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沪硅产业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不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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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提名高秉强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属例行治理公告
公告为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的标准模板,属例行公司治理程序:仅提名一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无经营、财务、订单、股权或控制权增量信息,对盈利与估值无影响,不构成可交易事件。
📄 原文沪硅产业↗ 原文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秉强)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现提名高秉强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不做 沪硅产业(688126.SH)
例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声明,纯治理程序、无经营或财务增量信息,不构成交易催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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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沪灾产业公告仅为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法定声明,全文是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格式条款,属例行治理噪音,无任何基本面或预期差,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独董选举结果或被提名人背景本身不构成方向性催化;若后续叠加更换实控人、董事会重组等实质性治理事件需另行研判。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直接 AVOID,不进入标的选择与仓位决策
方向: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属常规治理程序,历史上不产生方向性股价反应,无检索同类交易先例的必要
涨幅量级:无基本面增量,不校准任何涨跌幅
形态:无意义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201 字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现提名高秉强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
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
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如适用);
- 1 -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
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
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九)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
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 2 -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
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
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
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刑事处罚的;
- 3 -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
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
务之日起是否届满十二个月。
六、包括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
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
- 4 -
特此声明。
- 5 -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签字页)
提名人: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 6 -
月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现提名高秉强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
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
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
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如适用);
- 1 -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
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
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
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九)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
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 2 -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
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
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
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
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
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刑事处罚的;
- 3 -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
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
议召开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如是,需说明自解除职
务之日起是否届满十二个月。
六、包括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
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
- 4 -
特此声明。
- 5 -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签字页)
提名人: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 6 -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ce3580b888· 2026-10-12 18:50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