计核算、
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
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发行人按照监管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展示公司经营管理
成果,在披露内容上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在工作程序上秉持
“及时、公平”的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情况
1.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经营和办公场所独立,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各种资
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的资产进行经营的情况;不存在资产、
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2.公司人员独立完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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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独立的职工薪酬制度及完整的职工培训
计划,与控股股东完全分离。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基金
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任职的情形。
3.公司机构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各
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高效运行。公司拥有独立、完善
的组织架构,业务部门与职能部门、公司总部与分公司、营业部相互协调,工作
有序开展。公司的办公机构和各项经营业务完全独立于股东及关联方,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没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4.公司财务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
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并且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
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不存在财务会计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的现象。
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与股东单
位无混合纳税现象。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
况。
5.公司业务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各项业务资质及经营许可文件齐备,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系统。公司业务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亦不受其控制与影响。
六、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
示:
姓名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张纳沙

董事长

2021 年 4 月

无

邓舸

董事

2020 年 6 月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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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

2020 年 5 月

陈科

董事

2026 年 9 月

无

胡昊

董事

2025 年 7 月

无

华士国

董事

2026 年 9 月

无

孙洪涛

董事

2026 年 9 月

无

李明

职工董事

2025 年 9 月

无

李进一

独立董事

2024 年 2 月

无

朱英姿

独立董事

2024 年 6 月

无

衣龙新

独立董事

2025 年 7 月

无

张守文

独立董事

2025 年 9 月

无

杜海江

副总裁

2018 年 5 月

无

鲁伟

副总裁

2025 年 6 月

无

周中国

副总裁

2026 年 7 月

无

闵志锋

副总裁

2026 年 7 月

无

曾信

首席风险官

2017 年 7 月

无

廖锐锋

董事会秘书

2024 年 4 月

无

吴士荣

首席信息官

2024 年 11 月

无

任福宾

合规总监

2026 年 7 月

无

胡忠孝

总法律顾问

2026 年 7 月

无

注: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免去周中国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由总裁邓舸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

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被
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失信情形。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基本情况
1.证券行业现状
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受资本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呈现明显的波动性和周期性
特征。2026 年以来,随着新“国九条”和“1+N”政策体系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中国资本市场发生了积极而深刻的变化,市场运行稳健活跃,市场结构持续改善,
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经受了关税战、贸易战和中东冲突等重大风险考验。
当前,全球金融资产正在经历深度再平衡、再配置,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科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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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向新向优、宏观政策稳定有力,高质量发展内在基础持续筑牢,资本市场长
期投资价值不断提升。2026 年上半年,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创业板指数分别上
涨 3.16%、19.82%、35.58%;全市场累计成交金额突破 317.5 万亿元,同比上升
95.86%。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红利加速释放,交投活跃度屡创历史新高。根据中
国证券业协会统计,证券行业 150 家证券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98.10 亿元,净利润 1,386.64 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31.38%和 23.50%。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150 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 17.23 万亿元,净资产为 3.48 万
亿元,净资本为 2.59 万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16.18%、4.19%和 6.15%。
2.我国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
当前,证券行业迎来新一轮战略发展期。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资本市场深
化改革、全球资金再布局与金融高水平开放等多重利好叠加下,行业将进入以功
能提升、结构优化、能力重建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伴随着金融强国战略
的深入推进,证券行业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将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
源配置、促进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
首先,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速推进,科技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
动力。在新质生产力理念的指引下,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蓬勃发展,为证券行业提供了广阔的服务空间。新兴产业具有轻资产、高成
长、高风险的特点,迫切需要资本市场提供股权融资为主、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
务,这为证券公司带来重大业务机遇。
其次,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释放制度红利。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已步
入深化阶段,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更加明确。科创板、创业板、
北交所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为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
了更加包容的上市平台。同时,中长期资金入市渠道不断拓宽,社保基金、保险
资金、银行理财等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稳步提升,为市场带来稳定资金来源。这
些制度创新为证券行业创造了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三,全球资金再布局为中国资产带来重估机遇。当前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正
在经历深刻调整,全球资本流动出现结构性变化。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拥有完整的产业体系、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对全球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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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吸引力持续增强。特别是 2024 年以来,随着一系列稳增长政策的落地见效,
中国经济持续向好,A 股市场估值水平处于历史低位,投资价值凸显,国际投资
者配置中国资产的意愿明显增强,这为证券公司拓展跨境业务、提升国际竞争力
提供了重要契机。
第四,金融高水平开放为行业国际化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我国金融市场开放
程度不断提升,港股通、债券通、跨境理财通等互联互通机制持续优化,合格境
外投资者制度不断完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已全面取消,国内
外金融机构同台竞技成为新常态。这要求中资证券公司必须加快国际化布局,提
升跨境服务能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近年来,发行人
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均排名行业前列。发行人认真落
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的部署
要求,围绕加快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强化功能性定位,坚持高质量展业,各项主
要业务实现稳健发展。公司连续多年获得境内券商最高的国际信用评级,并获得
政府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权威财经媒体授予的上百个奖项,塑造了优良的
业内口碑。
2.竞争优势
公司自 1994 年成立以来,秉承“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
精神,依靠“国企体制、市场化机制”,实现了从地方性单一经纪牌照公司向全
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跨越式发展。经过多年战略布局与业务深耕,公司已
构建起覆盖内地及香港市场的全牌照证券业务资质体系,成为具有跨境服务能力
和突出行业影响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
(1)独特的区位优势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全国新发
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深圳肩负着新时代经济特区、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及核心引擎之一等多重国家级战略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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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综合改革试点纵深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公司作为粤港澳大湾
区唯一一家本地国资控股的大型上市证券公司,依托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与
深厚的客户资源根基,全方位、深层次对接服务深圳各项重大战略落地实施,高
效联动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充分把握各类政策红利与发展机遇,由此构筑起独特
的区位竞争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战略支点,持续完善植根本土、
辐射全国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全力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累计完成大湾区股权类保荐承销项目 165 家,承销金额 1,325 亿元;
其中,IPO 保荐项目 93 家,排名行业第一。公司深入推进“深圳市专精特新企
业综合服务平台”“深圳市独角兽企业培育基地”等平台建设,全方位赋能深圳
市科创企业孵化培育和优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围绕“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
群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锚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目标,打造全链条综
合金融服务体系,覆盖保荐承销、债券发行、并购重组、股权激励、跨境投融资
等多元场景,切实提升服务深圳“双区”建设的专业能力,在助力大湾区企业高
质量发展方面当好“排头兵”。
(2)实力强劲的股东背景
公司主要股东均为实力强劲的央地两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合计持股比例近
80%,构筑了支撑公司稳健发展的“资本基石”。公司持续深化与国有资本体系
的战略联动,在服务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中展现独特价值。近年来,公司系统提
升对央企、地方国企及重点产业集团的综合服务能力,与国资国企的协同成效明
显。通过定制化金融解决方案与全链条服务生态,公司深化深圳市区两级政府服
务,与全国重点城市建立战略合作网络,与多家国企、大型企业集团、金融机构
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累计服务深圳国企发行
债券近 300 只,总承销金额超 1,300 亿元。
(3)突出的市场化能力及业务创新能力
公司具有市场定位准确、客户服务能力强的优势,在经营中具备较强的前瞻
性及市场敏感性,善于迅速把握市场机遇。公司是行业前八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
之一,首创了“银证通”“金天利”等众多具有示范效应的业务模式,首批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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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做市公司债 ETF、科创债 ETF 做市。公司统筹推进传统优势业务转型与创新
业务发展,坚持两手发力,助力资本市场充分发挥枢纽功能。
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转型不断深化,核心业务指标稳居行业前列,差异化竞争
壁垒持续夯实。公司构建财富管理系列品牌,形成了基于市场多层次需求的财富
管理服务;面向机构和高净值客户,提供定制化综合金融服务,实现“全价值链
财富管理”。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强化功
能性定位,通过区域协同、产业协同,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助力科技创
新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投资与交易业务充分发挥大类资产配置优势,积极把
握市场机遇,实现稳健投资收益。资产管理业务坚持以投研为核心,不断优化投
研体系和产品创新能力,努力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投资体验。公司坚持推进业务协
同发展,着力强化区域协同、产业协同,形成“三投联动”赋能的产业协同模式,
管理效能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不断强化业务创新能力,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各领域实
现多点突破,持续推动债券融资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转型、科技创
新及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2026 年上半年,公司
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成功助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觅睿科技登陆北交
所;全程助力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全国首例碳排放配额行政管理服务信托有偿竞
价交易,标志着国内碳信托创新机制成功落地实操;担任独立主承销商的全国首
个“碳中和绿色+长三角一体化”私募公司债批文的“GC 产融 02”在上交所成
功发行,债券发行利率创历史新低;助力福建省区县级国企首单 5 年期科创债翔
安创投科创债上市发行,实现区域科创债券业务零的突破;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及
应用取得新的进展,金太阳大模型算法完成多层级合规备案,智能服务生态布局
持续提速。
(4)领先的金融科技水平
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编制数智金融与金融科技“十五五”规划,
明确金融科技与数智化转型奋进蓝图,并在 2026 年全面推动落地实施。金融科
技能力持续赋能公司各条线发展,数智化成果加速显现。多年来,公司各类信息
系统持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得到了行业及客户的肯定:以“人工智能+”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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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要素×”为抓手,夯实数智化技术底座;秉持对外品牌统一与对内客户贯通,
持续优化“国信金太阳”“GTrade+”等服务不同客群的数智化产品;围绕“安
全运行、主动预防、精细运营、数智化转型”四大主线,信息系统运行关键指标
持续向好。
(5)稳健经营的理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稳健经营理念,坚持依法合规运作。公司建立了
科学、稳健的经营决策体系,重大事项决策均采用集体决策机制。公司成立了联
合监督委员会、资产负债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金融科技委员会等专业委员
会,并针对各重要业务线设置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委员会。公司坚持在风险可控前
提下追求合理收益的风险管理理念,贯彻全面性、有效性、制衡性的基本原则。
在长期的业务发展中,公司建立健全了包括组织体系、授权体系、制度体系、防
火墙体系、技术防范体系、监控体系、监督与评价体系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公
司建立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机构,内控制度覆盖各项业务的日常运行,对违规行为
实行严格问责。公司对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
等实施精准管理,在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的范围内稳健开展各项业务。公司
把风险、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纳入大内控体系监督评价范畴,构建了纪
检、合规、风控、法务、稽核等高效协同的联合监督机制,形成了稳健经营、守
法合规的国信特色。
(三)发行人发展战略
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公司持续助力资本市场更好发挥枢纽功能,
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
体系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过程中,公司业务空间不断拓展,发展模式不断优
化,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公司坚持“对外一个国信、对内一个客户”的服务理念,
全力实施“一个打造、两翼驱动、六大推进、八大支撑”工程;圆满实现“十四
五”规划主要目标,为“十五五”时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未来,公司将紧紧围
绕“打造‘全球视野、本土优势、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的世界一流综合型投资
银行”的战略愿景,深度融入国家发展、资本市场改革、区域经济跃升及国资国
企转型进程,持续筑牢资本实力和功能性两大发展基础,积极构建专业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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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特色化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客户为中心,聚焦价值创造、数智驱动、
国际布局、治理现代的一流投行。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主要业务
发行人向零售、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自营相关金融产
品的投资与交易业务,主要业务如下: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为零售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基金投资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行
权融资、资产托管等全价值链财富管理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
务顾问、新三板挂牌推荐等资本市场服务。
投资与交易业务,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其他金融产品的
交易和做市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及另类投资业务等。
资产管理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集合、
单一、专项资产管理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
2.公司各板块业务介绍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按照业务
类型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占比

2025 年度

占比

2024 年度

占比

2023 年度

占比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769,236.02

61.25

1,241,959.17

51.44

880,991.06

46.78

746,811.14

50.17

投资银行业务

48,338.82

3.85

96,146.25

3.98

105,146.05

5.58

141,938.34

9.53

投资与交易业务

421,663.10

33.57

1,051,766.52

43.56

900,205.53

47.80

533,118.37

35.81

资产管理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成本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与交易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25,110.77
-8,462.76
1,255,885.94

2.00
-0.67
100.00

66,052.35
-41,594.63
2,414,329.66

2.74
-1.72
100.00

85,208.03
-88,405.95
1,883,144.73

4.52
-4.69
100.00

53,073.82
13,736.25
1,488,677.92

3.57
0.92
100.00

310,039.09
43,510.03
27,227.53
14,810.70
120,976.41
516,563.77

60.02
8.42
5.27
2.87
23.42
100.00

554,511.18
91,080.10
111,648.88
31,917.36
325,208.26
1,114,365.78

49.76
8.17
10.02
2.86
29.18
100.00

473,369.03
103,547.12
107,107.12
43,402.53
248,324.31
975,750.10

48.51
10.61
10.98
4.45
25.45
100.00

447,543.46
117,745.10
70,158.27
26,778.29
141,776.61
804,001.73

55.66
14.64
8.73
3.33
17.63
100.00

业务板块
营业收入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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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与交易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利润率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与交易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459,196.92
4,828.78
394,435.57
10,300.07
-129,439.17
739,322.18

