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国航远洋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3/10不做原因:标的无直接敞口
北京时间·🕒 发布 10-12(北京日)仅日期·⟳ 抓取 20:19:44·⚡ 决策 10-12 20:20:46 +1m02s·14.9 天前
国航远洋拟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额度700万美元,尚需股东会审议
公告仅授权围绕主业燃油需求开展风险对冲,目的在平滑成本而非创造收益;700万美元为合约/保证金授权上限,不代表确定损益,且尚需股东会审议,对股价缺少可交易的方向性增量。
📄 原文国航远洋↗ 原文
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152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做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20571.BJ)
常规燃油套期保值授权,目的为锁定成本而非投机收益;700万美元额度不代表确定损益,且尚需股东会审议,缺少可交易的方向性预期差。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国航远洋公告开展燃油期货套保,属于航运企业常规成本风险管理工具,业务禁止投机且尚需股东会批准。该事项不构成可量化利好或利空,故不做方向性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套保可能降低未来燃油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扰动,但不会直接增加收入或利润。
- 公告给出的700万美元是额度上限而非确定投资损失或收益,缺乏短线预期差。
主要风险
- 若后续实际操作偏离套保目标、出现大额亏损或止损披露,可能转为负面事件。
- 股东会未审议通过或授权条款发生变化,将影响该事项落地。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2 · 影响 weakens
公告明确禁止投机套利,并披露市场、资金、流动性、操作等风险;没有订单、指引上调或盈利增量。
检索:燃油期货套期保值 国航远洋 投机 亏损 风险 业绩影响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生成ENTER腿;若后续出现实际套保亏损、业绩指引或投机争议,再另行评估。
方向:未使用历史先例;当前事件是常规衍生品风险管理制度授权,缺少明确多空催化。
涨幅量级:无适合用于校准止盈止损的高相似交易型先例。
形态:未见需要据此交易的见光死或持续上涨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587 字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152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
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不涉及
关联交易,上述业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运输业务规模日益扩大,燃油成本已成为运输业
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燃油价格的大幅波动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冲击。为
有效管理燃油市场风险,降低油价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经营成本,
增强业务经营稳定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燃油价格风险、锁定成本为目的的风险
对冲,不从事投机套利交易。
二、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上
市的标准化燃油期货合约,上述期货属于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界定的期货交易范畴。交易对手方仅限具备合法期货业务经营资格的合格
机构,严禁与非正规机构、个人开展相关交易。公司严格禁止任何投机性、套利
性交易行为,所有交易均服务于主业风险管理。
(二)业务期间及规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规模、航次计划和船舶加油安排等,在不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 700 万美
元或等值人民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7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
币。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在手头寸不得超
过上述额度。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业务的
存续期不超过 12 个月,若单笔交易存续期超出授权期限,该笔交易有效期自动
顺延至交易终止时。
上述额度计算依据:公司根据未来 12 个月航次计划、船舶加油安排及燃油
需求情况,对套期保值规模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额度管理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
涉及募集资金。
(四)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或者由其授权的业务负责人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
实际业务情况,行使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
务管理部具体操作和管理。控股子公司开展本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
批不得自行开展期货交易。
三、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运输业务不断发展,而当前国际燃油市场行情受国际
局势影响波动剧烈,若不采取风险对冲手段,燃油成本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较大扰动。为防范燃油市场风险,弱化油价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冲击,公
司有必要结合自身燃油需求情况,适度开展燃油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业务紧密围绕公司日常经营,套期保值操作数量与经营实际需要数量相
匹配,原则上不超过合理浮动范围上限;期货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计价周期
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相匹配。公司已建立《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识别与处置、内部监督、
止损预警、档案保管、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约定,具备开展业务完整的制度基础;
业务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综上,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具备现实可行性。
四、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锁定油价风险的原
则,不开展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但业务本身仍存在多项固有风险:
(一)市场风险(油价波动风险):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约定油价与
到期日实际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将直接产生交易损益;受国际油价行情大幅变动
影响,标的市场价格波动,可能造成燃油标准合约价格变动,带来亏损风险。
(二)资金风险:燃油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
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合约活跃
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
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
失。
(三)履约风险:若交易对手选择不当,可能发生交易对手履约不能的情形,
给公司带来履约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受公司业务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当需要对
已办理的燃油标准合约进行提前平仓或展期时,公司存在承担交易差价损失的风
险。
(五)操作风险:业务办理过程中,若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违规
操作,或业务人员未能充分理解期货合约交易合同条款、业务规则,可能造成交
易损失或交易机会丧失。同时若未落实岗位分离、信息保密要求,也将带来操作
及信息泄露风险。
(六)法律合规风险: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调整,或交易对手出现违反法律
法规情形,有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
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八)重大风险事件:如市场出现极端行情,可能触发亏损预警、止损情形,
若处置不及时将扩大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防范开展燃油期货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采取以下风
险控制措施:
(一)坚守交易原则:坚持以锁定成本、防范成本失控风险为目的,严禁投
机、套利类交易,禁止杠杆类期货交易;所有交易均基于真实业务背景,与实际
业务需求相匹配,优先服务公司主营业务风险管理。
(二)完善制度约束与岗位分工:严格执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处置机制、止损
预警、信息保密、档案管理要求,规范全流程交易行为;落实岗位相互独立,不
得单人负责业务操作全部流程。航运管理部持续跟踪市场价格、盈亏及风险敞口
变化,及时向财务管理部说明风险敞口,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燃油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核算;审计部负责监督审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汇报;法律商务部负责交易文件法律审核;证券管理部负责决策程序合规审核
及信息披露,财务总监对业务整体实施监督。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
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持续提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能力。
(三)审慎选择交易产品与交易对手: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服务于
风险对冲目的且具备市场普遍流动性的标准化产品;交易对手严格限定为具备法
定资质的合格机构,审慎评估其信用水平,仔细审查合约条款,降低履约风险。
