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万辰集团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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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作废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股票共2.0083万股
这是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例行技术性公告:因少量人员离职和个人绩效未达标作废2.0083万股,数量极小,公司与律师均确认程序合规且无实质性财务/经营/团队影响;归属条件成就与授予价格因分红除权调整同样属计划内常规事项,不构成对盈利、现金流或每股权益有意义的增量信息,无交易价值。
📄 原文万辰集团↗ 原文
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6-111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不做 万辰集团(300972.SZ)
例行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告,仅2.0083万股、名义价值约34万元量级,占公司股本和市值比例可忽略,公司明示无实质性财务与经营影响,无预期差、无方向、无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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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万辰集团作废激励计划下2.0083万股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源于4人离职、6人绩效未达标,数量极小且公司明示无实质影响,属例行治理噪音,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同日还审议通过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可能带来微量减持供给,但量级极小,不构成方向性风险。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对最终结论无影响,直接以事件无增量事实判定AVOID。
方向:无可比先例,亦无需先例:事件为不具materiality的例行股权激励技术处理,不进入交易决策。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708 字
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6-111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辰集团”)
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
1
2023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符
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
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
5、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市流通。
7、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2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由 18.65 元/股调整为 18.05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市流通。
8、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
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等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8.05 元/股调整为 17.90
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
二批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第二批次)的股票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上市流通。
9、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90
元/股调整为 16.91 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4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42 万股;由于 6 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
3
考核原因,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1.5883 万股。综上,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2.0083 万股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和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
次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
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
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5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6-111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辰集团”)
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作废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
1
2023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 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符
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
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
5、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市流通。
7、202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2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由 18.65 元/股调整为 18.05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上市流通。
8、202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
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等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8.05 元/股调整为 17.90
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
二批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第二批次)的股票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上市流通。
9、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7.90
元/股调整为 16.91 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4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42 万股;由于 6 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
3
考核原因,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1.5883 万股。综上,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2.0083 万股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和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
次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
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
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5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a869279331· 2026-10-12 19:11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