62.11
0.65
53.35
1.39
-17.51
100.00

59.70
9.99
93.54
41.02
不适用
58.87

687,447.99
5,066.15
940,117.63
34,134.99
-366,802.88
1,299,963.88

52.88
0.39
72.32
2.63
-28.22
100.00

407,622.04
1,598.93
793,098.41
41,805.51
-336,730.26
907,394.63

44.92
0.18
87.40
4.61
-37.11
100.00

299,267.68
24,193.23
462,960.11
26,295.52
-128,040.36
684,676.19

43.71
3.53
67.62
3.84
-18.70
100.00

46.27
1.52
88.10
49.06
不适用
48.19

-

40.07
17.04
86.84
49.55
不适用
45.99

-

55.35
5.27
89.38
51.68
不适用
53.84

(1)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公司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主要为向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经纪、期货经纪、
代销金融产品、资产托管、投资咨询、融资融券及其他资本中介等服务。公司财
富管理与机构业务受市场影响较大。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财富管
理与机构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4.68 亿元、88.10 亿元及 124.20 亿元;实现营
业利润 29.93 亿元、40.76 亿元及 68.74 亿元。2026 年 1-6 月,财富管理与机构业
务实现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分别为 76.92 亿元及 45.92 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
长 47.50%及 71.25%。
1)证券类零售业务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全价值链财富管理转型,紧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
量发展主线,切实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搭建分层分类的综合服务体系,以专业的
投顾服务、丰富的产品体系和智能化系统平台不断满足居民多元化、个性化的财
富管理需求,客户规模稳步增长、客户结构持续优化。
2026 年 1-6 月,公司持续完善财富管理产品与工具体系,以客户需求为中
心,构建覆盖全客群、全生命周期的财富管理服务矩阵,先后打造了“国信鑫投
顾”“国信鑫智投”等财富管理系列品牌,推动财富管理向“客户资产保值增值
导向”深度转变,不断夯实买方投顾服务根基。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经纪
业务客户数超 2,400 万,较上年末增长 5.5%;公私募产品保有规模双双创下历史
新高,其中私募产品保有同比增长接近 50%。与此同时,公司加快 AI 技术规模
化商用与业务创新发展,深化智能工具在财富服务场景的应用,持续丰富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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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供给,金太阳手机证券用户总数超过 4,100 万,较上年末增长 12%,微信公
众号用户数达 309 万。公司持续传递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开展“国信财富
中国行”线下活动超 400 场,覆盖全国 24 个省、自治区及 57 个城市。此外,公
司锚定养老金融发展战略目标,聚焦客户精细化服务、常态化养老投资者教育、
多场景养老金融业务拓展三大核心抓手精准攻坚,养老金融业务规模与服务质效
稳步提升。
2)证券类机构业务
公司强化整体统筹与总部赋能,推动机构业务协同流程化、制度化和数字化。
公司深化机构合作,应用金融科技前沿技术,提升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加强机构
客户营销活动,满足投研需求,吸引新客户;协同各业务条线,实现客户群体和
收入来源多元化;抓住海外机构关注中国资本市场机遇,与海外机构建立多方位
合作。
公司机构业务持续强化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着力构筑差异化竞争壁垒。报
告期内,公司机构客户股基交易量接连创历史新高,彰显机构业务强劲的增长
动能。
3)研究业务
公司研究业务始终以“深度研究、创造价值”为核心理念,着力强化专业
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对外强优势、补短板、求创新,不断提升研究综合水平
和影响力,为政府决策、资本市场和产业发展提供智库支持;对内坚持客户驱
动、投研先行,充分发挥研究定价和产业资源优势,对公司投行、财富、投资、
国际等业务条线增值赋能。2025 年,公司研究业务通过合理调配资源、精准布
局人才、强化内部管理、推进智能化转型,研究影响力持续攀升,市场份额取
得明显进步。
2026 年上半年,公司研究业务全力构建“三研三化”研究体系,以“投研、
产研、政研”为架构,以“链条化、立体化、国际化”为范式,通过深度服务
机构客户,塑强业务特色与服务质效,持续厚植研究业务核心竞争力。公司紧
扣国家战略和产业前沿,系统构建产业链研究体系,形成系列深度研究成果;
强化投研成果向多元化、场景化服务转化,以深度投研产出为基础,结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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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与客户差异化需求,构建“研究驱动、销售协同、业务联动”的立体化服
务体系。同时,充分发挥经济研究所智库职能,对内强化跨业务条线协同赋能,
对外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参考,逐步搭建全价值链服务生态。
4)资本中介业务
2023 年-2025 年,公司稳步提升资本中介业务,通过加快推动业务创新、科
技赋能和综合协同,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融资融券方面,期末余额
由 2023 年末的 573.19 亿元持续增长至 2025 年末的 940 亿元,其中 2024 年末较
上年增长超过 20%、大幅超越市场增幅;2025 年末较上年末增长 34.05%,规模
创十年新高;公司融资业务利息收入保持行业前 10。此外,行权融资业务保持发
展优势。
2026 年 1-6 月,公司持续提升零售客户服务优势,深耕私募产品、高净值、
超高净值核心客群,在营销服务、市场化定价、投研专业支持、金融科技等多方
面发力,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全面提升客户服务体验。2026 年 6 月末,公
司融资融券余额达 1,086.36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5.62%。上半年度,公司融资
业务利息收入稳居行业前十;累计为 189 家上市公司超 2.25 万名客户提供行权
融资服务,业务规模与服务能力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同时,公司坚守合规风控底
线,通过严格筛选优质项目,稳妥审慎拓展股票质押业务,连续 5 年实现新增项
目零风险。
5)期货类经纪业务
近年来,国信期货持续夯实经纪业务基本盘,坚持多元共进发展道路。代理
成交量及成交额增幅均超越市场;资产管理业务产品体系不断丰富,客户群体全
面覆盖银行、券商、信托、三方理财、上市公司及高净值客户,其中 2025 年主
动管理规模创历史新高,业绩获得行业认可;风险管理业务转向低风险方向并推
动产品化,开展“保险+期货”,2025 年新增做市业务品种,场外衍生品业务规
模稳步提升。
2026 年上半年,国信期货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开展,净利润同比增长 84.60%,
经营业绩同比实现大幅跃升。国信期货通过“线上突破、线下增效”双轮驱动,
日均客户权益规模同比增长 37.09%;代理成交量及成交额分别同比增长 47.26%、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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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3%,增幅均优于市场,期货经纪业务核心底盘保持稳固。国信期货立足核心
主业,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持续深化产业服务能力。2026 年 1-6 月,国信期
货成功申请承做交易所“保险+期货”项目 9 个,以专业金融工具赋能乡村全面
振兴;新增产业客户 93 家,对应成交金额超过 200 亿元,产业客户服务版图持
续扩容,为全年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6)资产托管业务
2023 年,伴随新规落地、行业同质化竞争日渐激烈、托管费率不断降低,公
司托管业务规模及收入下降,但整体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运营质效逐步提升,
多样化服务载体与形式稳步落地。2024 年及 2025 年,公司围绕“生态建设”和
“优化业务结构”两条主线,做强、做精资产托管主业,吸引财富客群,不断提
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存续及运作中产品托
管规模为 6,016 亿,同比上升 1,415 亿,增幅达 31%。
2026 年上半年,资产托管行业规模创历史新高,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机构
集聚,服务费率持续下行。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加大力度拓新客、优存量、
控风险,推动资产托管业务稳健发展。一是优化产品及客群结构,上半年新增产
品数量、规模同比分别增长 125%、155%,私募基金托管存量数量排名行业第 8。
二是多维推进同业合作,业务规模与渠道布局实现跨越式突破;持续深化与公司
各业务条线、各分支机构的协同赋能,业务粘性不断提升。三是聚焦优化客户体
验,打造专业化服务中台;常态化举办“鑫享汇”“鑫沙龙”“鑫课堂”特色品
牌活动,以专业价值输出提升品牌影响力。
(2)投资银行业务
发行人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为机构客户提供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
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等金融服务。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投资银
行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4.19 亿元、10.51 亿元及 9.61 亿元。2026 年 1-6 月,
发行人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为 4.8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9.51%。报告期内,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受市场环境及新股发行阶段性收紧等多重因素影响较大。
1)股票承销保荐业务
公司不断提升保荐承销服务能力,积极发挥根植大湾区的地缘优势、市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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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的身份优势、支持科技创新的服务优势,持续做好上市公司、专精特新、国资
国企等重点客群服务,在发挥功能性定位、推进业务转型和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
极进展。
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共完成股权类主承销项目 40.67 个,募集资金 656.51
亿元。2025 年,公司保荐绿色低碳企业古麒绒材完成深主板首发上市,担任联席
主承销商助力交通银行完成定增发行,作为独家保荐机构助力胜宏科技完成定增
发行,服务实体经济取得积极成效。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完成股票主承销项目 5.33 家,承销金额 34.72 亿元。
完成 6 家 IPO 项目过会,市场排名第 5;完成 8 家再融资项目过会,市场排名第
6。新增受理 11 家 IPO 项目,市场排名第 7;新增受理 6 家再融资项目,市场排
名第 6。公司进一步加强客户服务和优质项目开拓,积极为上市公司、专精特新
企业、国资国企等重点客群提供股权融资、新三板挂牌、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
成功助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觅睿科技登陆北交所,支持科创企业借助资本
市场做大做强。下一步,公司将深化投资银行业务专业化转型,全力加强产业投
行核心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质效,赋能培育新质生产力,更好地发
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2)债券承销业务
公司坚守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主力军使命,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持续为区
域经济发展、国资国企改革、ESG 发展等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提供金融支撑。
2023 年,公司以直接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完成债券承销 608 只、规模 2,294
亿元,同比增长 11%,多只债券创可比最低利率,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
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发行科技创新、创新创业债券 22 只、绿色债券 14 只,实际
承销规模分别约 75 亿元、71 亿元;稳住城投债基本盘,重点突破产业债、金融
债,金融债实现国有六大行全覆盖;支持“双区”建设,为深圳企业发行债券 99
只、实际承销规模约 377 亿元,客户群体实现各级国企全覆盖。2024 年以来,公
司恪守“功能性”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深化“品种+区域”综合展业模式,
通过优化业务布局、加快三级区域体系建设,发展韧性持续增强;推动债券融资
创新常态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转型、科技创新及普惠金融等领域。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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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完成债券发行 878 只、主承销金额 2,576.54 亿元,其中科技创新债券 67 只、
绿色债券 33 只、乡村振兴债 4 只、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 6 只,发行主体从国有
企业延伸至优质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作为独立主承销商,助力西安钢研落地全
国首单申报、首单获批并在上交所簿记发行的科创可转债。
2026 年上半年,公司以金融“五篇大文章”为引领,深度聚焦深圳“20+8”
产业集群,一是顺应监管导向、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三重变革,聚焦产业债驱动,
打造债券型业务模式;二是推进深圳本土深耕、粤地全域拓面,构建服务各级国
资国企的功能型债券业务;三是联动债券产品与实体产业创新,打响国信创新品
牌。上半年公司发行绿色债券 7 只、实际承销规模约 17.5 亿元,以金融专业力
量助推企业绿色转型。
3)并购重组业务
2024 年,并购重组市场焕发新活力,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主渠
道作用,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公司独家担任盐田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及配套募集资金主承销商,项目参
与认购金额超 68 亿元,募集资金总额 40.02 亿元,认购倍数 1.7 倍,助力盐田港
加速迈向世界一流港口。
2025 年,公司以买方财务顾问身份完成麦捷科技定增收购安可远 100%股权
和金之川 20%股权项目,以卖方财务顾问身份完成鲲鹏资本向 TCL 科技出售华
星光电 21.53%股权项目,并深化资源投入与能力建设,推动并购业务规范发展。
2026 年上半年,中国并购市场共披露 3,602 起并购事件(含跨境并购),同
比上升 0.14%;交易规模约 10,925 亿元,同比上升约 36.69%。公司加强撮合能
力建设,完成优必选收购锋龙股份控制权等 4 单项目。
4)北交所与新三板业务
公司坚持做好新三板客户的服务、增值及创新业务的拓展,同时注重防范和
化解风险;积极布局北交所企业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服务北交所和新三板深化
改革。
2023 年度,公司完成新三板挂牌项目 2 个,定增项目 5 个,合计募集资金
10.93 亿元。2024 年,公司持续推动北交所项目开发、储备和申报,加大新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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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储备力度。公司在 2024 年完成挂牌项目 6 家以及定增项目 1 家。2025 年,
在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 2025 年度证券公司执业质量评价中,公司获评最高等
级“一档”;全年申报并获受理北交所项目 6 家;完成新三板挂牌项目 14 家。
2026 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开拓北交所及新三板业务,持续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提供全链条资本市场服务。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累计保荐 4 家企业登陆北
交所,首发募集资金 22.09 亿元,存量持续督导新三板项目共 81 家。公司将紧
抓北交所及新三板市场高质量建设机遇,稳步扩充优质项目储备,持续提高执业
质量,着力提升北交所及新三板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
5)境外投行业务
2023 年及 2024 年,国信香港分别完成境外资本市场项目 32 个及 49 个。2025
年,港股 IPO 市场活跃,港交所募资额居全球首位,“A+H”升温叠加中概股回
流。年内,子公司国信香港以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财务顾问等角
色合计完成 35 个境外资本市场项目,涵盖境外债券发行、香港上市及上市公司
顾问等。
2026 年上半年,香港 IPO 融资显著增加,科技行业及“A+H”上市占比大幅
上升。国信香港股本项目储备持续增长,境外债券业务稳步推进。2026 年 1-6 月,
国信香港以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保荐人及财务顾问
等角色协助 8 家 IPO 企业完成上市,完成 19 只境外债券发行。下一步,公司将
推进国际业务垂直一体化建设,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
(3)投资与交易业务
发行人的投资与交易业务主要为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另类投资类、
衍生类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因投资与交易业务易受市场行
情影响,发行人采取动态调整投资结构的策略,把握市场机遇,投资与交易业务
收入在近年增长明显。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发行人投资与交易业
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53.31 亿元、90.02 亿元及 105.18 亿元,实现营业利润 46.30
亿元、79.31 亿元及 94.01 亿元。2026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与交易业务取得营
业收入 42.17 亿元。
1)权益类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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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权益市场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经济动能转换初具成效,新质生
产力成为市场主要热点,内需压力仍明显;结构分化明显,成长股热度提升、相
对收益显著。公司恪守基本面研究与风险限额底线,把握结构性机会,取得较好
收益,业务保持稳健与可持续发展。
2026 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政策及地缘政治环境更趋复杂,国内经济
处于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期;行情分化,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新经济热度远超传
统产业,消费、医药、汽车、红利等板块阶段性整理。公司延续既定投资策略,
经营保持平稳。
2)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
2023 年,大类资产显著分化,呈现股弱债强、商品震荡的格局。2024 年,债
券市场围绕经济基本面与政策情况持续债牛行情,A 股市场回暖,大宗商品表现
分化。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通过深度研判与积极应对,持仓的各类资产均获
得较好的收益。
2025 年,固定收益类资产收益承压,“固收+”资产在资产荒环境中估值明
显抬升。年内,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坚持稳健投资,通过主动把握结构性机会,
动态优化资产结构,充分挖掘细分资产及策略的超额收益,同时持续推进向中性、
服务型业务转型,实现了较为稳健且具有弹性的经营成果。
2026 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利率中枢下移,收益率曲线总体呈现陡峭化,在流
动性宽松、债券供给略有收缩的双重影响下,走出震荡偏强的慢牛格局。公司调
整持仓结构,丰富投资策略,拓宽配置来源,在严控总体风险的前提下向低拥挤
度赛道挖掘超额收益,多措并举实现稳健投资回报。
3)衍生类产品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加强合规及风控管控,严格控制风险暴露,
稳步推进场外期权、收益互换等业务发展。公司紧扣金融“五篇大文章”战略导
向,挖掘衍生品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的普惠性与避险属性,精准对接中
长期资金配置需求。依托金融科技赋能,迭代升级一体化平台,强化全生命周期
风控能力,有效增厚投资者长期收益,夯实业务高质量发展根基。
4)另类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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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国信资本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规划及“耐心资本”“金融五篇大文章”等政策。
2023 年,国信资本新增项目投资 14 个,投资总金额 4.03 亿元,主要投向新
能源、半导体、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经营业绩稳步增长。2024 年,股权投
资市场活跃度较低,硬科技领域受市场关注。国信资本新增投资项目 9 个、投资
金额 3.3 亿元。2025 年,国内股权投资市场全面回暖,募资、投资、退出三大环
节同比均实现显著增长;硬科技领域持续成为市场投资焦点,创投行业发展空间
依然广阔。国信资本稳健布局战新产业链核心领域,全年新增投资项目 14 个、
投资金额 5.2 亿元,同比增长 56%,主要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
硬科技产业。
2026 年上半年,国内股权投资市场延续“回暖”趋势,信息技术、半导体等
硬科技领域依然是市场关注焦点。国信资本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初心,聚焦硬科技
产业链,加大“硬、卡、替”企业投资力度,坚持以研究驱动,加快“耐心资本”
转型。上半年内新增投资项目 7 个,主要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半导体等硬科技
产业,全力支持国家重点产业、未来产业与新质生产力发展。
(4)资产管理
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
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基金管
理业务等,业务收入受业绩报酬收入以及资产管理规模影响。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5.31 亿元、8.52 亿元
及 6.61 亿元。2026 年 1-6 月,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为 2.51 亿元。
1)券商资产管理业务
2023 年,公司聚焦主动管理,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和市场份额均大幅提升。
2023 年末,公司的集合、单一、专项等资产管理业务净值规模为 1,550.60 亿元,
较上年提升 14.66%,实现收入 4.96 亿元,同比上升 54.25%。
子公司国信资管于 2025 年初开业运营,标志着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迈入专业
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围绕“固基础、拓市场、调结构、重
协同、促发展”等重点工作,持续夯实稳健发展根基:一是低利率环境下保持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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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稳健收益、拓展策略体系,推动纯债向多元化“固收+”转型;二是深化 FOF、
权益等含权业务布局,优化业务结构;三是构建内外并举的市场体系,对内强化
与财富、投行条线协同,对外深化与银行、保险、互联网平台等合作;四是运用
公募 REITs、ABS 等工具,发行绿色经济、乡村振兴等主题产品,助力国家战略
与实体经济;五是把握跨境资管试点机遇,重点布局跨境财富管理、全球资产配
置,子公司万和证券取得首批跨境资管试点业务资格,并于海南自贸港封关当日
发行首单 1 亿元跨境资管产品。截至 2025 年末,资产管理业务净值规模 1,239.42
亿元,较上年下降 14.38%。
2026 年 1-6 月,国信资管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相关工作:固收、权益等业务
稳健运营;细化产品体系,推动“固收+”、FOF 等业务有序发展;拓展市场渠
道,提升客户触达效率与服务水平;运用 ABS 等工具,落地清洁能源、乡村振
兴、科技创新等领域特色产品,深化对国家重大战略的金融赋能。万和证券持续
深耕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业务,着力提升协同赋能、渠道深耕与客户储备能力。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资产管理业务净值规模 1,377.12 亿元,同比增长 11.11%。
2)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
2023 年,受《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行业出清加快,以及市场
活跃度不高等因素影响,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收入同比下降明显。子公司
国信弘盛在 2023 年内完成深汕国信基金、鹏鹞弘盛基金、宿迁国信基金、弘盛
宝龙基金等 4 支新基金备案,新增基金管理规模 33 亿元;新增 PE、FOF 项目 11
个,投资金额超 5 亿元,投向半导体、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等“硬
科技”领域。
2024 年,行业“募资难、投资冷、退出难”状况未有根本好转。国信弘盛新
基金募集创设取得较大突破,完成川渝广弘基金、德阳旌城母基金、安徽国信新
能基金、未来科学城国信母基金、健麾医疗基金等 5 支新基金备案,新增基金规
模 38.25 亿元,同比增长 16%;新增 PE 项目 5 个,投资金额近 1.8 亿元,其中
A 轮等早期项目占比达 60%,持续布局存储芯片、新能源、新兴消费、生物医药
等领域。
2025 年,市场回暖向好,并购重组与 S 基金趋于活跃。国信弘盛完成赣深
4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产业母基金、弘盛天宝海河基金、芜湖弘盛未来基金等 3 支新基金备案,新增基
金规模 11.8 亿元,完善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核心区域布局;新增 PE 项目
11 个、投资金额 3.7 亿元,FOF 项目 3 个、认缴金额 1.88 亿元,重点投向新一
代半导体、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前沿科技领域。
2026 年上半年,市场延续结构性修复。国信弘盛完成“爱博弘盛基金”创设
备案,新增基金规模 5 亿元,投向高端医疗器械、前沿生物材料、创新药等科创
领域;完成 PE 投资总额 3.7 亿元、涉及项目 13 个,其中 A 轮及更早期项目占
比达 50%;10 余家被投企业进入上市筹备冲刺期。
(5)其他业务
发行人的其他业务主要是通过重要参股公司鹏华基金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2025 年,鹏华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40.28 亿元,净利润 8.01 亿元,同比分别上升
12.06%、6.74%。2026 年以来,鹏华基金稳步落实公募基金改革各项举措,强化
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不断推进“平台式、一体化、多策略”的投研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权益类、指数类基金产品,积极探索和推动 AI 在各业务条线的应用。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鹏华基金资产管理规模 15,047 亿元(不含子公司),其中
公募管理规模 11,693 亿元,较年初增长 11.34%,资产管理规模稳居行业第一梯
队。
(五)发行人各单项业务资格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取得的各单项业务资格如下:
1.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1

2001/2/5

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

2002/8/6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3

2005/8/22

权证买入和资格结算参与人

中登公司

4

2006/3/28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

中登公司

5

2008/2/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

中登公司

6

2008/5/9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7

2008/5/13

为国信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8

2011/2/23

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

中国保监会

9

2011/5/20

开展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单客户多银行服务资格

深圳证监局

10

2011/9/16

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承销业务资格

国家外汇管理局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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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12/12/21

私募基金资产托管业务试点资格

中国证监会

12

2013/3/14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深圳证监局

13

2013/12/31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中国证监会

14

2014/3/11

开展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15

2014/9/17

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

中证协

16

2014/10/14

A 股交易单元的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上交所

17

2015/1/16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自营业务交易参与人资格

上交所

18

2015/1/16

期权业务结算资格

中登公司

19

2015/1/22

衍生品合约账户开户资格

中登公司

20

2015/4/21

21

私募基金份额登记外包服务资格、估值核算外包服务 中国证券投资基
资格

金业协会

2016/11/3

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深交所

22

2019/3/26

证券账户业务无纸化业务资格

中登公司

23

2019/12/9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自营业务交易参与人资格

深交所

24

2021/6/2

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资格

中国证监会

25

2021/11/30

账务管理功能优化试点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6

2022/11/18

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7

2024/11/1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2.投资银行业务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1

2004

保荐机构资格

中国证监会

2

2005/10/31

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

3

2012/6/11

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资格

中证协

4

2013/1/4

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

5

2013/3/21

全国股转系统主办券商资格

股转公司

6

2013/5/8

军事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7

2013/8/29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

中证协

8

2013/12/30

新疆股权交易中心会员

中证协

9

2014/2/19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会员

中证协

10

2020/12/18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独立主承销商资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

3.投资与交易业务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1

1999/9/21

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

2

2007/7/10

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

上交所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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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9/4/24

从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资格

中国证监会

4

2011/3/21

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资格

深圳证监局

5

2012/12/21

柜台交易业务资格

中证协

柜台市场股票协议逆回购业务、场外期权柜台
6

2013/7/29

交易业务、柜台市场权益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方

中证协

案备案
7

2013/12/18

期权全真模拟交易经纪业务

上交所

8

2013/12/18

期权全真模拟交易自营业务

上交所

9

2013/12/18

全真模拟交易做市商业务

上交所

10

2014/5/21

开展场外市场收益凭证业务试点资格

中证协

11

2014/5/23

修改收益互换与场外期权业务方案的备案

中证协

12

2014/7/2

作为主办券商从事做市业务的资格

股转公司

13

2015/2/6

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14

2015/3/4

15

2015/3/19

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资格

16

2015/4/3

标准债券远期集中清算业务资格

17

2015/5/5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报价业务资格

18

2016/3/1

上证 50ETF 期权合约品种主做市商资格

上交所

19

2018/7/31

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资格

中证协

20

2019/2/28

信用衍生品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1

2019/3/22

银行间债券市场尝试做市业务资格

22

2019/4/8

上交所信用保护合约核心交易商

上交所

23

2019/7/3

深交所信用保护合约核心交易商

深交所

24

2019/12/11

信用保护凭证创设机构

上交所

25

2019/12/11

深交所沪深 300ETF 期权主做市商资格

深交所

26

2019/12/18

中金所沪深 300 股指期权主做市商资格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7

2019/12/23

上交所沪深 300ETF 期权主做市商资格

上交所

28

2020/4/8

债券通报价机构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29

2021/6/29

信用缓释工具一般交易商

30

2022/3/23

信用保护凭证创设机构

深交所

31

2022/4/13

受信用保护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合格创设机构

中登公司

32

2022/7/22

中证 1000 股指期权主做市商资格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33

2022/9/15

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
格

49

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34

2022/9/16

中证 500ETF 期权主做市商资格

上交所

35

2022/9/19

创业板 ETF 期权主做市商资格

深交所

36

2022/9/19

中证 500ETF 期权主做市商资格

深交所

37

2022/12/12

深证 100ETF 期权主做市商资格

深交所

38

2022/12/19

上证 50 股指期权主做市商资格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39

2023/2/3

交易所债券做市商

深交所、上交所

40

2023/2/20

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北交所

41

2023/6/2

科创 50ETF 期权主做市商

上交所

42

2023/12/25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43

2023/12/25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机构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44

