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利和兴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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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并通过经营范围及章程修订,属例行治理事项
本次法定披露是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核心内容为预期内的董事会换届和经营范围/章程修订,高票通过且无争议、无金额、无订单或业绩增量,不构成可交易的正负面预期差。
📄 原文利和兴↗ 原文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
不做 利和兴(301013.SZ)
临时股东会决议仅确认预期内董事会换届及章程/经营范围修订,无订单、业绩、融资或资产交易增量,缺乏可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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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利和兴股东会完成例行董事会换届并通过章程修订,程序合法但没有经营或财务增量信息;该治理事项对短期股价缺乏可验证催化,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新增内容未在本决议公告中展开,若后续工商变更或业务公告揭示实质性转型,需作为另一事件重新评估。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改变结论;因事件无交易edge,直接回避。
方向:例行股东会换届和章程修订通常不构成方向性事件,未纳入可交易先例校准。
涨幅量级:无金额、无业绩或业务增量,不适合以历史价格幅度设定止盈止损。
形态:未发现需要据此交易的见光死或其他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026 字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
月1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公司大会议
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宜潘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8人,代表股份
88,961,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596%;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0,827,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34%;通过网络投
票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共 171 人 , 代 表 股 份 28,133,849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2.036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
代理人共172人,代表股份28,133,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63%;其中:出席
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71人,代表股份28,133,84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62%。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光胜、职工代表董事张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
1.00
同意
提案名称
1.02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股)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
回避
比例
股数
(股)
表决
结果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林宜潘先
1.01
表决分类
反对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黄月明女
88,521,071
99.5046
%
-
-
-
-
-
当选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7,693,277
98.4337
%
-
-
-
-
-
当选
总表决情况
88,522,162
99.5059
%
-
-
-
-
-
当选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
1.03
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7,694,368
98.4375
%
-
-
-
-
-
当选
提名刘光胜先
总表决情况
88,522,163
99.5059
%
-
-
-
-
-
当选
27,694,369
98.4375
%
-
-
-
-
-
当选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2.00
2.01
2.02
提名刘平安先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提名张志杰先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关于变更经
营范围、修订
3.00
股东的表决
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刘湘云先
2.03
其中,中小
<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8,521,075
99.5047
%
-
-
-
-
-
当选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27,693,281
98.4337
%
-
-
-
-
-
当选
88,521,067
99.5046
%
-
-
-
-
-
当选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7,693,273
98.4337
%
-
-
-
-
-
当选
总表决情况
88,523,163
99.5070
%
-
-
-
-
-
当选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7,695,369
98.4411
%
-
-
-
-
-
当选
总表决情况
88,727,426
99.7366
%
216,3
17
0.2432
%
18,00
0
0.02
02%
0
通过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7,899,632
99.1671
%
216,3
17
0.7689
%
18,00
0
0.06
40%
0
通过
情况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
其中,中小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提案 1.00、提案 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均获得表决通过,林宜潘先生、
黄月明女士、刘光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平安先生、张志杰先生、
刘湘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均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提案 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琦雨、高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
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
月1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公司大会议
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宜潘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8人,代表股份
88,961,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596%;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0,827,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34%;通过网络投
票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共 171 人 , 代 表 股 份 28,133,849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2.036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
代理人共172人,代表股份28,133,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63%;其中:出席
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71人,代表股份28,133,84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62%。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光胜、职工代表董事张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
1.00
同意
提案名称
1.02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股)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
回避
比例
股数
(股)
表决
结果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林宜潘先
1.01
表决分类
反对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黄月明女
88,521,071
99.5046
%
-
-
-
-
-
当选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7,693,277
98.4337
%
-
-
-
-
-
当选
总表决情况
88,522,162
99.5059
%
-
-
-
-
-
当选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
1.03
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7,694,368
98.4375
%
-
-
-
-
-
当选
提名刘光胜先
总表决情况
88,522,163
99.5059
%
-
-
-
-
-
当选
27,694,369
98.4375
%
-
-
-
-
-
当选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2.00
2.01
2.02
提名刘平安先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提名张志杰先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关于变更经
营范围、修订
3.00
股东的表决
情况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刘湘云先
2.03
其中,中小
<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8,521,075
99.5047
%
-
-
-
-
-
当选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27,693,281
98.4337
%
-
-
-
-
-
当选
88,521,067
99.5046
%
-
-
-
-
-
当选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7,693,273
98.4337
%
-
-
-
-
-
当选
总表决情况
88,523,163
99.5070
%
-
-
-
-
-
当选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7,695,369
98.4411
%
-
-
-
-
-
当选
总表决情况
88,727,426
99.7366
%
216,3
17
0.2432
%
18,00
0
0.02
02%
0
通过
其中,中小
股东的表决
情况
27,899,632
99.1671
%
216,3
17
0.7689
%
18,00
0
0.06
40%
0
通过
情况
总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
其中,中小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提案 1.00、提案 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均获得表决通过,林宜潘先生、
黄月明女士、刘光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平安先生、张志杰先生、
刘湘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均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提案 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琦雨、高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
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246678aaf5· 2026-10-12 20:17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