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惠科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3(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20:32:24·⚡ 决策 10-12 20:33:33 +1m09s·15.2 天前
惠科股份拟使用IPO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长沙惠科光电提供不超过25亿元借款,用于已披露募投OLED研发升级项目
这是IPO募投项目的常规募集资金内部拨付/借款实施公告,25亿元对应招股书已披露的25亿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新增项目规模、订单、盈利指引或外部融资;虽利好项目推进表述,但不足以形成短线正期望交易。
📄 原文惠科股份↗ 原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99 证券简称:惠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不做 惠科股份(001399.SZ)
常规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专项借款,金额和用途均已在IPO募投计划中披露,无新增订单、盈利指引或资本结构变化,短线edge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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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惠科股份将IPO募集资金以借款形式拨付给控股子公司,用于此前已披露的OLED募投项目,属于合规执行程序而非新增经营催化。事件方向中性,缺少超预期基本面增量,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25亿元借款与招股书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金额250,000万元完全一致,属于既有计划落地。
- 资金在并表控股子公司内专项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或公司外部资本结构。
主要风险
- 若市场将OLED项目推进解读为主题利好,短期或有情绪波动,但缺少新增收入或订单数据支撑交易幅度。
- 募投项目后续研发升级、产能爬坡和商业化进度存在执行不确定性。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2 · 影响 weakens
公告列示“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0万元,与本次借款上限25亿元一致,说明并非新增项目或追加投资。
检索:公告内募集资金用途与招股书项目计划、金额一致性核查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足与事件本身低增量共同支持AVOID,不设定交易止盈止损。
方向:未使用外部先例;本次为常规募集资金管理公告,交易价值主要由是否存在新增事实决定,而非同类公告的短期涨跌。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先例可校准止盈幅度;且未发现足以支持ENTER的新增基本面催化。
形态:未进行先例定价统计;A股此类募投项目向子公司提供借款通常更偏程序性披露。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732 字
证券代码:001399
证券简称:惠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惠科光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惠科光电”)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83,925.0974万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每股面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0.12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493,219,856.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6,276,228.96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6,943,627.9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6年6月18日、2026年7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6〕
3-34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40号)。
1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共同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募集资金
得到严格、有效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根据募集资金净
额调整后的拟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
303,113.26
250,000.00
长沙惠科光电
2
长沙Oxide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07.36
300,000.00
长沙惠科光电
3
绵阳Mini-LED智能制造项目
254,455.17
200,000.00
绵阳惠科科技有
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68,694.36
公司及子公司
957,575.79
818,694.36
—
序号
项目名称
1
合计
实施主体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
募集资金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25亿元(含25亿元),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
施“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
实际需求分期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长沙新
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长沙惠科光电可视实际经营情况和公
司协商提前偿还公司借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
述借款事项的相关手续及后续管理工作。
三、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城大道路1211号
4、法定代表人:杭井强
5、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人民币
2
6、成立日期:2019年9月2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4QRUNH2D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
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房租赁;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
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及办公
设备维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专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60.5616%
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25.2997%
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7268%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4119%
合计
100.0000%
注:近期公司已收购长沙惠科光电待收购股权10亿元并支付相应款项,收购完成后长沙
惠科光电股权结构如上表。截至目前长沙惠科光电尚未办理工商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10、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3,112,597.23
万元,总负债870,927.57万元,净资产2,241,669.66万元,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100,617.17 万 元 ; 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 总 资 产 3,368,805.23 万 元 , 总 负 债
1,069,949.27万元,净资产2,298,855.97万元,2026年1-6月实现净利润57,026.86万
元。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核查,长沙惠科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
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
3
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
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鉴于本次借款仅限于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用作其
他用途,且公司向长沙惠科光电收取借款利息,本次长沙惠科光电其他股东未按
出资比例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五、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
理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本次以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方式
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长沙惠科
光电已按规定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惠科光电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含 25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
实施“长沙新型 OLED 研发升级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
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长
沙新型 OLED 研发升级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长沙惠科光电可视实际经营情
况和公司协商提前偿还公司借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相关手续及后续管理工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
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5
证券简称:惠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惠科光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惠科光电”)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83,925.0974万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每股面值
人 民 币 1.00 元 ,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0.12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8,493,219,856.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6,276,228.96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6,943,627.9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6年6月18日、2026年7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6〕
3-34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40号)。
1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共同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
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保证募集资金
得到严格、有效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
根据募集资金净
额调整后的拟使
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
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
303,113.26
250,000.00
长沙惠科光电
2
长沙Oxide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07.36
300,000.00
长沙惠科光电
3
绵阳Mini-LED智能制造项目
254,455.17
200,000.00
绵阳惠科科技有
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68,694.36
公司及子公司
957,575.79
818,694.36
—
序号
项目名称
1
合计
实施主体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
募集资金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25亿元(含25亿元),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
施“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
实际需求分期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长沙新
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长沙惠科光电可视实际经营情况和公
司协商提前偿还公司借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
述借款事项的相关手续及后续管理工作。
三、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城大道路1211号
4、法定代表人:杭井强
5、注册资本:2,200,000万元人民币
2
6、成立日期:2019年9月2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4QRUNH2D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
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
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房租赁;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
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及办公
设备维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专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60.5616%
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25.2997%
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7268%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4119%
合计
100.0000%
注:近期公司已收购长沙惠科光电待收购股权10亿元并支付相应款项,收购完成后长沙
惠科光电股权结构如上表。截至目前长沙惠科光电尚未办理工商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10、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3,112,597.23
万元,总负债870,927.57万元,净资产2,241,669.66万元,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100,617.17 万 元 ; 截 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 总 资 产 3,368,805.23 万 元 , 总 负 债
1,069,949.27万元,净资产2,298,855.97万元,2026年1-6月实现净利润57,026.86万
元。2025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6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11、经核查,长沙惠科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
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
3
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
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鉴于本次借款仅限于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用作其
他用途,且公司向长沙惠科光电收取借款利息,本次长沙惠科光电其他股东未按
出资比例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五、本次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
理和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本次以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方式
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长沙惠科
光电已按规定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惠科光电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
元(含 25 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
实施“长沙新型 OLED 研发升级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
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长
沙新型 OLED 研发升级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长沙惠科光电可视实际经营情
况和公司协商提前偿还公司借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相关手续及后续管理工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
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
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5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2e20c938f6· 2026-10-12 20:33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