2023/12/25

信用联结票据创设机构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45

2024/3/7

上市基金主做市商资格

上交所

46

2024/10/17

中国人民银行互换便利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47

2024/12/23

碳排放权交易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4.资本中介业务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1

2010/3/18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

2012/5/22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资格

中国证监会

3

2012/5/29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上交所

4

2012/8/29

转融通业务试点资格

证金公司

5

2012/10/26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资格

中国证监会

6

2013/1/12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深交所

7

2013/2/25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权限

深交所

8

2013/2/27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权限

上交所

9

2013/6/2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上交所

10

2013/6/2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深交所

11

2014/5/30

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融资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12

2019/7/18

科创板转融券业务

证金公司

13

2020/8/19

创业板转融券业务资格

证金公司

5.国信弘盛获取的单项业务资格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1

2012/9/19

开展直投基金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

2021/6/25

基金投资顾问业务

中国证监会

3

2022/8/24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企业(QFLP)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
理局

6.国信期货获取的单项业务资格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50

批准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1

2007/12/10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

2008/2/14

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上海期货交易所

3

2008/12/19

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

大连商品交易所

4

2008/3/5

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5

2008/4/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6

2009/3/25

郑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资格

郑州商品交易所

7

2010/3/12

委托国信证券提供 IB 业务资格

河南证监局

8

2012/1/29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9

2013/2/1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10

2013/11/4

为保险机构提供期货经纪服务资格的备案

中国保监会

11

2017/6/5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资格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12

2022/6/1

广州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广州期货交易所

7.国信香港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单项业务资格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1

2010/2/26

第 1 类:证券交易(经纪公司)

香港证监会

2

2010/2/26

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经纪公司)

香港证监会

3

2010/3/15

联交所参与者

4

2010/3/15

香港结算参与者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

2010/6/29

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资管公司)

香港证监会

6

2010/6/29

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资管公司)

香港证监会

7

2010/6/30

第 1 类:证券交易(融资公司)

香港证监会

8

2010/6/30

第 6 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香港证监会

9

2011/3/14

第 2 类:期货合约交易(经纪公司)

香港证监会

10

2011/3/14

第 5 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经纪公司)

香港证监会

11

2011/4/11

期交所参与者

12

2011/4/11

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

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

13

2011/10/28

第 1 类:证券交易(资管公司)

香港证监会

14

2016/12/5

中华通交易所参与者

15

2016/12/5

中华通结算参与者

16

2021/12/21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资管公司)

中国证监会

17

2026/1/14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国信香港)

中国证监会

18

2026/3/25

香港保险业务中介人牌照(经纪公司)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

51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
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
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8.国信资管获取的单项业务资格
序号

获取时间

1

2008/3/2

2

2025/1/26

业务资格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
务资格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9.万和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单项业务资格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1

2001/12/27

经纪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

2004/3

B 股交易

上交所、深交所

3

2004/3/17

深圳 B 股结算会员

结算公司

4

2008

上交所大宗交易

上交所

5

2008

深交所大宗交易

深交所

6

2010/9/13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7

2010/12/14

证券自营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8

2013/2/2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深交所

9

2013/5/20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上交所

10

2013/9/12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上交所

11

2013/9/23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深交所

12

2014/10/10

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上交所

13

2014/10/11

银行间债券市场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

14

2015/3/1

债券回购

中国人民银行

15

2015/4/2

证券经纪人业务资格

海南证监局

16

2015/4/10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17

2015/4/15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海南证监局

18

2015/12/28

证券承销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海南证监局

19

2016/2/18

保荐机构业务资格

中国证监会

20

2016/9/7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格

21

2016/11/8

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深交所

22

2016/11/9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海南证监局

23

2016/12/26

转融通业务资格

证金公司

24

2017/1/20

上交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权限

上交所

25

2017/3/21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资格

深交所

26

2017/4/26

27

2017/10/

新三板主办券商从事推荐业务、经纪业务和做市业务
资格
企业债主承销商

52

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

股转公司
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中国外汇交易中
28

2018/3/1

银行间外汇交易中心 X-bond 权限

心暨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

29

2018/5/29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业务资格

结算公司

30

2019/3/25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资格

上交所

31

2019/4/11

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32

2019/11/25

外汇交易中心匿名拍卖业务资格

外汇交易中心

33

2019

深交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资格

深交所

34

2020/6/12

利率互换业务

35

2020/9/18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资格

上交所

36

2020/11/9

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结算公司

37

2021/6/30

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资格

深交所

38

2021/7/7

证券公司另类投资业务

中国证监会

39

2021/12/1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户代理

结算公司

40

2025/10/14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

海南证监局

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中国外汇交易中
心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未发生实质性变更。
八、媒体质疑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媒体质
疑事项。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

5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出具了 2023 年度的天健审〔2024〕7-35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及深圳市国资委有关审计机构聘用的规
定,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518Z0533 号及容诚审字
[2026]518Z004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发行人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财务数据
分别来自发行人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所引用的 2026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来源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一、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及其后颁布或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2023 年 8 月 21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
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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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该项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2024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
营业成本。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2025 年 7 月 8 日,财政部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
下简称“实施问答”)。实施问答明确要求,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
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应当将其签
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
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
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6.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
〔2025〕32 号),就“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
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采用电子
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
关披露”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
披露”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相关规定,未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2026 年 6 月 4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
〔2026〕7 号),就“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以及“货币缺乏可兑
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相关规定,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23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变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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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变动情况
发行人 2023 年度新增 37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0 个结构化主
体清算或持有份额比例下降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2024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变动情况
2024 年度,发行人新增 1 家一级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2024 年 4 月 23 日,
发行人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国信资管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
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变动情况
发行人 2024 年度新增 13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1 个结构化主
体清算或持有份额比例下降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变动情况
2025 年度,发行人新增 1 家一级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2025 年 8 月 26 日,
发行人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万和证券 96.08%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发行人自当日起成为万和证券控股股东。
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变动情况
发行人 2025 年度新增 23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4 个结构化主
体清算或持有份额比例下降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2026 年 1-6 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变动情况
无。
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变动情况
发行人 2026 年 1-6 月新增 5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0 个结构化
主体清算或持有份额比例下降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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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5,307,534.02

13,397,074.54

9,469,840.28

6,190,474.49

其中:客户存款

13,787,681.30

11,786,917.75

8,395,874.92

5,382,857.89

结算备付金

2,967,780.31

2,452,501.70

2,107,229.55

1,517,751.61

其中:客户备付金

2,510,173.31

1,986,087.21

1,844,415.15

1,136,797.29

融出资金

10,931,453.02

9,555,678.62

7,022,642.85

5,588,151.15

衍生金融资产

41,159.69

57,857.15

79,961.12

56,849.50

存出保证金

1,472,918.98

1,347,283.57

1,058,168.08

982,733.28

应收款项

400,450.70

261,850.16

337,300.67

408,391.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6,096.47

678,507.09

415,183.69

812,424.23

金融投资:

27,716,250.16

28,767,215.13

28,623,814.20

29,603,185.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859,835.69

19,899,025.01

18,254,548.23

19,598,354.39

57,331.68

53,447.56

48,953.69

29,189.83

其他债权投资

4,436,399.06

5,270,195.52

7,039,601.78

8,444,491.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62,683.72

3,544,547.04

3,280,710.50

1,531,150.42

长期股权投资

425,620.07

393,869.40

352,706.02

358,656.42

投资性房地产

28,480.54

27,097.36

26,449.48

27,491.66

固定资产

212,777.83

217,182.57

226,831.34

244,661.23

在建工程

1,202.24

2,116.65

918.40

5,242.61

使用权资产

30,377.60

33,322.39

36,584.66

44,631.31

无形资产

71,186.95

74,399.51

73,964.85

75,554.87

商誉

2,150.01

2,150.01

1,026.02

1,026.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3,451.74

318,172.85

255,255.27

280,985.04

其他资产

110,322.81

90,887.26

62,727.88

97,806.01

资产总计

60,549,213.12

57,677,165.96

50,150,604.36

46,296,016.98

短期借款

113,922.29

31,092.50

300.39

364.00

3,843,425.82

5,051,617.97

5,087,812.07

5,554,017.28

拆入资金

500,035.27

235,064.35

307,665.75

703,196.36

交易性金融负债

311,380.57

218,666.73

138,370.38

127,920.15

衍生金融负债

56,926.89

82,295.74

56,052.37

71,326.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191,271.25

10,490,078.28

11,015,187.78

12,427,559.30

代理买卖证券款

14,604,507.97

12,267,856.11

9,066,467.29

5,607,094.69

代理承销证券款

20,399.99

1,600.00

-

4,400.00

应付职工薪酬

770,987.98

780,175.91

602,497.18

530,847.98

应交税费

73,792.24

55,589.36

45,360.62

20,793.39

应付款项

1,420,591.64

1,391,675.67

1,512,031.41

1,988,307.44

合同负债

1,026.55

747.12

210.56

303.65

租赁负债

29,997.97

32,612.62

35,687.83

44,323.27

递延收益

11,064.83

11,238.62

11,586.21

11,933.79

应付债券

12,822,980.38

11,055,460.51

8,406,601.40

6,748,365.95

债权投资

应付短期融资款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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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53.22

217,798.82

228,838.70

101,200.37

预计负债

2,714.04

2,725.12

1,072.03

1,490.06

其他负债

2,841,728.35

2,589,899.96

1,765,657.92

1,306,620.20

负债合计

47,800,907.24

44,516,195.40

38,281,399.91

35,250,064.57

股本

1,024,174.31

1,024,174.31

961,242.94

961,242.94

其他权益工具

3,000,000.00

3,36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3,000,000.00

3,36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2,473,105.83

2,475,635.45

2,014,601.70

2,013,677.53

1,167.61

263,904.01

446,992.82

76,751.00

592,756.68

592,756.68

486,781.75

486,781.75

一般风险准备

2,138,726.17

2,163,142.49

1,925,207.02

1,757,147.32

未分配利润

3,496,799.33

3,259,721.60

3,034,378.23

2,750,351.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2,726,729.92

13,139,334.54

11,869,204.45

11,045,952.41

少数股东权益

21,575.96

21,636.02

-

-

股东权益合计

12,748,305.88

13,160,970.56

11,869,204.45

11,045,952.4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0,549,213.12

57,677,165.96

50,150,604.36

46,296,016.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1,255,885.94

2,414,329.66

1,883,144.73

1,488,677.92

118,329.51

179,826.00

142,293.68

174,775.80

利息收入

399,696.36

738,038.13

768,508.68

754,790.64

利息支出

281,366.86

558,212.13

626,215.00

580,014.8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58,711.56

1,054,309.97

765,796.68

647,070.73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566,516.93

865,170.99

557,842.20

435,451.81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6,635.69

89,952.58

101,957.43

136,298.55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3,441.42

62,687.49

81,970.32

49,552.13

投资收益

393,149.82

1,048,699.33

824,907.98

532,773.16

28,157.77

43,935.87

31,797.91

39,097.21

其他收益

3,586.25

2,631.99

4,790.45

3,465.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79,614.92

115,311.00

139,650.73

128,903.47

汇兑收益(损失)

-1,077.49

-2,221.72

-485.50

-3,846.73

其他业务收入

3,537.43

15,648.97

5,415.87

5,377.47

33.94

124.13

774.84

158.55

516,563.77

1,114,365.78

975,750.10

804,001.73

税金及附加

9,941.63

18,574.60

14,751.66

12,433.59

业务及管理费

504,241.00

1,099,944.29

916,763.72

752,290.53

一、营业总收入
利息净收入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二、营业总支出

5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543.86

-8,802.88

36,775.28

36,157.66

-

266.87

1,976.01

-

其他业务成本

1,837.27

4,382.90

5,483.43

3,119.96

三、营业利润

739,322.18

1,299,963.88

907,394.63

684,676.19

加:营业外收入

1,592.30

559.67

1,290.03

3,997.22

减:营业外支出

433.90

3,214.40

1,696.16

3,157.77

四、利润总额

740,480.58

1,297,309.15

906,988.49

685,515.64

减:所得税费用

167,380.32

189,940.58

85,303.17

42,786.23

五、净利润

573,100.26

1,107,368.57

821,685.32

642,729.4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573,100.26

1,107,368.57

821,685.32

642,729.4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57.66

92.47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3,157.92

1,107,276.10

821,685.32

642,729.4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3,454.31

-88,152.39

387,828.14

102,851.68

-243,451.90

-88,150.68

387,828.14

102,851.68

-250,216.03

16,735.47

284,077.25

62,330.38

-

87.85

-

-

-250,216.03

16,647.62

284,077.25

62,330.38

6,764.12

-104,886.15

103,750.90

40,521.31

2.62

17.53

326.85

-152.08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3,614.40

-96,901.98

100,324.55

41,482.20

3.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10,648.91

-4,365.17

-52.46

-2,804.16

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203.98

-3,636.53

3,151.97

1,995.35

-

-

-

-

-2.40

-1.71

-

-

329,645.95

1,019,216.18

1,209,513.47

745,581.09

-60.06

90.76

-

-

329,706.02

1,019,125.42

1,209,513.47

745,581.0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1

1.01

0.72

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1

1.01

0.72

0.54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八、每股收益: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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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454,188.83

-

1,659,804.70

-

-

-

-

-

924,281.52

1,838,257.67

1,853,986.33

-

-

-

-

-

1,317,763.99

2,102,912.48

1,651,011.49

1,456,233.08

265,000.00

-

-

-

-

-

-

1,759,794.16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2,356,589.01

2,820,667.34

3,459,461.70

-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8,799.99

1,600.00

-

4,4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316.23

1,035,195.67

663,706.60

983,402.82

5,696,939.57

7,798,633.16

9,287,970.82

4,203,830.06

-

435,638.35

-

2,779,308.06

3,880.71

4,493.42

16,822.62

22,263.20

-

-

-

3,037,027.02

73,842.60

67,732.26

1,223,327.32

301,526.11

1,389,450.26

2,368,660.40

1,472,537.03

307,253.79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334,134.78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4,400.00

-

135,917.41

855,308.36

1,046,675.88

-

-

71,000.00

395,000.00

199,00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44,127.59

577,916.21

527,372.00

494,203.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84,951.25

650,264.03

573,967.12

590,833.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1,857.21

370,472.94

100,632.28

178,275.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9,573.17

689,826.07

552,526.82

745,564.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3,600.20

6,091,312.04

5,913,261.08

8,989,390.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3,339.37

1,707,321.12

3,374,709.74

-4,785,559.97

12,165.48

8,222.51

19,123.25

2,542.43

637.08

11,812.72

25,271.92

34,311.05

631.16

646.98

200.63

341.56

-

465,206.4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33.73

485,888.71

44,595.79

37,195.03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800.00

13,260.00

5,320.33

10,298.25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债权投资净减少额
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减少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债权投资净增加额
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增加额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8,345.12

34,634.28

32,672.48

41,544.08

-

224.2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145.12

48,118.48

37,992.81

51,842.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11.39

437,770.23

6,602.98

-14,647.29

640,000.00

1,360,000.00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1,216.07

122,218.86

62,267.61

24,537.8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759,175.00

12,012,801.00

10,562,666.40

11,635,0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20,391.07

13,495,019.86

10,624,934.01

11,659,577.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381,530.05

10,545,519.13

9,445,198.28

6,501,639.8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12,047.69

784,189.57

704,873.36

620,600.0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74.01

30,804.78

26,571.49

31,028.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11,451.75

11,360,513.49

10,176,643.13

7,153,268.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060.68

2,134,506.37

448,290.88

4,506,309.65

-9,049.84

-4,238.82

473.83

-318.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03,517.46

4,275,358.90

3,830,077.43

-294,215.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746,962.82

11,471,603.92

7,641,526.49

7,935,742.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150,480.27

15,746,962.82

11,471,603.92

7,641,526.49

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二)报告期内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2,489,948.37

10,729,485.91

7,736,737.86

4,920,920.92

其中:客户存款

11,632,492.75

9,749,542.86

7,108,726.48

4,350,497.37

结算备付金

2,842,574.93

2,350,851.84

2,060,195.38

1,473,557.72

其中:客户备付金

2,308,061.73

1,863,363.40

1,760,435.30

1,100,825.16

融出资金

10,758,094.50

9,347,276.86

7,000,751.98

5,566,876.94

衍生金融资产

39,817.64

53,507.92

78,714.21

56,849.50

存出保证金

341,874.85

341,487.69

328,977.66

384,717.96

应收款项

285,212.09

177,417.11

285,058.12

337,812.90

合同资产

-

-

-

-

170,616.51

348,524.22

413,843.69

806,130.89

金融投资:

