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东晶电子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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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电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全部议案通过:控股股东借款额度调整、章程修订及董事会换届,属例行治理
本公告仅披露临时股东会表决结果: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调整在此前议案阶段已提交,本次为程序性通过;章程修订、议事规则修订及董事会换届均属预期内例行公司治理事项,公告未包含新的金额、经营数据、指引或控制权变化,无预期差,不存在正期望交易机会。
📄 原文东晶电子↗ 原文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不做 东晶电子(002199.SZ)
股东会决议仅为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章程修订与董事会换届的程序性通过,无新增金额、经营或控制权变化,属例行治理噪音,无预期差和交易 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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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东晶电子股东会全票通过借款额度调整、章程修订与董事会换届,均为程序性、预期内的例行治理事项,无新增基本面催化,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向控股股东借款属关联交易,若后续披露显示利率或资金用途存在利益输送或加重财务费用,需另行评估;本次决议公告本身不含此类负面事实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影响标的选择,直接判定无交易价值
方向:例行股东会决议公告无可对照的事件驱动定价意义,无需先例校准
涨幅量级:无适用涨幅量级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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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海飞先生。
7、会议出席或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7 名,代表股份数 115,782,58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7.56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名,代表股份数 95,431,98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39.2011%;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9 名,代表股份数 20,350,6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比例为 8.3595%。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股份数 26,086,737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10.715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49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2%;反对 2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无锡浩
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
避表决,回避股数 73,015,489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811,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62%;反对 2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506,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9%;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811,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31%;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506,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9%;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811,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31%;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朱海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4,382,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86,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李庆跃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2,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6,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石佳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2,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6,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徐曦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82,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86,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9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承皓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3,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7,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选举孟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9,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3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冯骊玲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2,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6,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黄德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2,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6,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左文辉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月鹏律师、赵汝强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海飞先生。
7、会议出席或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7 名,代表股份数 115,782,58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7.56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名,代表股份数 95,431,98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39.2011%;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9 名,代表股份数 20,350,6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比例为 8.3595%。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股份数 26,086,737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10.715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49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2%;反对 2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无锡浩
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
避表决,回避股数 73,015,489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811,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62%;反对 2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506,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9%;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811,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31%;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506,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9%;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811,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31%;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朱海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4,382,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4,686,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李庆跃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2,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6,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石佳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2,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6,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徐曦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82,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86,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9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承皓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3,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7,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选举孟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9,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3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冯骊玲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2,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6,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黄德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2,4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6,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左文辉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13,36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3,666,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月鹏律师、赵汝强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
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6d96d93d20· 2026-10-12 20:50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