(四)交易账户与资金管理:全部交易以公司自身名义办理,不使用他人交
易账户;合理安排合约交割期间与对应业务时间的匹配,保障交割清算阶段具备
足额清算资金,降低流动性风险。
(五)建立止损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制度设置亏损预警线、止损限额,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预警线、止损限额时,按制度流程逐级
上报,及时启动止损机制;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第一时间上报管理层、董事会。如
发生达到披露标准的亏损,公司将按照北交所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
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
规避和降低燃油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维持
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燃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以真实、公允地反
映业务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152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
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不涉及
关联交易,上述业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运输业务规模日益扩大,燃油成本已成为运输业
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燃油价格的大幅波动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冲击。为
有效管理燃油市场风险,降低油价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经营成本,
增强业务经营稳定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燃油价格风险、锁定成本为目的的风险
对冲,不从事投机套利交易。
二、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上
市的标准化燃油期货合约,上述期货属于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界定的期货交易范畴。交易对手方仅限具备合法期货业务经营资格的合格
机构,严禁与非正规机构、个人开展相关交易。公司严格禁止任何投机性、套利
性交易行为,所有交易均服务于主业风险管理。
(二)业务期间及规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规模、航次计划和船舶加油安排等,在不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 700 万美
元或等值人民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7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
币。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在手头寸不得超
过上述额度。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笔业务的
存续期不超过 12 个月,若单笔交易存续期超出授权期限,该笔交易有效期自动
顺延至交易终止时。
上述额度计算依据:公司根据未来 12 个月航次计划、船舶加油安排及燃油
需求情况,对套期保值规模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额度管理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
涉及募集资金。
(四)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或者由其授权的业务负责人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
实际业务情况,行使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
务管理部具体操作和管理。控股子公司开展本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
批不得自行开展期货交易。
三、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运输业务不断发展,而当前国际燃油市场行情受国际
局势影响波动剧烈,若不采取风险对冲手段,燃油成本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较大扰动。为防范燃油市场风险,弱化油价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冲击,公
司有必要结合自身燃油需求情况,适度开展燃油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业务紧密围绕公司日常经营,套期保值操作数量与经营实际需要数量相
匹配,原则上不超过合理浮动范围上限;期货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计价周期
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相匹配。公司已建立《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识别与处置、内部监督、
止损预警、档案保管、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约定,具备开展业务完整的制度基础;
业务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综上,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具备现实可行性。
四、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锁定油价风险的原
则,不开展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但业务本身仍存在多项固有风险:
(一)市场风险(油价波动风险):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约定油价与
到期日实际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将直接产生交易损益;受国际油价行情大幅变动
影响,标的市场价格波动,可能造成燃油标准合约价格变动,带来亏损风险。
(二)资金风险:燃油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
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合约活跃
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
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
失。
(三)履约风险:若交易对手选择不当,可能发生交易对手履约不能的情形,
给公司带来履约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受公司业务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当需要对
已办理的燃油标准合约进行提前平仓或展期时,公司存在承担交易差价损失的风
险。
(五)操作风险:业务办理过程中,若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违规
操作,或业务人员未能充分理解期货合约交易合同条款、业务规则,可能造成交
易损失或交易机会丧失。同时若未落实岗位分离、信息保密要求,也将带来操作
及信息泄露风险。
(六)法律合规风险: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调整,或交易对手出现违反法律
法规情形,有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
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八)重大风险事件:如市场出现极端行情,可能触发亏损预警、止损情形,
若处置不及时将扩大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防范开展燃油期货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采取以下风
险控制措施:
(一)坚守交易原则:坚持以锁定成本、防范成本失控风险为目的,严禁投
机、套利类交易,禁止杠杆类期货交易;所有交易均基于真实业务背景,与实际
业务需求相匹配,优先服务公司主营业务风险管理。
(二)完善制度约束与岗位分工:严格执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处置机制、止损
预警、信息保密、档案管理要求,规范全流程交易行为;落实岗位相互独立,不
得单人负责业务操作全部流程。航运管理部持续跟踪市场价格、盈亏及风险敞口
变化,及时向财务管理部说明风险敞口,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燃油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核算;审计部负责监督审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汇报;法律商务部负责交易文件法律审核;证券管理部负责决策程序合规审核
及信息披露,财务总监对业务整体实施监督。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
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持续提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能力。
(三)审慎选择交易产品与交易对手: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服务于
风险对冲目的且具备市场普遍流动性的标准化产品;交易对手严格限定为具备法
定资质的合格机构,审慎评估其信用水平,仔细审查合约条款,降低履约风险。
(四)交易账户与资金管理:全部交易以公司自身名义办理,不使用他人交
易账户;合理安排合约交割期间与对应业务时间的匹配,保障交割清算阶段具备
足额清算资金,降低流动性风险。
(五)建立止损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制度设置亏损预警线、止损限额,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预警线、止损限额时,按制度流程逐级
上报,及时启动止损机制;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第一时间上报管理层、董事会。如
发生达到披露标准的亏损,公司将按照北交所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
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
规避和降低燃油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维持
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燃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以真实、公允地反
映业务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e0f0c249dd· 2026-10-12 20:20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