26,454,977.18

27,611,306.07

27,403,682.72

27,886,003.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652,664.79

18,792,544.67

17,073,730.67

17,728,353.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其他债权投资

4,436,399.06

5,270,195.52

7,039,601.78

8,444,491.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65,913.33

3,548,565.89

3,290,350.27

1,713,158.56

长期股权投资

1,960,734.67

1,933,586.25

1,367,448.66

1,252,477.10

投资性房地产

35,829.71

34,742.56

34,320.99

35,883.74

固定资产

195,751.67

200,331.73

215,658.89

233,630.67

在建工程

1,202.24

2,116.65

918.40

5,242.61

使用权资产

25,629.96

26,977.52

29,531.92

37,962.54

无形资产

64,953.02

67,346.47

72,666.77

74,694.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7,766.65

278,885.39

223,766.48

233,471.24

其他资产

92,459.78

78,964.43

40,255.64

90,686.52

资产总计

56,047,443.76

53,582,808.63

47,292,529.36

43,396,919.21

短期借款

-

-

-

-

3,843,425.82

5,018,820.94

5,087,812.07

5,554,017.28

拆入资金

500,035.27

235,064.35

307,665.75

703,196.36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1,327.28

95,332.59

74,067.89

91,552.85

衍生金融负债

54,609.06

76,966.18

54,638.56

71,222.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37,407.66

10,209,767.23

10,716,841.47

11,576,353.25

代理买卖证券款

14,036,099.80

11,692,418.40

8,932,828.16

5,480,048.45

代理承销证券款

20,399.99

1,600.00

-

4,400.00

应付职工薪酬

719,145.66

724,130.60

568,536.52

495,558.63

应交税费

67,736.11

49,302.97

40,855.51

16,913.96

应付款项

1,116,975.64

1,134,010.00

1,195,491.39

1,698,990.63

应付债券

12,822,980.38

11,053,418.20

8,406,601.40

6,748,365.95

租赁负债

25,248.31

26,214.42

28,572.45

37,502.29

递延收益

11,064.83

11,238.62

11,586.21

11,933.7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2,316.49

190,066.33

199,625.16

52,948.31

预计负债

2,714.04

2,725.12

1,072.03

1,490.06

其他负债

173,615.19

268,248.23

98,897.43

94,636.82

负债合计

43,695,101.53

40,789,324.18

35,725,092.00

32,639,130.87

股本

1,024,174.31

1,024,174.31

961,242.94

961,242.94

其他权益工具

3,000,000.00

3,36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3,000,000.00

3,36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2,473,067.61

2,475,597.23

2,014,563.48

2,013,639.31

其他综合收益

-14,237.41

242,889.35

422,571.36

72,113.41

盈余公积

592,756.68

592,756.68

486,781.75

486,781.75

一般风险准备

2,086,276.33

2,086,234.62

1,896,661.89

1,731,294.18

未分配利润

3,190,304.72

3,011,832.26

2,785,615.95

2,492,716.74

股东权益合计

12,352,342.23

12,793,484.44

11,567,437.36

10,757,788.3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6,047,443.76

53,582,808.63

47,292,529.36

43,396,919.21

应付短期融资款

资本公积

6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1,147,077.43

2,262,896.73

1,803,841.27

1,378,140.11

93,177.49

147,398.13

119,236.03

149,110.74

利息收入

371,542.63

699,636.16

732,570.25

716,771.06

利息支出

278,365.14

552,238.03

613,334.22

567,660.3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00,856.97

967,076.83

730,910.36

616,750.59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536,012.10

832,205.94

525,537.51

407,752.06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4,777.32

87,341.17

100,202.17

133,992.46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

15,258.14

84,724.82

52,298.54

330,760.86

930,151.02

743,756.84

475,439.03

27,205.80

40,500.68

36,817.04

36,943.10

3,490.61

1,882.48

3,901.33

3,350.76

115,296.40

200,732.45

198,955.34

127,413.08

汇兑收益(损失)

-526.34

-327.97

218.23

235.23

其他业务收入

3,978.42

16,010.21

6,135.88

5,682.48

43.02

-26.41

727.25

158.20

451,248.40

1,017,894.50

912,752.34

750,005.34

税金及附加

9,439.66

17,690.50

14,129.34

11,787.27

业务及管理费

440,470.37

1,005,573.96

860,993.86

701,744.06

信用减值损失

668.07

-6,676.45

36,376.81

35,217.00

-

-

-

-

其他业务成本

670.30

1,306.48

1,252.33

1,257.00

三、营业利润

695,829.03

1,245,002.23

891,088.92

628,134.77

加:营业外收入

761.68

488.96

1,102.20

2,935.60

减:营业外支出

392.47

2,869.64

840.11

3,023.13

四、利润总额

696,198.24

1,242,621.56

891,351.01

628,047.25

减:所得税费用

157,187.57

182,872.24

76,861.86

27,131.44

五、净利润

539,010.67

1,059,749.32

814,489.15

600,915.8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539,010.67

1,059,749.32

814,489.15

600,915.8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37,842.26

-84,706.89

381,421.30

106,569.53

七、综合收益总额

301,168.41

975,042.42

1,195,910.45

707,485.34

一、营业总收入
利息净收入

投资收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其他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二、营业总支出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3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502,961.35

-

655,648.05

354,988.41

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额

924,281.52

1,838,257.67

1,853,986.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减少额

-

-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

1,155,230.21

1,852,721.10

1,485,880.57

1,327,594.65

265,000.00

-

-

-

-

-

-

849,495.93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2,343,659.80

2,759,619.48

3,452,868.80

-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8,799.99

1,600.00

-

4,40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49.91

339,868.44

113,543.58

456,397.17

5,228,882.79

6,792,066.69

7,561,927.34

2,992,876.17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1,043,379.56

-

-

债券投资净增加额

-

-

-

-

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额

-

-

-

3,037,027.02

73,842.60

67,695.52

1,223,333.40

301,526.11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71,000.00

395,000.00

199,000.0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424,109.46

2,346,284.06

1,471,283.28

311,001.65

3,923.95

412,574.27

499,467.40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304,776.05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4,400.00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59,781.51

461,965.26

418,767.14

423,049.5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0,849.86

597,598.89

539,283.31

557,129.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5,906.94

350,330.80

84,532.61

156,807.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2,877.96

231,859.00

285,248.93

200,498.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01,292.27

5,582,687.36

4,921,316.07

5,490,815.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7,590.52

1,209,379.33

2,640,611.27

-2,497,939.35

454,667.68

1,221,806.10

1,520,147.44

539,221.25

60.00

20,000.00

43,096.50

38,615.50

118.58

559.25

194.77

333.34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4,846.25

1,242,365.35

1,563,438.71

578,170.09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7,830.00

1,246,690.85

1,228,260.00

2,743,014.00

16,180.37

32,613.51

29,947.33

40,177.75

-

224.2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4,010.37

1,279,528.56

1,258,207.33

2,783,191.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164.12

-37,163.20

305,231.38

-2,205,021.66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40,000.00

1,36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759,175.00

12,012,801.00

10,562,666.40

11,635,04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99,175.00

13,372,801.00

10,562,666.40

11,635,04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209,360.00

10,434,684.00

9,382,597.40

6,477,463.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10,074.06

782,963.89

704,378.37

620,316.8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96.26

27,749.00

23,943.52

28,663.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35,530.31

11,245,396.89

10,110,919.29

7,126,443.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6,355.31

2,127,404.11

451,747.11

4,508,596.48

-394.08

-327.97

218.23

235.2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21,677.01

3,299,292.27

3,397,807.99

-194,129.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66,444.38

9,767,152.10

6,369,344.12

6,563,473.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288,121.38

13,066,444.38

9,767,152.10

6,369,344.1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度

总资产(亿元)

6,054.92

5,767.72

5,015.06

4,629.60

总负债(亿元)

4,780.09

4,451.62

3,828.14

3,525.01

全部债务(亿元)

2,774.72

2,702.52

2,489.16

2,552.51

所有者权益(亿元)

1,274.83

1,316.10

1,186.92

1,104.60

营业总收入(亿元)

125.59

241.43

188.31

148.87

利润总额(亿元)

74.05

129.73

90.70

68.55

净利润(亿元)

57.31

110.74

82.17

64.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57.16

110.51

81.83

64.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
元)

57.32

110.73

82.17

64.27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282.33

170.73

337.47

-478.56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97

43.78

0.66

-1.46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39.11

213.45

44.83

450.63

流动比率(倍)

2.23

2.12

1.95

1.74

速动比率(倍)

2.23

2.12

1.95

1.74

资产负债率(%)

78.95

77.18

76.33

76.14

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款)(%)

72.24

71.02

71.11

72.85

债务资本比率(%)

68.52

67.25

67.71

69.80

营业利润率(%)

58.87

53.84

44.99

39.54

项目

6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25

2.56

2.01

1.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5

10.69

8.23

6.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5.24

10.67

8.19

6.53

104.76

191.18

158.52

131.6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3.78

7.07

6.37

5.16

EBITDA 利息倍数

3.80

3.48

2.59

2.34

9.50

9.55

9.23

8.37

2.76

1.67

3.51

-4.98

2.35

4.17

3.98

-0.31

应收账款周转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存货周转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EBITDA(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注:
1.全部债务=期末短期借款+期末拆入资金+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应付债券+期末长期借款+期
末应付短期融资款+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不包含第三方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发行人合并报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中第三方在发行人具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及资产管理
计划等)中享有的权益,属于非有息债务,因此未纳入全部债务的计算。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流动部分+其他资产-长
期待摊费用-代理买卖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其他负债)
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流动部分+其他资产-长
期待摊费用-代理买卖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其他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5.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款)=(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
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6.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股东权益)
7.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8.平均总资产回报率=报告期净利润/[(期初资产余额(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期
末资产余额(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2]×100%
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100%
10.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11.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2.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
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
通股股份总数

6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1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5.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风险控制指标
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

监管标准

预警标准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净资本(亿元)

-

-

838.81

810.31

742.78

821.40

净资产(亿元)

-

-

1,235.23

1,279.35

1,156.74

1,075.78

核心净资本(亿元)

-

-

613.81

624.31

622.78

547.60

-

-

236.92

225.51

215.05

282.55

-

-

2,992.44

2,982.12

2,771.65

4,042.13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亿元)
表内外资产总额(亿元)
风险覆盖率(%)

>=100%

>=120%

354.04

359.32

345.40

290.71

资本杠杆率(%)

>=8%

>=9.6%

21.51

21.94

22.47

13.55

流动性覆盖率(%)

>=100%

>=120%

288.11

425.07

410.81

267.92

净稳定资金率(%)

>=100%

>=120%

186.02

186.40

185.79

133.51

净资本/净资产(%)

>=20%

>=24%

67.91

63.34

64.21

76.35

净资本/负债(%)

>=8%

>=9.6%

28.30

27.85

27.72

30.25

净资产/负债(%)

>=10%

>=12%

41.68

43.97

43.17

39.62

<=100%

<=80%

41.11

44.59

50.88

50.73

<=500%

<=400%

278.24

296.33

326.08

300.74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
生品/净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
衍生品/净资本(%)

注:2024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上述规定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施行。2024 年度末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计算。

发行人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稳健,各项主要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监
督管理条例》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
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讨
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5,307,534.02

25.28

13,397,074.54

23.23

9,469,840.28

18.88

6,190,474.49

13.37

其中:客户存款

13,787,681.30

22.77

11,786,917.75

20.44

8,395,874.92

16.74

5,382,857.89

11.63

结算备付金

2,967,780.31

4.90

2,452,501.70

4.25

2,107,229.55

4.20

1,517,751.61

3.28

6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其中:客户备付金

2,510,173.31

4.15

1,986,087.21

3.44

1,844,415.15

3.68

1,136,797.29

2.46

融出资金

10,931,453.02

18.05

9,555,678.62

16.57

7,022,642.85

14.00

5,588,151.15

12.07

衍生金融资产

41,159.69

0.07

57,857.15

0.10

79,961.12

0.16

56,849.50

0.12

存出保证金

1,472,918.98

2.43

1,347,283.57

2.34

1,058,168.08

2.11

982,733.28

2.12

应收款项

400,450.70

0.66

261,850.16

0.45

337,300.67

0.67

408,391.84

0.8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6,096.47

0.84

678,507.09

1.18

415,183.69

0.83

812,424.23

1.75

金融投资:

27,716,250.16

45.77

28,767,215.13

49.88

28,623,814.20

57.08

29,603,185.72

63.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859,835.69

32.80

19,899,025.01

34.50

18,254,548.23

36.40

19,598,354.39

42.33

57,331.68

0.09

53,447.56

0.09

48,953.69

0.10

29,189.83

0.06

其他债权投资

4,436,399.06

7.33

5,270,195.52

9.14

7,039,601.78

14.04

8,444,491.09

18.2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62,683.72

5.55

3,544,547.04

6.15

3,280,710.50

6.54

1,531,150.42

3.31

长期股权投资

425,620.07

0.70

393,869.40

0.68

352,706.02

0.70

358,656.42

0.77

投资性房地产

28,480.54

0.05

27,097.36

0.05

26,449.48

0.05

27,491.66

0.06

固定资产

212,777.83

0.35

217,182.57

0.38

226,831.34

0.45

244,661.23

0.53

在建工程

1,202.24

0.00

2,116.65

0.00

918.40

0.00

5,242.61

0.01

使用权资产

30,377.60

0.05

33,322.39

0.06

36,584.66

0.07

44,631.31

0.10

无形资产

71,186.95

0.12

74,399.51

0.13

73,964.85

0.15

75,554.87

0.16

商誉

2,150.01

0.00

2,150.01

0.00

1,026.02

0.00

1,026.02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3,451.74

0.53

318,172.85

0.55

255,255.27

0.51

280,985.04

0.61

其他资产

110,322.81

0.18

90,887.26

0.16

62,727.88

0.13

97,806.01

0.21

资产总计

60,549,213.12

100.00

57,677,165.96

100.00

50,150,604.36

100.00

46,296,016.98

100.00

债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46,296,016.98 万元、50,150,604.36
万元、57,677,165.96 万元及 60,549,213.12 万元,总资产规模逐年上涨。发行人
2023 年末总资产较 2022 年末增加 17.40%,主要是金融投资增加所致。发行人
2024 年末总资产较 2023 年末增加 8.33%,主要是货币资金及融出资金增加所致。
发行人 2025 年末总资产较 2024 年末增加 15.01%,主要是货币资金及融出资金
增加所致。发行人 2026 年 6 月末总资产较 2025 年末增加 4.98%,主要是货币资
金及融出资金增加所致。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6,190,474.49 万元、9,469,840.28
万元、13,397,074.54 万元及 15,307,534.02 万元,在发行人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
别为 13.37%、18.88%、23.23%及 25.28%。发行人货币资金中的银行存款比重一
直保持在 99.70%及以上水平。银行存款包括客户存款和公司存款,以客户存款
为主。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的波动主要受客户资金规模变动影响。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具体明细如下表:
6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11.84

0.00

11.83

0.00

5.72

0.00

7.08

0.00

银行存款

15,269,248.91

99.75

13,388,875.25

99.94

9,464,751.10

99.95

6,189,731.43

99.99

其中:客户存款

13,787,681.30

90.07

11,786,917.75

87.98

8,395,874.92

88.66

5,382,857.89

86.95

公司存款

1,481,567.61

9.68

1,601,957.50

11.96

1,068,876.18

11.29

806,873.54

13.03

38,273.26

0.25

8,187.46

0.06

5,083.45

0.05

735.98

0.01

15,307,534.02

100.00

13,397,074.54

100.00

9,469,840.28

100.00

6,190,474.49

100.00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2.结算备付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结算备付金分别为 1,517,751.61 万元、2,107,229.55 万
元、2,452,501.70 万元及 2,967,780.3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28%、4.20%、
4.25%及 4.90%。结算备付金主要由客户备付金和公司备付金构成。
2023 年末结算备付金较上年末减少 3.54%,主要系放在清算机构的客户备
付金减少所致。2024 年末结算备付金较上年末增加 38.84%,主要系客户备付金
增加所致。2025 年末结算备付金较上年末增加 16.39%,主要系自有备付金增加
所致。2026 年 6 月末结算备付金较上年末增加 21.01%,主要系客户备付金增加
所致。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具体结算备付金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备付金

2,510,173.31

84.58

1,986,087.21

80.98

1,844,415.15

87.53

1,136,797.29

74.90

公司备付金

457,607.00

15.42

466,414.49

19.02

262,814.40

12.47

380,954.32

25.10

2,967,780.31

100.00

2,452,501.70

100.00

2,107,229.55

100.00

1,517,751.61

100.00

合计

3.融出资金
报 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融 出资金规模净值分别为 5,588,151.15 万元、
7,022,642.85 万元、9,555,678.62 万元及 10,931,453.0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12.07%、14.00%、16.57%及 18.05%,主要系融出资金业务规模变化导致
的融出资金规模波动。
从构成来看,发行人融出资金包括境内融出资金和境外融出资金,其中境内
融出资金规模净值在报告期各期末均占比 99%以上。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融
出资金明细如下表:
6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0,111,289.18

92.50

8,924,115.57

93.39

6,581,814.94

93.72

5,189,991.17

92.87

机构

812,598.05

7.43

611,034.70

6.39

436,078.48

6.21

391,830.59

7.01

减:减值准备

26,040.63

0.24

23,777.23

0.25

17,141.45

0.24

14,944.82

0.27

账面价值小计

10,897,846.61

99.69

9,511,373.04

99.54

7,000,751.98

99.69

5,566,876.94

99.62

其中:个人

21,684.79

0.20

27,677.13

0.29

21,650.77

0.31

20,440.24

0.37

机构

12,183.66

0.11

17,009.61

0.18

1,030.47

0.01

992.55

0.02

减:减值准备

262.05

0.00

381.17

0.00

790.36

0.01

158.58

0.00

账面价值小计

33,606.41

0.31

44,305.58

0.46

21,890.87

0.31

21,274.21

0.38

10,931,453.02

100.00

9,555,678.62

100.00

7,022,642.85

100.00

5,588,151.15

100.00

境内
其中:个人

境外

合计

4.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9,598,354.39 万元、
18,254,548.23 万元、19,899,025.01 万元及 19,859,835.6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
重为 42.33%、36.40%、34.50%及 32.80%。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变动的原因
主要为股票、债券及基金投资规模增加。
从交易性金融产品具体构成来看,发行人债券投资持仓占有较大比例。近三
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债券投资账面价值分别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64.52%、58.74%、
52.74%及 52.92%。发行人债券投资以高评级为主,流动性较强,整体风险可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债券投资

10,509,385.10

52.92

10,494,399.39

52.74

10,722,519.22

股票投资

952,035.55

4.79

1,102,958.60

5.54

基金

5,175,686.71

26.06

5,107,434.79

其他

3,222,728.33

16.23

合计

19,859,835.69

100.00

占比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58.74

12,645,545.73

64.52

1,057,804.56

5.79

2,046,614.98

10.44

25.67

3,764,436.09

20.62

2,592,190.51

13.23

3,194,232.23

16.05

2,709,788.36

14.84

2,314,003.17

11.81

19,899,025.01

100.00

18,254,548.23

100.00

19,598,354.39

100.00

5.衍生金融资产
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的构成主要是利率衍生工具和权益衍生工具。报告期各
期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合计分别为 56,849.50 万元、79,961.12 万元、57,857.15
7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万元及 41,159.69 万元。2023 年末衍生金融资产较 2022 年末增加 246.21%,主要
是场外期权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024 年末衍生金融资产较 2023 年末增加 40.65%,
主要是收益互换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025 年末衍生金融资产较 2024 年末减少
27.64%,主要是场外期权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026 年 6 月末衍生金融资产较 2025
年末减少 28.86%,主要是收益互换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812,424.23 万元、415,183.69
万元、678,507.09 万元及 506,096.4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5%、
0.83%、1.18%及 0.84%。从类别上看,发行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由股票、债
券构成。
2023 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 2022 年末减少 48.66%,主要系债券质押式
回购规模减少。2024 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 2023 年末减少 48.90%,主要是股
票质押式回购及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减少。2025 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 2024
年末增加 63.42%,主要系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增加。2026 年 6 月末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较 2025 年末减少 25.41%,主要系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减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票

195,276.67

38.58

269,101.06

39.66

322,865.18

77.76

504,872.43

62.14

债券

385,479.96

76.17

526,615.16

77.61

215,248.31

51.84

404,415.67

49.78

其他

24,545.02

4.85

27,771.61

4.09

39,100.42

9.42

37,167.60

4.57

减:减值准备

99,205.18

19.60

144,980.75

21.37

162,030.22

39.03

134,031.46

16.50

账面价值

506,096.47

100.00

678,507.09

100.00

415,183.69

100.00

812,424.23

100.00

约定购回式证券

2,521.41

0.50

3,011.93

0.44

2,017.07

0.49

2,308.38

0.28

股票质押式回购

192,755.26

38.09

266,089.13

39.22

320,848.11

77.28

502,564.05

61.86

债券质押式回购

385,479.96

76.17

526,615.16

77.61

215,248.31

51.84

404,415.67

49.78

行权融资

24,545.02

4.85

27,771.61

4.09

39,100.42

9.42

37,167.60

4.57

减:减值准备

99,205.18

19.60

144,980.75

21.37

162,030.22

39.03

134,031.46

16.50

账面价值

506,096.47

100.00

678,507.09

100.00

415,183.69

100.00

812,424.23

100.00

7.应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 408,391.84 万元、337,300.67
7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万元、261,850.16 万元及 400,450.7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88%、
0.67%、0.45%及 0.66%,主要由应收逾期融资款、应收清算款项、应收手续费及
佣金、场外期权业务相关款项、应收利率互换款项等构成。
2023 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较 2022 年末减少 13.64%,主要系应收
清算款项减少。2024 年末较 2023 年末减少 17.41%,主要系场外期权业务相关款
项减少。2025 年末较 2024 年末减少 22.37%,主要系场外期权业务相关款项和应
收清算款项减少。2026 年 6 月末较 2025 年末增加 52.93%,主要系场外期权业务
相关款项及应收清算款项增加。
8.存出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出保证金分别为 982,733.28 万元、1,058,168.08 万
元、1,347,283.57 万元及 1,472,918.9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2%、
2.11%、2.34%及 2.43%。
发行人存出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发行人 2023 年末存出保
证金较 2022 年末增长 24.39%,主要是交易保证金增加所致。2024 年末存出保证
金较 2023 年末增加 7.68%。2025 年末存出保证金较 2024 年末增长 27.32%,主
要系交易保证金增加所致。2026 年 6 月末存出保证金较 2025 年末增长 9.33%。
报告期各期末,交易保证金占存出保证金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5.59%、97.96%、
99.25%及 99.27%。由于发行人旗下有多家境外子公司,保证金币种还包括美元
和港币等,但人民币保证金的占比始终维持在 99.50%以上。
9.其他债权投资
报 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 他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8,444,491.09 万元、
7,039,601.78 万元、5,270,195.52 万元及 4,436,399.0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8.24%、14.04%、9.14%及 7.33%。2023 年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余额较上年末
增加 3,294,343.81 万元,增幅为 63.97%,主要是地方债、企业债及中期票据投资
规模增加。2024 年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16.64%,主要是中
期票据及企业债投资规模减少。2025 年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减
少 25.14%,主要是地方债和中期票据投资规模减少。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
债权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15.82%,主要是地方债和中期票据规模减少。
7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金额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债

39,068.60

0.88

67,291.53

1.28

240,914.19

3.42

294,243.50

3.48

地方债

2,725,417.55

61.43

3,068,130.09

58.22

4,063,363.23

57.72

3,470,583.61

41.10

金融债

91,448.97

2.06

84,596.81

1.61

68,386.43

0.97

74,279.72

0.88

企业债

805,766.43

18.16

905,662.13

17.18

883,367.10

12.55

1,642,985.07

19.46

中期票据

633,969.96

14.29

912,304.80

17.31

1,402,268.90

19.92

2,371,785.85

28.09

38,950.70

0.88

36,066.79

0.68

80,614.00

1.15

63,823.12

0.76

101,776.86

2.29

196,143.38

3.72

288,376.68

4.10

417,145.09

4.94

其他

-

-

-

-

12,311.25

0.17

109,645.14

1.30

合计

4,436,399.06

100.00

5,270,195.52

100.00

7,039,601.78

100.00

8,444,491.09

100.00

非公开定向债务
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 1,531,150.42 万元、
3,280,710.50 万元、3,544,547.04 万元及 3,362,683.7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31%、6.54%、6.15%及 5.55%。2023 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上年
末增加 488,171.31 万元,增幅为 46.81%,系投资规模增加所致。2024 年末发行
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1,749,560.09 万元,增幅为 114.26%,系
投资规模增加所致。2025 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263,836.54 万元,增长 8.04%,系投资规模增加所致。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181,863.32 万元,减少 5.13%,系投资规模减少
所致。
1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358,656.42 万元、352,706.02 万
元、
393,869.40 万元及 425,620.0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77%、0.70%、
0.68%及 0.70%,主要为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2023 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
投资较 2022 年末增长 3.40%。2024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 2023 年末下降 1.66%。
2025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 2024 年末增长 11.67%。2026 年 6 月末,长期股权
投资较 2025 年末增长 8.06%。
(二)负债结构分析
7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金额

占比

113,922.29

0.24

31,092.50

0.07

300.39

0.00

364.00

0.00

3,843,425.82

8.04

5,051,617.97

11.35

5,087,812.07

13.29

5,554,017.28

15.76

拆入资金

500,035.27

1.05

235,064.35

0.53

307,665.75

0.80

703,196.36

1.99

交易性金融负债

311,380.57

0.65

218,666.73

0.49

138,370.38

0.36

127,920.15

0.36

衍生金融负债

56,926.89

0.12

82,295.74

0.18

56,052.37

0.15

71,326.70

0.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191,271.25

21.32

10,490,078.28

23.56

11,015,187.78

28.77

12,427,559.30

35.26

代理买卖证券款

14,604,507.97

30.55

12,267,856.11

27.56

9,066,467.29

23.68

5,607,094.69

15.91

代理承销证券款

20,399.99

0.04

1,600.00

0.00

-

-

4,400.00

0.01

应付职工薪酬

770,987.98

1.61

780,175.91

1.75

602,497.18

1.57

530,847.98

1.51

应交税费

73,792.24

0.15

55,589.36

0.12

45,360.62

0.12

20,793.39

0.06

应付款项

1,420,591.64

2.97

1,391,675.67

3.13

1,512,031.41

3.95

1,988,307.44

5.64

合同负债

1,026.55

0.00

747.12

0.00

210.56

0.00

303.65

0.00

租赁负债

29,997.97

0.06

32,612.62

0.07

35,687.83

0.09

44,323.27

0.13

预计负债

2,714.04

0.01

2,725.12

0.01

1,072.03

0.00

1,490.06

0.00

应付债券

12,822,980.38

26.83

11,055,460.51

24.83

8,406,601.40

21.96

6,748,365.95

19.14

递延收益

11,064.83

0.02

11,238.62

0.03

11,586.21

0.03

11,933.79

0.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4,153.22

0.39

217,798.82

0.49

228,838.70

0.60

101,200.37

0.29

其他负债

2,841,728.35

5.94

2,589,899.96

5.82

1,765,657.92

4.61

1,306,620.20

3.71

负债合计

47,800,907.24

100.00

44,516,195.40

100.00

38,281,399.91

100.00

35,250,064.57

100.00

短期借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35,250,064.57 万元、38,281,399.91 万
元、44,516,195.40 万元及 47,800,907.24 万元。从构成来看,发行人负债主要由
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债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短期融资款等构成。2023
年末发行人负债较 2022 年末增长 22.63%,主要是应付债券和应付短期融资款增
加所致。2024 年末发行人负债较 2023 年末增长 8.60%。2025 年末发行人负债较
2024 年末增长 16.29%,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款和应付债券增加所致。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负债较 2025 年末增长 7.38%。
1.应付短期融资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发 行 人 应 付 短 期 融 资 款 分 别 为 5,554,017.28 万 元 、
5,087,812.07 万元、5,051,617.97 万元及 3,843,425.82 万元,占发行人负债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15.76%、13.29%、11.35%及 8.04%。2023 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3,302,417.74 万元,增长 146.67%,主要是短期融资券及收益凭证
增加。
2024 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较 2023 年末减少 466,205.20 万元,下降 8.39%。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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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较 2024 年末减少 36,194.10 万元,下降 0.71%。2026
年 6 月末,应付短期融资款较 2025 年末减少 1,208,192.14 万元,下降 23.92%,
主要是短期融资券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短期融资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

305,843.03

短期公司债券

302,361.37

短期融资券

2,521,711.86

2,914,497.97

4,185,945.32

3,700,686.27

收益凭证

1,019,352.59

2,137,120.00

901,866.76

1,547,487.98

合计

3,843,425.82

5,051,617.97

5,087,812.07

5,554,017.28

-

2.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发 行 人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分 别 为 5,607,094.69 万 元 、
9,066,467.29 万元、12,267,856.11 万元及 14,604,507.97 万元,占发行人负债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15.91%、23.68%、27.56%及 30.55%。
2023 年末,发行人代理买卖证券款较 2022 年末下降 5.63%。2024 年末,代
理买卖证券款较 2023 年末增长 61.70%,主要系市场交投活跃,客户资金增加。
2025 年末,代理买卖证券款较 2024 年末增长 35.31%,主要系客户资金增加。
2026 年 6 月末,代理买卖证券款较 2025 年末增长 19.05%,主要系客户资金增
加。
从构成来看,代理买卖证券款由普通经纪业务和信用业务下的代理买卖证券
款构成。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普通经纪业务下
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5,019,682.21 万元、8,152,390.13 万元、11,002,471.08 万
元及 12,905,092.10 万元,占代理买卖证券款总额的比例为 89.52%、89.92%、89.69%
及 88.36%,且主要是针对个人的经纪业务所产生的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经纪
业务下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587,412.48 万元、914,077.16 万元、1,265,385.02
万元及 1,699,415.87 万元,占代理买卖证券款总额的比例为 10.48%、10.08%、
10.31%及 11.64%。
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 12,427,559.30 万元、
11,015,187.78 万元、10,490,078.28 万元及 10,191,271.25 万元,占负债总额 35.26%、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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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7%、23.56%及 21.32%。从构成来看,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全部为债券。
发行人 2023 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1,009,173.36 万元,
增幅 8.84%。2024 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 2023 年末减少 1,412,371.51 万元,
下降 11.36%,主要为质押式卖出回购规模减少。2025 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较 2024 年末减少 525,109.50 万元,下降 4.77%。2026 年 6 月末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款较 2025 年末减少 298,807.03 万元,下降 2.85%。
4.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款项分别为 1,988,307.44 万元、1,512,031.41 万
元、
1,391,675.67 万元及 1,420,591.64 万元,占发行人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64%、
3.95%、3.13%及 2.97%。2023 年末,发行人应付款项较 2022 年末增长 56.57%,
主要是收益互换业务相关款项及待交付清算款增加。2024 年末,发行人应付款
项较 2023 年末下降 23.95%,主要是收益互换业务相关款项减少。2025 年末,发
行人应付款项较 2024 年末下降 7.96%。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付款项较 2025
年末上升 2.08%,主要是衍生品业务相关款项增加。
5.应付债券
发行人应付债券主要为公司债券以及收益凭证。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
债券总额分别为 6,748,365.95 万元、8,406,601.40 万元、11,055,460.51 万元及
12,822,980.38 万元,占发行人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14%、21.96%、24.83%
及 26.83 %。发行人 2023 年末应付债券较 2022 年末增长 38.14%,主要是公司债
券增加所致。2024 年末应付债券较 2023 年末增长 24.57%,主要是收益凭证及公
司债券增加所致。2025 年末应付债券较 2024 年末增长 31.51%,主要是发行的公
司债增加。2026 年 6 月末应付债券较 2025 年末增长 15.99%,主要是发行的公司
债增加。
6.拆入资金
发行人拆入资金主要为银行拆入资金和转融通拆入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发
行人拆入资金分别为 703,196.36 万元、307,665.75 万元、235,064.35 万元及
500,035.27 万元,占发行人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9%、0.80%、0.53%及 1.05%。
2023 年末,发行人拆入资金较 2022 年末下降 21.92%,主要是银行拆入资金减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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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2024 年末,发行人拆入资金较 2023 年末下降 56.25%,主要是银行间拆入资
金减少。2025 年末,发行人拆入资金较 2024 年末下降 23.60%,主要是转融通拆
入资金减少。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拆入资金较 2025 年末增长 112.72%,主要
是银行拆入资金增加。
(三)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总收入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255,885.94

100.00

2,414,329.66

100.00

1,883,144.73

100.00

1,488,677.92

100.00

658,711.56

52.45

1,054,309.97

43.67

765,796.68

40.67

647,070.73

43.47

566,516.93

45.11

865,170.99

35.83

557,842.20

29.62

435,451.81

29.25

46,635.69

3.71

89,952.58

3.73

101,957.43

5.41

136,298.55

9.16

23,441.42

1.87

62,687.49

2.60

81,970.32

4.35

49,552.13

3.33

利息净收入

118,329.51

9.42

179,826.00

7.45

142,293.68

7.56

174,775.80

11.74

投资收益

393,149.82

31.30

1,048,699.33

43.44

824,907.98

43.80

532,773.16

35.79

28,157.77

2.24

43,935.87

1.82

31,797.91

1.69

39,097.21

2.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9,614.92

6.34

115,311.00

4.78

139,650.73

7.42

128,903.47

8.66

汇兑收益

-1,077.49

-0.09

-2,221.72

-0.09

-485.50

-0.03

-3,846.73

-0.26

33.94

0.00

124.13

0.01

774.84

0.04

158.55

0.01

其他收益

3,586.25

0.29

2,631.99

0.11

4,790.45

0.25

3,465.48

0.23

其他业务收入

3,537.43

0.28

15,648.97

0.65

5,415.87

0.29

5,377.47

0.36

项目
营业总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
费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
手续费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
手续费净收入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从营业收入的项目分类来看,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由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和投资收益等构成。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488,677.92 万元、1,883,144.73 万元、2,414,329.66
万元及 1,255,885.94 万元。
发行人 2023 年度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47%。2024 年度及 2025 年
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26.50%和 28.21%,主要系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和投资收益增加。202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3.40%,主要系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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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来自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
务。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647,070.73 万元、765,796.68
万元、
1,054,309.97 万元及 658,711.56 万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43.47%、
40.67%、43.67%及 52.45 %。2023 年度,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同期
下降 14.60%,主要系经纪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减少导致。2024 年
度,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8.35%,主要系经纪业务手续
费净收入增长导致。2025 年度,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7.67%,主要系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增加。2026 年 1-6 月,发行人手续费及佣
金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51.57%,主要系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增加。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174,775.80 万元、142,293.68 万元、
179,826.00 万元及 118,329.51 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74%、
7.56%、7.45%及 9.42%。2023 年度,发行人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8,186.88
万元,下降 4.47%。2024 年度,发行人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32,482.11 万
元,下降 18.59%,系短期融资券及债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2025 年度,发行人
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7,532.32 万元,增长 26.38%,主要系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及应付短期融资券利息支出减少。2026 年 1-6 月,发行人利息净收入较上
年同期增加 54,085.68 万元,增长 84.19%,主要是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
入、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增加。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息收入分别为 754,790.64 万元、768,508.68 万元、
738,038.13 万元及 399,696.36 万元。其中,融资融券利息收入是利息收入最主要
的来源。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具体的利息净收
入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利息收入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399,696.36

100.00

738,038.13

100.00

768,508.68

100.00

754,790.64

100.00

78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

107,013.22

26.77

189,121.16

25.62

185,901.38

24.19

168,917.51

22.38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225,416.08

56.40

402,035.18

54.47

340,252.09

44.27

359,017.04

47.5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11,434.61

2.86

13,982.04

1.89

19,246.98

2.50

25,960.59

3.44

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76.19

0.02

120.85

0.02

147.36

0.02

202.99

0.03

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7,421.91

1.86

6,250.25

0.85

9,603.67

1.25

15,744.95

2.09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1,320.06

0.33

2,708.58

0.37

1,773.13

0.23

1,159.85

0.15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54,252.70

13.57

129,666.81

17.57

220,205.40

28.65

192,491.44

25.50

259.70

0.06

524.35

0.07

1,129.71

0.15

7,244.21

0.96

281,366.86

100.00

558,212.13

100.00

626,215.00

100.00

580,014.85

100.00

743.64

0.26

206.04

0.04

56.98

0.01

125.13

0.02

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

40,298.01

14.32

80,865.31

14.49

114,609.50

18.30

78,239.06

13.49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4,266.73

1.52

6,823.76

1.22

13,716.93

2.19

15,940.91

2.75

其中:转融通业务利息支出

278.25

0.10

2,342.31

0.42

12,614.17

2.01

11,456.15

1.9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82,326.34

29.26

203,161.62

36.40

243,869.07

38.94

279,011.50

48.10

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

2,258.41

0.80

4,803.68

0.86

5,918.84

0.95

7,571.82

1.31

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支出

5,674.21

2.02

9,399.88

1.68

14,175.89

2.26

16,663.95

2.87

141,578.01

50.32

245,750.80

44.02

221,738.39

35.41

173,527.34

29.92

-

-

-

-

-

-

-

-

6,479.91

2.30

12,004.71

2.15

18,048.23

2.88

16,506.95

2.85

收入

其他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金
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应付债券利息
其中:次级债券利息支出
其他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金
融负债产生的利息支出

118,329.51

利息净收入

179,826.00

142,293.68

174,775.80

(3)投资收益
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是投资金融工具所带来的收益。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投
资收益分别为 532,773.16 万元、824,907.98 万元、1,048,699.33 万元及 393,149.8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5.79%、43.80%、43.44%及 31.30%。发行人 2023
年度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比下降 26.74%,主要是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减少所致。发
行人 2024 年度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54.83%,主要是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
所致。发行人 2025 年度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 27.13%,主要是金融工具投资
收益增加。发行人 2026 年 1-6 月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22.39 %,主要是金融
工具投资收益减少。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收益明细如
下表:
单位:万元、%
7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8,157.77

7.16

43,935.87

4.19

31,797.91

3.85

39,097.21

7.34

1,592.85

0.41

-

-

81.58

0.01

-

-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378,454.93

96.26

1,046,736.03

99.81

818,569.97

99.23

509,592.55

95.65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

274,612.33

69.85

671,961.28

64.08

658,824.39

79.87

606,887.76

113.91

—交易性金融工具

184,229.54

46.86

462,019.23

44.06

511,567.96

62.02

503,491.97

94.5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0,382.80

22.99

209,942.05

20.02

147,256.43

17.85

103,395.79

19.41

-

-

-

-

-

-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

103,842.60

26.41

374,774.75

35.74

159,745.58

19.37

-97,295.21

-18.26

—交易性金融工具

234,204.53

59.57

545,951.86

52.06

-20,073.69

-2.43

44,180.85

8.29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19,851.58

5.05

77,672.04

7.41

100,632.07

12.20

21,881.29

4.11

—衍生金融工具

-150,213.52

-38.21

-248,849.15

-23.73

79,187.20

9.60

-163,357.35

-30.66

其他

-15,055.73

-3.83

-41,972.57

-4.00

-25,541.48

-3.10

-15,916.60

-2.99

合计

393,149.82

100.00

1,048,699.33

100.00

824,907.98

100.00

532,773.16

100.00

项目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
投资收益

—衍生金融工具

—债权投资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4)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5,377.47 万元、5,415.87 万元、
15,648.97 万元及 3,537.43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36%、0.29%、0.65%
及 0.28%。2023 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94.10%,主要是大
宗商品销售收入减少。2024 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0.71%。
2025 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88.95%,主要系其他收入增
加。2026 年 1-6 月,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8.08%。
2.营业总支出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项目

金额

2025 年度

占比

金额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9,941.63

1.92

18,574.60

1.67

14,751.66

1.51

12,433.59

1.55

业务及管理费

504,241.00

97.61

1,099,944.29

98.71

916,763.72

93.95

752,290.53

93.57

信用减值损失

543.86

0.11

-8,802.88

-0.79

36,775.28

3.77

36,157.66

4.50

-

-

266.87

0.02

1,976.01

0.20

-

-

1,837.27

0.36

4,382.90

0.39

5,483.43

0.56

3,119.96

0.39

516,563.77

100.00

1,114,365.78

100.00

975,750.10

100.00

804,001.73

100.0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业务成本
合计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总支出分别为 804,001.73 万元、975,750.10 万元、
8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1,114,365.78 万元及 516,563.77 万元,主要由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和信用
资产减值损失等构成。
2023 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 6.25%,主要是其他业务成本
减少所致。2024 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 21.36%,主要是业务
及管理费增加所致。2025 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14.21%,主
要是业务及管理费增加所致。202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总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7.42%,主要是业务及管理费增加所致。
(1)税金及附加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税金及附加分别
为 12,433.59 万元、14,751.66 万元、18,574.60 万元及 9,941.63 万元。2023 年度,
发行人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 0.99%。2024 年度,发行人税金及附加较上年
同期增长 18.64%。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税金及附加分别较上年同
期增长 25.92%及 13.30%,主要受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税金及附加按业务类别可具体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4,621.89

8,678.07

6,486.29

5,455.10

教育费附加

3,303.31

6,203.07

4,634.24

3,897.07

其他地方税费

2,016.42

3,693.45

3,631.12

3,081.42

9,941.63

18,574.60

14,751.66

12,433.59

合计

(2)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产生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 752,290.53 万元、916,763.72
万元、1,099,944.29 万元及 504,241.00 万元。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在业务及管理
费中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人工成本为金融企业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与行
业情况相匹配。发行人 2023 年度的业务及管理费较上年同期增长 2.81%。发行
人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 21.86%及 19.98%,
主要为变动费用随营业收入增长而相应增加。发行人 2026 年 1-6 月的业务及管
理费较上年同期增长 7.84%。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业务及管理费具
体明细如下表:
8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52,854.55

69.98

823,736.03

74.89

661,921.94

72.20

530,687.02

70.54

通讯费

13,462.46

2.67

24,701.36

2.25

23,745.28

2.59

22,724.08

3.02

交易所席位年费

13,025.42

2.58

25,387.93

2.31

20,161.60

2.20

15,506.50

2.06

差旅费

4,989.98

0.99

10,387.91

0.94

12,339.09

1.35

13,798.01

1.83

折旧费

20,902.89

4.15

44,771.85

4.07

45,594.71

4.97

48,510.65

6.45

业务宣传费

39,998.25

7.93

54,720.66

4.97

29,283.54

3.19

20,437.57

2.72

无形资产摊销

7,052.31

1.40

13,428.10

1.22

12,608.96

1.38

11,012.16

1.46

电子设备运转费

17,009.16

3.37

28,782.82

2.62

28,813.50

3.14

22,086.53

2.94

其他

34,945.99

6.93

74,027.64

6.73

82,295.12

8.98

67,528.00

8.98

合计

504,241.00

100.00

1,099,944.29

100.00

916,763.72

100.00

752,290.53

100.00

(3)信用减值损失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
别为 36,157.66 万元、36,775.28 万元、-8,802.88 万元及 543.86 万元。2023 年度,
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11,073.11 万元,主要系融资业务信用减值
损失增加。2024 年度,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617.62 万元,主要
系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增加。2025 年度,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
上年同期减少 45,578.15 万元,主要系计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1,727.80 万元,主要是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3.营业利润分析
2023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 684,676.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5,167.65
万元。2024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 907,394.6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22,718.44 万元,增长 32.53%,系营业总收入增加。2025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
利润 1,299,963.88 万元,较上年同期显著增加,增幅达 43.26%,主要系营业总收
入增加。2026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 739,322.1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2,685.42 万元,增长 17.98%,系营业总收入增加。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42,729.41 万元、821,685.32 万元、1,107,276.10 万元及
573,157.92 万元。2023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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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33,929.94 万元,同比增长 5.57%。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 178,955.91 万元及 285,590.78 万元,同比
增长分别为 27.84%及 34.76%,主要系发行人自营投资及经纪等主要业务收入相
比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2026 年 1-6 月,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36,424.09 万元,同比增长 6.79%。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96,939.57

7,798,633.16

9,287,970.82

4,203,830.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3,600.20

6,091,312.04

5,913,261.08

8,989,390.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23,339.37

1,707,321.12

3,374,709.74

-4,785,559.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33.73

485,888.71

44,595.79

37,195.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145.12

48,118.48

37,992.81

51,842.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11.39

437,770.23

6,602.98

-14,647.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20,391.07

13,495,019.86

10,624,934.01

11,659,577.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11,451.75

11,360,513.49

10,176,643.13

7,153,268.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060.68

2,134,506.37

448,290.88

4,506,309.65

-9,049.84

-4,238.82

473.83

-318.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03,517.46

4,275,358.90

3,830,077.43

-294,215.9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150,480.27

15,746,962.82

11,471,603.92

7,641,526.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785,559.97 万元、3,374,709.74 万元、1,707,321.12 万元及 2,823,339.37 万元。
2023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4,051,408.33 万
元,主要是自营业务投资净流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024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8,160,269.71 万元,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自
营投资业务净流入及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25 年度,
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667,388.62 万元,主要系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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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投资业务净流出及融出资金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26 年 1-6 月,发行
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402,681.63 万元,主要系融出资
金净流出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647.29 万元、6,602.98 万元、437,770.23 万元及-19,711.39
万元。2023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3,372.67
万元,主要系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减少。2024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1,250.27 万元,主要是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增 加 。 2025 年 度 ,发 行 人 投 资 活动 产 生的 现 金 流 量 净额 较 上年 同 期 增 加
431,167.25 万元,主要是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万和证券取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
致。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818.02
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506,309.65 万元、
448,290.88 万元、2,134,506.37 万元及-391,060.68 万元。2023 年度,发行人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4,321,747.19 万元,同比大幅增长,主
要系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4,058,018.76 万元,同比下降 90.05%,主要系发行债券收
到的现金减少及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
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 1,686,215.49 万元及
1,410,021.48 万元,主要系发行公司债及永续债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五)偿债能力指标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流动比率(倍)

2.23

2.12

1.95

1.74

速动比率(倍)

2.23

2.12

1.95

1.74

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款)

72.24

71.02

71.11

72.85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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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
利息保障倍数(倍)

3.69

3.36

2.4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85%、71.11%、
71.02%及 72.24%。2023 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较 2022 年末上
升 4.76 个百分点,主要系负债增加所致。2024 年末较 2023 年末下降 1.74 个百
分点。2025 年末较 2024 年末下降 0.09 个百分点。2026 年 6 月末较 2025 年末上
升 1.22 个百分点,主要系负债增加所致。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一致,分别为 1.74 倍、1.95 倍、2.12 倍和
2.23 倍,维持在合理水平。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22 倍、2.48 倍、3.36 倍及 3.69
倍,可显示出发行人具备充分的利息偿还能力。
发行人整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
(六)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作为资本市场的建设者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公司将继续认真
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国之大者”,继续按照“精准帮
扶”与“多元帮扶”双渠道、共提升的思路开展公益帮扶工作,立足行业专长,
聚焦七大帮扶领域,兼顾公益捐助,倡导员工参与,持续深耕具有国信特色的
“7+1+1”公益模式,探索形成可持续公益生态系统,不断增强帮扶地区自我发
展能力,助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新的征程上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
分别为人民币 2,543.35 亿元、2,481.76 亿元、2,686.33 亿元及 2,747.16 亿元,分
别占各期末总负债的 72.15%、64.83%、60.35%及 57.47%。其中截至 2026 年 6 月
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规模为 1,936.87 亿元,占当期有息负债总额的
比重为 70.50%,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 40.52%;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 11.39 亿
元,占有息负债比重为 0.41%;银行借款及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合计为 488.84 亿
85

2.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元,占有息负债比重为 17.79%。
2023 年末、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按照
类型及期限结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一年以内

2026 年 6 月末

(含 1 年)

项目

金额
银行贷款

占比

金额

2025 年末

占比

金额

2024 年末

占比

金额

2023 年末

占比

金额

占比

11.39

0.59

11.39

0.41

3.11

0.12

0.03

0.00

0.04

0.00

其中担保贷款

-

-

-

-

-

-

-

-

-

-

其中:政策性银行

-

-

-

-

-

-

-

-

-

-

国有六大行

-

-

-

-

-

-

-

-

-

-

股份制银行

-

-

-

-

-

-

-

-

-

-

地方城商行

-

-

-

-

-

-

-

-

-

-

地方农商行

-

-

-

-

-

-

-

-

-

-

其他银行

11.39

0.59

11.39

0.41

3.11

0.12

0.03

0.00

0.04

0.00

856.35

44.21

1,666.64

60.67

1,610.71

59.96

1,349.44

54.37

1,230.24

48.37

-

-

-

-

-

-

债券融资
其中: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502.24

25.93

1,189.20

43.29

983.37

36.61

747.41

30.12

696.39

27.38

债务融资工具

354.11

18.28

477.44

17.38

627.33

23.35

602.03

24.26

533.85

20.99

-

-

-

-

-

-

-

-

-

-

其中:信托融资

-

-

-

-

-

-

-

-

-

-

融资租赁

-

-

-

-

-

-

-

-

-

-

保险融资计划

-

-

-

-

-

-

-

-

-

-

区域股权市场融资

-

-

-

-

-

-

-

-

-

-

1,069.13

55.20

1,069.13

38.92

1,072.51

39.92

1,132.29

45.62

1,313.08

51.63

拆入资金

50.00

2.58

50.00

1.82

23.51

0.88

30.77

1.24

70.32

2.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19.13

52.62

1,019.13

37.10

1,049.01

39.05

1,101.52

44.38

1,242.76

48.86

农发基金

-

-

-

-

-

-

-

-

-

-

平滑基金

-

-

-

-

-

-

-

-

-

-

其他国有企业借款

-

-

-

-

-

-

-

-

-

-

其中股东借款

-

-

-

-

-

-

-

-

-

-

地方专项债券转贷等

-

-

-

-

-

-

-

-

-

-

1,936.87

100.00

2,747.16

100.00

2,686.33

100.00

2,481.76

100.00

2,543.35

100.00

非标融资

其他融资

合计

公司稳健的财务政策、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稳定的经营收入和盈利积累以
及较强的流动资产变现能力是公司按期偿付到期债务的有力保障。
七、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关联方关系
8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三、发
行人股权结构”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子公司
发行人一级子公司情况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四、发行人权益投资
情况”之“(一)发行人境内外一级子公司情况”。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
人非一级子公司如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港币70,000.00

间接100.00

2

国信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

港币51,500.00

间接100.00

3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港币19,000.00

间接100.00

4

国信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港币1,000.00

间接100.00

5

国信(香港)金融产品有限公司

港币1.00

间接100.00

6

国信金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

间接100.00

7

万和弘远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间接96.08

8

万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间接96.08

3.发行人的联营和合营企业
发行人重要的联营和合营企业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四、发行人权
益投资情况”之“(二)发行人重要联营、合营企业”。截至 2026 年 6 月末,
发行人其他联营、合营企业如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1

张家港弘盛产业资本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深圳市弘盛宝龙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宿迁市国信运东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珠海国信运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

珠海联发安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德阳天府旌城国信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北京未来科学城国信先进能源及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0

深圳市弘盛健麾医疗产业私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赣州市赣深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天津市弘盛天宝海河检验检测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13

芜湖市弘盛未来领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

爱博弘盛(扬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

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16

国信弘盛(珠海)能源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17

国铁盛芯(青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8

常州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

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1

厦门弘盛联发智能技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

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3

深圳市天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

川渝高竹新区重庆广弘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

佛山司南碳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

深圳市创东方长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7

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8

江门市倚锋骏马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9

深圳市国信众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0

盈科值得普泽(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

南京华文弘盛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

华润宝塔股权投资(延安)有限公司

33

深圳中集弘远先进智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

洛阳中集弘远龙创科技创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南阳专精科技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创中集弘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发行人控股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8.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关联方情况为: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华润信托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

8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

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

深圳投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深投控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深投控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受同一方控制、深投控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受同一方控制、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深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控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曾担任该公司董事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投控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注: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引用自发行人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情况如下: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佣金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华润信托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512.32

1,130.26

1,013.09

862.39

鹏华基金

席位佣金收入

1,074.91

1,422.73

2,261.22

7,930.3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席位佣金收入

744.86

1,044.04

716.66

558.71

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席位佣金收入

17.02

538.00

-

-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席位佣金收入

11.36

16.01

-

-

Ultrarich International Limited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169.38

-

-

-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16.17

-

-

-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2.11

-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1.78

3.65

14.90

1.81

深圳投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
关联个人

8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0.00

7.14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

0.17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

11.68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

30.57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3.18

12.87

6.78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2.46

2.98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4.10

42.77

49.29

26.53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0.09

-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1.07

1.52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

1.39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0.62

0.57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0.84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1.16

6.95

1.14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0.02

2.10

1.13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0.24

0.09

-

-

期货交易佣金收入

0.05

-

-

-

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
公司
南京华文弘盛文化产业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众创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国泰海通

(2)提供咨询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咨询服务费

13.21

28.30

14.15

33.02

咨询服务费

-

9.34

-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3)提供顾问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华润信托

投资顾问收入

113.24

11.55

22.39

50.39

深投控

财务顾问收入

-

16.04

7.55

117.92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

-

35.85

75.47

财务顾问收入

-

9.43

-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

4.72

-

-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

-

-

20.00

关联方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

9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

财务顾问收入

-

1.89

-

-

财务顾问收入

1.79

43.40

162.97

-

财务顾问收入

-

4.72

4.72

8.96

财务顾问收入

-

-

315.00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

-

33.02

-

鹏华基金

财务顾问收入

-

1,037.74

471.70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37.74

66.04

-

-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5.66

30.66

-

-

财务顾问收入

-

-

17.71

-

财务顾问收入

11.32

-

-

-

财务顾问收入

1.84

-

-

-

司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
圳)有限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4)提供金融产品代销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代销金融产品

382.63

838.04

458.79

698.26

鹏华基金

代销金融产品

9,278.20

5,397.21

3,356.19

3,793.31

华润信托

代销金融产品

16.05

58.72

87.42

146.40

代销金融产品

-

-

-

139.87

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明达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5)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

业绩报酬/基金

限合伙)
张家港弘盛产业资本母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弘盛蔡屋围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

495.84

-

-

238.59

481.13

482.45

962.26

-

268.12

1,588.75

1,867.72

基金管理收入

111.84

289.70

344.98

401.71

基金管理收入

-

-

25.34

43.02

管理收入
基金管理收入
业绩报酬/基金
管理收入

9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宿迁市国信运东数字经济产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弘盛宝龙新兴产业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川渝高竹新区重庆广弘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阳专精科技创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收入

140.35

157.02

141.90

48.07

基金管理收入

71.65

169.81

170.28

19.07

基金管理收入

187.13

377.36

378.39

13.44

基金管理收入

132.83

129.06

119.57

-

基金管理收入

101.89

-

-

-

-

-

-

60.11

-

-

-

-

-

-

-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创中集弘
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基金管理收入

99.78

基金管理收入

57.27

基金管理收入

47.17

基金管理收入

40.74

基金管理收入

12.70

25.61

0.91

-

基金管理收入

14.32

9.19

-

-

基金管理收入

13.56

7.11

-

-

限合伙)
赣州市赣深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中集弘远先进智造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爱博弘盛(扬州)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弘盛健麾医疗产业私募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市弘盛天宝海河检验检测产业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北京未来科学城国信先进能源及制
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提供外包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深圳市国信弘盛蔡屋围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外包服务收入

-

-

0.43

0.70

外包服务收入

0.01

0.01

0.01

-

外包服务收入

0.006

0.01

-

-

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川渝高竹新区重庆广弘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提供其他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基金流动性服务收入

585.59
92

2025 年度
556.21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鹏华基金

基金流动性服务收入

81.11

68.19

-

-

-

13.52

-

-

派息手续费收入/股票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托管收入

(8)提供承销保荐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分销收入

-

29.94

1.23

6.2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29.94

-

1,094.99

深投控

债券承销收入

-

199.23

310.43

376.04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118.87

237.74

-

债券承销收入

-

43.33

-

-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23.58

-

260.38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22.64

15.33

-

230.34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0.99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

-

2.55

债券承销收入

-

50.39

113.63

89.25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60.85

275.58

50.71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

-

1,698.11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

-

11.39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

99.05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5.90

-

-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9)收取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个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融出资金利息

-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0.13

2023 年度

1.26

1.13

(10)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分销费

95.57

-

21.84

944.72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费

-

75.47

80.41

75.47

服务费

-

-

10.26

25.91

深圳千里马国际猎头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

鹏华基金

基金管理费

811.06

2,031.68

1,892.61

279.1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费

100.97

251.19

181.00

16.99

9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外墙广告牌位支

华润信托

8.00

8.00

8.00

-

广告宣传费

-

8.57

8.57

-

停车位使用费

1.14

2.00

2.67

-

展位费

-

1.87

-

-

广告宣传费

-

-

3.50

-

安全保卫费

17.78

出/广告宣传费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
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
团)有限公司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
司
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1)回购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国泰海通证券股

卖出回购交易利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6 月

息支出

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卖出回购交易利
息支出
卖出回购交易利

华润信托

息支出

四川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卖出回购交易利
息支出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179.10

210.96

324.94

1,157.12

451.03

3,685.22

3,315.25

3,988.52

-

216.52

940.98

1,716.23

396.15

249.53

108.66

98.70

(12)信用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四川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6 月

拆借利息支出

5.72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2.关联租赁情况——承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华润信托
深圳市地铁集团
有限公司

2026 年 1-6 月
21.16

2025 年度
40.81

2024 年度
40.81

2023 年度
56.81

租赁费

-

-

73.40

78.94

租赁费

183.70

359.21

206.44

-

关联交易内容
租赁费

深圳市国有免税
商品(集团)有
限公司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9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6 年 1-6 月
969.20

2025 年度
2,683.34

2024 年度
2,980.70

2023 年度
3,861.67

4.其他关联交易
(1)自营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华润信托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自营交易
自营交易

636,769.66
98,309.35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1,194,599.68

694,295.06

1,682,849.08

317,317.51

529,926.41

174,631.72

自营交易

118,170.85

328,363.34

1,405,264.97

1,390,614.68

自营交易

-

-

5,174.72

5,156.78

自营交易

-

-

3,002.56

5,002.81

自营交易

-

5,005.51

271,469.38

-

-

36,000.00

18,000.00

36,000.00

-

1,000.00

-

-

2,874,201.68

1,990,300.00

530,645.73

-

-

3,000.00

-

-

-

2,000.00

-

-

20,000.00

-

20,000.00

128,158.48

231,242.97

-

6,000.60

-

-

-

800.00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

认购关联方作为发

限公司

行人发行的债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认购关联方作为发

团有限公司

行人发行的债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认购关联方承销的

有限公司

债券规模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

认购关联方承销的

公司

债券规模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

认购关联方承销的

公司

债券规模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

认购关联方作为发

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人发行的债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认购关联方作为发

有限公司

行人发行的债券

华润信托

2026 年 1-6 月

210,000.00

认购关联方承销的
债券规模

(2)债券销售、分销业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华润信托

关联交易内容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2026 年 1-6 月
279,800.00

95

2025 年度
291,800.00

2024 年度
311,599.99

2023 年度
1,096,90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四川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红塔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华润信托
四川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
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419,300.00

884,800.00

501,000.00

400,100.00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241,000.00

266,000.00

198,000.61

210,700.00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52,000.00

-

-

-

分销关联方承销的债券

8,000.00

77,500.00

152,700.00

2,000.00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

-

35,000.00

-

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债券

101,000.00

329,000.00

224,000.00

412,000.00

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债券

-

-

83,000.00

7,000.00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

108,400.00

86,000.00

26,000.00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

-

-

9,000.00

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债券

15,000.00

-

-

-

(3)衍生品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内容
场外期权投资收益/

2025 年度

2026 年 1-6 月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利率互换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535.01

16,270.01

1,434.30

-348.70

6,567.46

-29.33

1,848.53

-996.60

-

-

15.25

-3.38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4)持有关联方发行的产品或债券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关联方
鹏华基金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份额

市值

319,346.14

481,501.13

233,833.90
109.6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份额

市值

9,699.55

296,758.58

475,036.63

9,060.24

420,734.10

32,290.11

242,836.82

411,312.75

38,784.16

11,185.47

81.13

2.00

200.03

0.44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续上表)
9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2024 年度
关联方
鹏华基金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投资收益/

份额

市值

281,720.11

266,320.03

310,665.5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
投资收益/

份额

市值

3,186.69

233,771.71

245,243.12

1,647.10

347,214.00

-12,696.96

156,721.02

218,766.92

-1,151.14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款项名称

2026 年 1-6 月

应收款项

-

-

-

577.37

鹏华基金

应收款项

1,103.46

1,042.04

823.56

1,166.37

海港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款项

18.02

570.28

-

-

华润信托

应收款项

94.25

26.90

34.52

20.3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款项

184.98

317.90

292.48

64.4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款项

204.75

应收款项

5,915.83

5,662.92

5,152.92

4,641.52

应收款项

-

-

-

238.00

-

-

92,598.84

10,018.03

-

-

-

100,183.62

关联方
深圳市国信众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张家港弘盛产业资本母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投控
南方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个人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59,452.51

产
融出资金

-

-

10.99

22.71

应收款项

118.55

153.54

160.07

214.65

-

-

-

119,330.83

应收款项

-

-

-

3.87

应收款项

-

-

-

223.37

深圳市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应收款项

-

-

-

62.54

华润信托

其他应收款

7.14

7.14

-

-

其他应收款

0.002

0.002

-

-

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润信托
深圳市国信弘盛蔡屋围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深圳中集弘远先进智造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

9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创中集弘远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应收款

0.002

0.002

-

-

其他应收款

-

-

-

28.33

应付款项

-

-

-

577.37

鹏华基金

应付款项

480.49

-

525.71

107.3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应付款项

428.39

-

193.90

11.36

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应付款项

3.10

-

-

-

其他应付款

14.55

-

-

-

其他应付款

165.64

-

-

-

应收款项

74.79

54.25

37.81

37.81

应收款项

1.49

15.29

15.29

15.29

应收款项

99.73

100.82

100.82

14.25

应收款项

79.58

34.48

34.48

-

应收款项

30.52

30.85

-

-

应收款项

32.31

-

-

-

应收款项

6.77

6.84

0.97

-

应收款项

7.66

4.56

-

-

应收款项

6.44

2.56

-

-

伙)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众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

天津市弘盛天宝海河检验检测产业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宿迁市国信运东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弘盛宝龙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川渝高竹新区重庆广弘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市赣深产业股权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爱博弘盛(扬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弘盛健麾医疗产业私募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未来科学城国信先进能源及制造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发行人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发行人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二)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未发生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9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的须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被行政处罚、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及立案
调查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情况,被行政处罚、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
取的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1.2023 年 8 月 14 日,浙江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嵊州
兴盛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3 号),公司嵊州兴
盛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员工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的行为,
营业部对员工客户招揽活动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二是
营业部在与银行合作营销过程中,未能全面防范合规风险,营业部合规管理、廉
洁从业管理不到位。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嵊州兴盛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
告。
2.2023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为公司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
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个别
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
业风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针
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3.2024 年 4 月 17 日,深圳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8 号),指出公司存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个
别标的黑名单管理不到位、纾困产品管理不足、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4.2024 年 4 月 18 日,广东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3 号),指出公司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未及时督
促奥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未纠正奥普特使用其他募集专户发
放薪酬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督促奥普特对募集资金使用相
9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关问题进行整改;已对奥普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募集资金管理使用
现场培训,提高其规范运作意识。此外,公司积极加强持续督导的内部管理,提
高保荐代表人及其他投行业务人员执业质量,并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情况报
告。
5.2024 年 5 月 7 日,浙江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6 号),指出公司保荐的利尔
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当年即亏损,且该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
准。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就利尔达案例组织学习研究,反思存在的问
题并总结教训。公司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6.2024年5月16日,上海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4号)《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东长治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5号),指
出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东长治路证券营业部在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过
程中,存在报酬支付与新开户数量、客户资产值、佣金等直接挂钩的情形。针对相
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7.2024年7月5日,深圳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措施的决定》(〔2024〕151号),认为公司
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产品具有通道业务特征,主
动管理不足;二是资管新规整改不实,存在规模较大的资产管理计划实质仍为非
净值化通道类产品;三是个别产品为其他金融机构违规运作资金池类理财业务提
供便利;四是存在产品投资限额授权不审慎、债券评级方法客观性不足、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不足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
改报告。
8.2024年10月12日,深圳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97号),认为公司在投行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问
题:一是作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在发行注册环节未核查持股平台中员工应持股数量,在持续督导期内
存在未督促发行人完整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二是作为个别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1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未能督促发行人规范发行行为;三是对承销的个别债券尽职调查不到位;四是对
个别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不到位;五是个别保荐业务人员于发行人报销
费用不规范;六是部分员工的投行工作底稿系统等权限变更不及时。针对相关问
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9.2024年12月26日,深圳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60号),指出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
题:一是经纪业务方面,存在合规管理职责部门之间划分不清晰、部分账户实名
制核查管控不充分、第三方合作风险管控防范不足等问题。二是场外衍生品业务
方面,存在为客户违规开展业务提供便利、适当性核查不完善、风险监测管控不
完备、内控管理不足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
整改报告。
10.2026年1月23日,深圳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0号),指出公司在开展基金托管业务过程中,对
个别基金产品履行投资监督职责存在不足,未尽到基金托管人谨慎勤勉的义务。
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11.2026年1月29日,海南证监局作出《关于对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6号),指出子公司万和证券企业微信管理不到位、
营销费用管理不到位。针对相关问题,万和证券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并已向
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12.2026年2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万和弘远投资有限公司予以
公开谴责的决定》(〔2026〕25号),指出子公司万和证券的子公司万和弘远投资
有限公司作为易方达深高速REIT的投资者,未按规定及时停止交易并披露权益变
动报告书,涉及的基金份额及资金规模较大,情节严重。针对相关问题,万和证
券积极组织整改,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13.2026年3月10日,重庆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5号),认为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存在未勤勉尽
责履行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监督职责的情形。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督
促发行人及时整改,并召集发行人开展募集资金辅导培训。公司采取了对相关责
1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任部门及人员进行问责、组织开展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排查、梳
理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强学习和培训等整改措施,并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
整改情况报告。
14.2026年6月24日,河南证监局作出《关于对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分公
司实施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6〕31号),指出子公司国信期货的
河南分公司互联网营销内容未经国信期货统一审核、未在国信期货统一管理下开
展互联网营销,员工互联网营销账号未按国信期货的规定统一管理,反映出河南
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漏洞。针对相关问题,国信期货全面梳理整改,并已向监管
部门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上述事项未对公司业务开展和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对本期债券的发行上市不
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重大承诺
无。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6月末,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
受到限制的资产分别为13,785,680.05万元、12,096,253.32万元、11,060,733.40万元
及11,285,052.85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4.80%、101.91%、84.04%及88.52%。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原因

货币资金

106,850.83

93,741.30

90,036.43

55,151.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5,632,964.65

5,351,181.97

4,987,286.60

5,183,325.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158.83

27,219.57

49,580.76

39,806.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9,832.84

117,264.14

153,035.85

1,236,504.9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4,530.06

110,820.84

70,394.88

90,532.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8,627.14

120,603.44

181,283.26

181,855.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9,748.00

-

102

风险准备金、票据保证
金、司法冻结等
为回购业务设定质押或过
户
限售股
为债券借贷业务设定质押
融出证券
为期货业务充抵保证金设
定质押
为互换便利业务设定质押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为行使回售选择权设定质

-

-

-

-

6,784.55

7,248.87

-

-

其他债权投资

2,782,361.74

3,496,819.04

5,090,725.44

5,463,341.13

其他债权投资

146,732.70

155,172.85

59,459.18

1,248,457.87

其他债权投资

6,103.60

9,298.08

60,203.76

68,818.8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292.52

4,112.27

4,366.46

9,263.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74,049.59

646,399.24

340,002.83

-

为互换便利业务设定质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62,660.24

569,480.96

531,963.46

208,622.13

为债券借贷业务设定质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24,103.59

351,370.82

458,166.40

-

合计

11,285,052.85

11,060,733.40

12,096,253.32

13,785,680.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103

押
为回购业务设定质押或过
户
为回购业务设定质押或过
户
为债券借贷业务设定质押
为期货业务充抵保证金设
定质押
融出证券

为回购业务设定质押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资信情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无变化,均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示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
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本
期债券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
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作为国内经营历史最长的券商之一,业务发展全面且均衡,综合实力较强,
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证券经纪业务具有传统优势,着力构建一体化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加速推进
财富管理转型,经纪业务行业排名市场前列。
投资银行业务在深圳区域优势明显,同时注重业务创新,债券承销业务呈多
元化发展趋势,行业地位和市场基础较强。
作为上市公司,建立了长效融资机制,并逐步提升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水平。
2.关注
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及放宽混业经营的限制,公司面临来自境内
外券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
宏观经济缓慢复苏和证券市场的波动性对公司盈利能力及盈利稳定性构成
一定压力。
公司短期债务规模占比较高,对偿债安排和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范,中诚信国
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次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持续对发行人及本期
1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债券进行跟踪评级,并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
以公告。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经营稳健,信誉良好,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较强,与大型国有银行及
股份制商业银行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多家商业银行的综合授信,具备较
强的短期和长期融资能力。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获得总授信额度超过 3,000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规模约 1,200 亿元。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可以在必要的时候
有效缓解流动性风险,但其不具有强制可执行性。
(二)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情况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没
有发生过严重违约的情况。
(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待偿还的境内外债券、债务
融资工具情况
序
号

债券简称

发行
方式

起息日

回售日

到期日

期限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年)

(亿元)

(%)

(亿元)

1

21 国信 11

公开

2021/10/22

2026/10/22

5

10.00

3.63

10.00

2

21 国信 13

公开

2021/11/23

2026/11/23

5

20.00

3.43

20.00

3

22 国信 02

公开

2022/1/11

2027/1/11

5

10.00

3.28

10.00

4

23 国证 09

公开

2023/11/20

2026/11/20

3

27.00

2.89

27.00

5

23 国证 11

公开

2023/12/6

2028/12/6

5

20.00

3.12

20.00

6

23 国证 12

公开

2023/12/15

2026/12/15

3

20.00

2.96

20.00

7

23 国证 13

公开

2023/12/15

2028/12/15

5

30.00

3.12

30.00

8

24 国证 01

公开

2024/1/19

2027/1/19

3

28.00

2.75

28.00

9

24 国证 03

公开

2024/1/29

2029/1/29

5

24.00

2.85

24.00

10

25 国证 01

公开

2025/1/8

2035/1/8

10

18.00

2.05

18.00

11

25 国证 03

公开

2025/3/19

2028/3/19

3

42.00

2.17

42.00

12

25 国证 04

公开

2025/4/7

2028/4/7

3

36.00

2.00

36.00

13

25 国证 05

公开

2025/4/7

2035/4/7

10

14.00

2.25

14.00

14

25 国证 06

公开

2025/4/21

2035/4/21

10

13.00

2.25

13.00

15

25 国证 K1

公开

2025/6/6

2028/6/6

3

10.00

1.82

10.00

16

25 国证 07

公开

2025/8/6

2035/8/6

10

24.00

2.15

24.00

17

25 国证 10

公开

2025/9/17

2028/9/17

3

38.00

1.96

35.00

18

26 国证 02

公开

2026/2/2

2029/2/2

3

21.00

1.84

21.00

10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19

26 国证 03

公开

2026/2/2

2031/2/2

5

29.00

2.00

29.00

20

26 国证 04

公开

2026/3/4

2029/3/4

3

30.00

1.83

30.00

21

26 国证 05

公开

2026/3/4

2031/3/4

5

30.00

1.95

30.00

22

26 国证 06

公开

2026/4/3

2029/4/3

3

12.00

1.75

12.00

23

26 国证 07

公开

2026/4/3

2031/4/3

5

18.00

1.90

18.00

24

26 国证 12

公开

2026/6/4

2029/6/4

3

16.00

1.62

16.00

25

26 国证 13

公开

2026/6/4

2031/6/4

5

14.00

1.75

14.00

26

26 国证 14

公开

2026/7/9

2029/7/9

3

41.00

1.67

41.00

595.00

普通公募公司债券

595.00

27

24 国证 F1

非公开

2024/5/20

2027/5/20

3

46.00

2.40

46.00

28

24 国证 F2

非公开

2024/5/20

2029/5/20

5

8.00

2.55

8.00

29

24 国证 05

非公开

2024/10/17

2026/10/17

2

29.00

2.25

29.00

30

24 国证 06

非公开

2024/10/25

2026/10/25

2

12.00

2.25

12.00

31

24 国证 07

非公开

2024/11/18

2026/11/18

2

5.00

2.12

5.00

32

24 国证 08

非公开

2024/11/18

2027/11/18

3

65.00

2.23

65.00

33

24 国证 09

非公开

2024/12/6

2027/12/6

3

32.00

2.03

32.00

34

24 国证 10

非公开

2024/12/19

2027/12/19

3

17.00

1.94

17.00

35

25 国证 02

非公开

2025/2/13

2028/2/13

3

20.00

1.87

20.00

36

25 国证 08

非公开

2025/8/22

2027/8/22

2

5.00

1.96

5.00

37

25 国证 11

非公开

2025/10/23

2027/10/23

2

40.00

2.00

40.00

38

25 国证 12

非公开

2025/12/3

2027/8/11

616 天

35.00

1.96

35.00

39

25 国证 14

非公开

2025/12/17

2027/12/17

2

28.00

1.97

28.00

40

26 国证 01

非公开

2026/1/23

2027/2/17

390 天

20.00

1.74

20.00

41

26 国证 08

非公开

2026/4/9

2028/4/9

2

25.00

1.77

25.00

42

26 国证 09

非公开

2026/4/9

2029/4/9

3

25.00

1.85

25.00

43

26 国证 10

非公开

2026/5/25

2028/5/25

2

17.00

1.66

17.00

44

26 国证 11

非公开

2026/5/25

2029/5/25

3

27.00

1.75

27.00

45

26 国证 16

非公开

2026/7/15

2028/7/15

2

5.00

1.68

5.00

46

26 国证 17

非公开

2026/7/15

2029/7/15

3

7.00

1.75

7.00

468.00

普通私募公司债券
47

26 国证 D1

公开

2026/1/13

2027/1/13

365 天

30.00

468.00
1.70

30.00

公募短期公司债券

30.00
30.00

48

22 国信 Y1

公开

2022/6/21

-

5+N

50.00

3.63

50.00

49

22 国信 Y2

公开

2022/7/8

-

5+N

50.00

3.67

50.00

50

25 国证 Y1

公开

2025/5/19

-

5+N

30.00

2.20

30.00

51

25 国证 Y2

公开

2025/6/12

-

5+N

30.00

2.11

30.00

52

25 国证 Y3

公开

2025/7/11

-

5+N

40.00

2.04

40.00

53

25 国证 Y4

公开

2025/10/17

-

5+N

30.00

2.50

30.00

54

25 国证 Y5

公开

2025/11/17

-

5+N

6.00

2.28

6.00

1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55

26 国证 Y1

公开

2026/2/6

-

5+N

40.00

2.33

40.00

56

26 国证 Y2

公开

2026/3/6

-

5+N

24.00

2.25

24.00

永续次级债券

300.00

300.00

公司债券小计

1,393.00

1,393.00

25 国信证券
CP015
25 国信证券
58
CP017
25 国信证券
59
CP018
25 国信证券
60
CP019
26 国信证券
61
CP001
26 国信证券
62
CP002
26 国信证券
63
CP003
26 国信证券
64
CP005
26 国信证券
65
CP006
26 国信证券
66
CP007
26 国信证券
67
CP008
债务融资工具
57

公开

2025/10/21

2026/10/21

365 天

20.00

1.75

20.00

公开

2025/11/12

2026/11/11

365 天

30.00

1.71

30.00

公开

2025/12/10

2026/12/10

365 天

20.00

1.75

20.00

公开

2025/12/16

2026/12/16

365 天

30.00

1.75

30.00

公开

2026/1/16

2027/1/8

357 天

20.00

1.73

20.00

公开

2026/1/27

2027/10/27

273 天

20.00

1.67

20.00

公开

2026/5/22

2027/3/18

300 天

20.00

1.48

20.00

公开

2026/9/4

2027/3/3

180 天

30.00

1.50

30.00

公开

2026/9/10

2027/3/12

183 天

30.00

1.50

30.00

公开

2026/9/15

2026/12/22

98 天

30.00

1.48

30.00

公开

2026/9/21

2027/2/2

134 天

20.00

1.48

20.00

小计
合计

270.00

270.00

1,663.00

1,663.00

公司上述已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均按照相关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除公司主体外,合并口径无其他主体存在待偿还的境内外债券、债务融资工
具。
(四)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五)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债券,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
获批尚未发行及申报在审的债券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5]2219 号),
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的短期公司
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发行 30 亿元。
10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2.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取得《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221 号),可面向专业
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 300 亿元的非公开公司债券并申请挂牌转让。截至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发行 106 亿元。
3.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2080 号),
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永续次级
债券。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发行首期。
4.公司可发行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
券余额始终保持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额度之内。
(六)本期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
资产的比例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274.83 亿
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假设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成,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
额为 30 亿元,则公司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含短期公司债券、次级及永续
次级债券)余额为 625 亿元,占公司 2026 年 6 月末合并口径未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49.03%。

1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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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第八节 税项
本次债券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节税务分析是
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
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节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执行。
本节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
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
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以及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金融商品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
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
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公
司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当
期应收取的公司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 2022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
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
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印花税法》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法》所称
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
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债券交易,《印花税法》没有
具体规定。发行人目前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
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扣
本次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扣。

1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承诺,在债券存续期内,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
益,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订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适用
于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
办公室;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指定的信息披露人员;控股子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信息披露人员;参股公司由公
司委派的股东代表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潜在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和职责的
组织、实体或个人。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及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内刊、网站、宣传性资料等进行严格管理,
防止在上述资料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应当对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设置审阅或
者记录程序,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
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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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人进行沟通的,不得透露、泄露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依法豁免披
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属于
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
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
他人利益的;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尚未公开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对
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并遵守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
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
作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公司依法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过程
中的保密工作,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其他核心人员使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必要的关注和引
导,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依法促使未公开重大
信息处于可控状态。
公司建立信息隔离制度,防范重大信息在上报过程中泄漏,出现信息披露泄
漏情形时,董事会秘书立即上报董事会或由董事长成立牵头组织应对。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
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
权并按照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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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第一时间及时知悉应披露的信息,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并配合董事
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
序并对外披露。
(三)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公司应当予以披露。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
应当及时改正,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监督,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
查,发现重大缺陷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董事会改正,公司董事会不予改正
的,应当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中披露
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1.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发布程序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公司应当在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
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 3 个月、前 9 个
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
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不得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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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发布程序为:
(1)董事会秘书负责部署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确定时间进度,明确各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职责及相关要求。
(2)董事会办公室会根据拟定的时间安排,与证券交易所预约定期报告的
披露时间。
(3)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
起草定期报告框架。
(4)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工作部署,按时向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提
交所负责编制的信息、资料。财务负责人组织财务部门完成财务审计等工作,向
董事会办公室提交财务报告、财务附注说明和有关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必
须对提供或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形成定期报告初稿,提交相关部门及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讨论、修订。
(6)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
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7)董事长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董
事会办公室将定期报告送达董事审议,并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对定期
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意见。
(8)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并将定期报告文稿通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9)按规定披露经董事会审议后的定期报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
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公司董事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
时披露。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无故拖延审计工作影
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2.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及其他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发布程序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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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披露的除定期报告之外的其他公告为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
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重大事项报告及其他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发布程序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
发生的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董事
会秘书根据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可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补充完整信息和资料。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对提供或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董事会秘书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长、总裁。
(3)董事长在接到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4)董事会秘书组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5)如重大事项需要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决策程序的,董事会
秘书应及时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编制议案等相关材料,在报经董事
会或股东会批准后予以披露。
(6)对于无需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决策程序的,经董事长同意或授
权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公司董事及其他相关人员。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控股、参股
子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向公
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及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
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
定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
1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
相关活动。
三、关于定期报告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每一会
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
四、关于重大事项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
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
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五、关于本息兑付披露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和深交所其他业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1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
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利
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1.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合
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日常经营产生的收入、高流动性资产及发行债券融
入的资金等。
(1)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
营业收入分别为 148.87 亿元、188.31 亿元、241.43 亿元及 125.59 亿元,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64.27 亿元、82.17 亿元、110.73 亿元及 57.32 亿元。
良好的收入规模和盈利积累,是发行人按期偿本付息的有力保障。
(2)发行人 2026 年 6 月末总资产 6,054.92 亿元,剔除客户资金后的总资产
4,594.47 亿元,其中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 197.75 亿元、融出资金 1,093.15 亿
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61 亿元、金融投资 2,771.63 亿元,以上资产合计占总
资产(扣除客户资金)的 89.52%,公司资产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2.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管理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流动性覆
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均满足监管要求。发行人定期跟踪、监测偿债资金来源稳定
性情况。如出现偿债风险,发行人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和提升经营业绩等措施。
3.当发行人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发生较大变化、未履行承诺或预计将无法满
足本次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
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发行人违反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性承诺,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约定
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1.如发行人违反本章节中“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要求且未能采取
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
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
1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在 30 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2.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实施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
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6 年 10 月 15 日。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在债
券存续期间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品种
一的付息日为自 2026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0 月 15 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自 2026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10 月 15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8 年 10 月 15 日,品种二的
兑付日为 2029 年 10 月 15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
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
的相关公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四、偿债保障
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订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以确保债券按时
还本付息:
(一)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针对本期债券公司将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协调债券的偿付工作,确保本息如期
偿付,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稳定的经
营收入和盈利积累是公司按期偿本付息的有力保障。公司将积极推进转型发展、
跨境发展和创新发展,持续增强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发展,不断提升主营业务
1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的盈利能力,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已设立资产负债委员会,对资产配置、负债规模和结构进行统一管理,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
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
用于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国银河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并与中国银河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
由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关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
义务,详见本章节“七、受托管理人”。
(五)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
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章节“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交易场所及监管
机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投
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
(1)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
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
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
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当发行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原约定各
1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给付日起 90 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全额履行或协调其他主体
全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除补偿机制(或有)外的责任。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
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
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
额偿付的。
(4)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
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
(5)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发行人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本期债券构成以上第 5 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
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期债券构成以上第 5 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
发行人可以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2.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可因如下事项免除: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
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
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及范围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
(三)争议解决方式
1.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本募集说明书、《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
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
导致的不良影响。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2.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期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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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不同文本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
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规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保
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次债
券如分期发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本次债券”亦指项下任意一期债
券。本募集说明书仅列示了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
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全文置备于本公司办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
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的,不适用《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的权限范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
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
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2)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A.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B.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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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D.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E.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
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
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
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A.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B.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
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
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C.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
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
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D.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合
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E.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的;
F.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
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G.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H.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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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情形之一且
具有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
应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债券
总额 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2)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以下统称提议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
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
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
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 2 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关
工作。
3)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
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
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2)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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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
约定,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
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2)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
面形式提出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3)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
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
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
的议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
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
明确下列授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A.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
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
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B.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
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
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时,
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意
见行事。
5)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涉及的利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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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尽
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1 条的约定,且同
次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
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2.6 条的约定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
及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6)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交
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3)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1)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 10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
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
的会议)召开日前第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开
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
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2)根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络方
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应
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
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
票方式等信息。
3)召集人拟召集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可以在会议召开日前设置参会反
馈环节,征询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有
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及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持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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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5)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涉及
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
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6)已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提前。因发生紧急情况,受托管
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当
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3.1 条的约定。
7)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由消除、发生
不可抗力的情形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
意取消。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
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
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成立的最
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
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8)因出席人数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持有人会议
成立的最低要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
持有人的相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的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
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A.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B.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C.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D.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者
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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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在非
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2)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席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
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3)本次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根据《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第 3.1.3 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
必要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
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4)拟审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
方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
要求,安排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
明相关情况,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
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5)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持续跟踪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6)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受
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
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
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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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7)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出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A.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B.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C.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
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
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
案进行沟通协商;
D.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列
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A.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B.本次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C.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D.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
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
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3)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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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
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
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因
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持
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
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决
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5)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依次逐项对提
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6)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5 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应就
待决议事项存在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
人会议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
议案投“弃权”票。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1)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权限范
围内的重大事项之一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A.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次债券清偿义务;
B.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
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C.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次债券应付本
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D.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E.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
不足以覆盖本次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F.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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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本款前五项目的;
G.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2)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3.1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会
议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议案作出决议,
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
可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
召开最低要求的,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
义务承继方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但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
致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
债券持有人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
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请
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
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
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
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清
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计
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
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6)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阅会议表决票、
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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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1)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
证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地
点(如有);
2)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
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及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3)会议议程;
4)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持
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就属于《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
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5)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6)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
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次债券债权债务关系
终止后的 5 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次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受托管理人
不得拒绝。
(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
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
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4)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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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
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
并督促其进行回复。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
义务承继方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
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
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
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
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4)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
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
勤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理
费用,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或者由受托管理人依据与债券持有人的约
定先行垫付,《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
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
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
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7 条约定,向之前未
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
权时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
持有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
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
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
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5.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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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表决机制的特别约定
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
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不同的,
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进行单
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还
债券余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出,
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案
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全体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产生
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见证律师
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2)简化程序
1)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
一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
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A.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
B.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
次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5%的;
C.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
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D.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
已明确约定相关不利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
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
予以明确的;
E.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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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如为第
4.3.2 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如为第 4.3.1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同意议案
内容的;
F.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算)
不超过 4 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2)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6.2.1 条第(一)项至(三)项情形的,
受托管理人可以公告说明关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
行人偿债能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
告约定的异议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前述异议期限不应少于 5 个交
易日。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
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
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3.2 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
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6.2.1 条第(四)项至(六)项情形的,
受托管理人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
执行安排、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
表决方式等事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第四章、第五章的约定执行。
七、受托管理人
(一)受托管理人
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中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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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受托管理
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如分期发
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本次债券”亦指项下任意一期债券。
本募集说明书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
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二)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1.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受托管理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晟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联系人:陈曲、邓小霞、刘嘉慧
电话:010-80927268
传真:010-80929023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与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聘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
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
有人的代理人处理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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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
露的要求。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定期报
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及时将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提供至受托管理人。
(2)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
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3)发行人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发行人不得在专项账户中将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其他债券
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并确保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清晰可辨,根据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次债券
项下的每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专项账户不得用于接收、存储、划转其他资金。
(4)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发行
人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
他特定项目的,发行人应当确保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项目进度相匹配,保证
项目顺利实施。
(5)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应当根据受托管理人的核查要求,按季度及时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若涉及)的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
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等资料。
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
等其他特定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
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
若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发行人应提供出资或投资进度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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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资或投资证明、基金股权或份额证明等),基金股权或份额及受限情况说
明、基金收益及受限情况说明等资料文件等。
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其他特定项目的,发行人还应当按季度向受托管理人提供项目进度的相关资料
(如项目进度证明、现场项目建设照片等),并说明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是
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募集资金是否未按预期投入或长期未投入、项目建设进度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预期进度存在较大差异。存续期内项目建设进度与约定
预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对募集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计划产生实质影响的,发行人
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应当按季度说明募投项目收益与来源、项目
收益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相关资产或收益是否存在受限及其他可能影响募投
项目运营收益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项目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发行人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6)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受
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3)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
变动;
4)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
责;
5)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6)发行人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
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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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行人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0)发行人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1)发行人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次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12)发行人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13)发行人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对外提供担
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4)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15)发行人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
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
为;
16)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8)发行人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19)发行人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
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20)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1)发行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22)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23)募集说明书约定或发行人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4)发行人募投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计划,
或者导致项目预期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5)发行人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6)发行人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27)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8)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
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配合受托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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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
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发行人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应职责。
(8)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
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9)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推进落实的,发行人应当出席债
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
明确意见。发行人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发行人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向债
券投资者披露相关安排。
(10)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应履行如下信用风险管理义务: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
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发行人应当及时书
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11)预计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按照受
托管理人要求追加偿债保障措施,履行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
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受托管理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
理人办理。
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供物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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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
信用担保;申请人自身信用。
(12)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
并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
后续偿债措施可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偿付及其安排、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
期限、由增信主体(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发行人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
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13)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受托管理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
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申请处置抵质押物的,发行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提
供必要的协助。
(14)本次债券违约风险处置过程中,发行人拟聘请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参
与违约风险处置,或聘请的专业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说
明聘请或变更的合理性。该等专业机构与受托管理人的工作职责应当明确区分,
不得干扰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聘请行为
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不应存在以各种形式进行利
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行为。
(15)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且受托管理人被授权加入的,应当
协助受托管理人加入其中,并及时向受托管理人告知有关信息。
(16)发行人应当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
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
发行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
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管理人。
(17)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
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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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19)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4.22款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
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需要发行
人支付的额外费用。
受托管理人因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财产保全、实现担保物权、提起诉
讼或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可由持有人进行垫付,垫付方
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
(20)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
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如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发
行人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2.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
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有权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按
照实际工作需要查询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觉强化法治意
识、诚信意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
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受托管理人应核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
行人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署情况。
(3)受托管理人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增信主体的资
信状况、信用风险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及
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与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7 款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增信主体的
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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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取发行人、增信主体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增信主体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增信主体进行谈话;
6)每年对担保物(如有)进行现场检查,关注担保物状况;
7)每年查询相关网站系统或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发行人及增信主体的诉讼
仲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8)至少每季度结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如有),检查
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涉及具体事由的,受托管理人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发行人与增信主体进行
核查。涉及增信主体的,发行人应当给予受托管理人必要的支持。
(4)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
监督,并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
监管协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监督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是否
存在与其他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的情形,并监督募集资金的流转路
径是否清晰可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
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若发现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存在资金混同存放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进行整改和纠正。
(5)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
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
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核查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
等其他特定项目的,受托管理人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受托管理人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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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
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
特定项目的,受托管理人还应当按季度核查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是否与项目
进度相匹配,项目运营效益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是否未按预期投入
或长期未投入、项目建设进度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或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预期进度
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实际产生收益是否符合预期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募投
项目运营收益的事项。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
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受托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年对项目建设进展及运营情况开展一次现场核查。
募集资金使用存在变更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核查募集资金变更是否履行了法
律法规要求、募集说明书约定和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流程,
并核查发行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托管理人发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违法违规的,应督促发行人进行整改,
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主要内容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并应当通过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
向债券投资者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
他需要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的重大事项。
(7)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
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按规定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7 条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
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增信主体,要求发行人
或者增信主体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根据《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的要求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
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9)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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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影响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时、公
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导发行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利
益。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
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1)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本次债券特殊发行事项的持续关注
义务,并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该义务的履行情况,包括本次债券续期
情况、利息递延情况、强制付息情况以及本次债券是否仍计入权益等与本次债券
可续期条款相关的事项。
(12)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偿
债保障措施,督促发行人等履行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投资者
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或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担保提供方
式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因发行人追加偿债保障措施或履行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
措施、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产生的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暂时无法
承担的,相关费用可由持有人进行垫付,垫付方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受托管
理人无承担或垫付义务。
(1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
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4)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
有效期内妥善保管。
(15)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本次债券每次兑付兑息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了
解发行人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受托管理人应按照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要求滚动摸排兑付风险。
(16)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主体
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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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债券本息
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
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有人申请
处置抵质押物。
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
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
(17)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受托管理人有权接受全部或部
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参加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
(18)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
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9)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
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本次债券债
权债务关系终止后二十年。
(20)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
(2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22)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3.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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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
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深交所披露上一年度的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9)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
措施。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
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发生利益冲突的;
2)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3)发现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其发行的公司债券;
4)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7 条 3.7.1 至 3.7.24 项等情形的;
5)出现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受托管理人发现发行人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
受托管理工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导致受托管理人无法履行受托
管理职责,受托管理人可以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受
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等。
4.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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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
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1)受托管理人作为一家综合类证券经营机构,在其(含其关联实体)通过
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经营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
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之间,
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或负有债务;
2)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受托管理人将按照《证券公司信息隔离
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人
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生与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受托管理人作为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
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
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
3)当受托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发行人以及
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认可受托管理人在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服务之目
的而行事,并确认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可以同时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
法合规开展的其他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
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免受托管理人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
产生的责任。
发行人发现与受托管理人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2)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
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
益。
(3)甲乙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债券持有
人可依法提出赔偿申请。
5.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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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
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
新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
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
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
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
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6.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
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本章节“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之“(一)
违约情形及认定”亦构成本次债券项下发行人的违约事件。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
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
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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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电话:010-88005006、0755-81982672
传真:010-88005099
项目联系人:郭睿、刘晓亚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电话:0755-23953856
传真:0755-88604112
项目联系人:李晨毓、柏龙飞、杨浩杰
(三)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电话:010-80927268
传真:010-80929023
项目联系人:陈曲、邓小霞、刘嘉慧
(四)联席主承销商
1.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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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0837741
传真:010-60833504
项目联系人:陈莹娟、王传正、胡宸瑶
2.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6666
项目联系人:吴怡青、张淼钧、佘勇
3.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电话:0755-81682808
传真: 0755-81682808
项目联系人:王恺麟、马冲、王艺琏
4.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6839500
项目联系人:刘浏沐、夏雪、龙思学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负责人:沈国权
电话:0755-82188263
传真:0755-8281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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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杨文明、黄圆丽、李晓娜
(六)会计师事务所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建国
电话:020-37600380
传真:020-37606120
经办会计师:燕玉嵩
2.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电话:0755-82528870
传真:0755-82528870
经办会计师:欧昌献、曾光、沈仲宁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60101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经办分析师:郑耀宗、郑添翼
(八)申请上市交易服务场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
理事长:沙雁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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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负责人:汪有为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6,900 股
A 股股票,持有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 0.01 亿元;发行人自营持有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共计 30,600 股,持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共计 1.82 亿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持有发
行人 A 股股票 194,800 股;发行人自营持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
票共计 66,516 股,持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共计 4.18
亿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A 股股票共计
336,361 股;发行人自营持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共计 3,097,487 股,
持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共计 8.535 亿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持有
发行人 A 股股票共计 482,731 股;发行人自营持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共计 4,650,768 股,持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
共计 6.09693 亿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自营持有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
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共计 16,600 股,持有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的可转债“国投转债”面值共计 1.20617 亿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A 股股票共计 2,059,450 股;发行人自营持有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共计 2,366,914 股,持有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
券面值共计 7.2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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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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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2. 发行人 2023 年-2025 年各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报告;
5.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6.发行人与中国银河证券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和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上述备查文件,也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电话:010-88005006、0755-81982672
联系人:郭睿、刘晓亚
2.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 35 层
电话:0755-23953856
项目联系人:李晨毓、柏龙飞、杨浩杰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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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489ad35248 · 2026-10-12 18:59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