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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华海药业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标的无直接敞口
北京时间·🕒 发布 10-13(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21:28:24·⚡ 决策 10-12 21:29:38 +1m14s·15.3 天前

华海药业拟同比例增资参股创新药公司华海天衡约1.97亿元,股权比例维持33%不变

这是一笔以自有资金参与的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33%股权比例不变、不纳入合并报表、不影响当期损益,定价与前次转让价相同且金额低于净资产5%门槛;标的为零收入、年亏逾1.7亿元的早期创新药公司,事件本身既无业绩增量也无控制权/重估催化,不构成可交易的预期差。

📄 原文华海药业↗ 原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公告编号:临 2026-109 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不做 华海药业(600521.SH)
同比例参股增资、持股33%不变、不并表、不影响当期损益,金额低于净资产5%门槛;标的零收入且持续亏损,事件为中性例行关联交易,无新增基本面催化或预期差,多空均无正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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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华海药业出资约1.97亿元同比例增资亏损中的参股Biotech华海天衡,持股33%不变、不并表、不影响损益,金额相对净资产不重大,属中性例行关联交易,无做多或做空edge,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2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同比例跟投仅维持33%参股比例,不带来控制权、并表或盈利变化,公告明确不影响当期损益
  • 约1.97亿元出资相对华海药业体量及净资产不重大(12个月同类关联交易未达净资产5%),且标的零收入、持续亏损

主要风险

  • 标的为早期创新药公司,累计亏损扩大,后续仍可能需要上市公司继续输血,构成远期现金流出压力
  • 尚需协议签署及两期出资(最晚2027年5月),存在履约及研发失败不确定性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2 · 影响 weakens
    标的公司2025年及2026H1营业收入均为零,净利润分别为-1.77亿元和-1.06亿元,资产负债率升至53.21%,为持续烧钱的早期研发主体,不构成对华海的业绩利好
    检索:华海天衡 资产负债表 营业收入 净利润(公告内财务数据)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机制层面已判定为中性例行资本配置,事件研究不足以也不需要产生交易edge

方向:无可对照先例,且无须先例:同比例参股增资、不并表、不影响损益且金额低于净资产5%,在机制上即缺乏股价催化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样本,不用以校准任何幅度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5,782 字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公告编号:临 2026-109 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海天衡”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约人民币 19,701.4925 万元。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华海天衡的股份比例不变。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止(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
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结合华海天衡的发展规划,为更好地推动其经营发展,王晶翼、杭州云枢
天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枢天衡”)与浙江华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拟向华海天衡合计增资
59,701.4925 万元人民币,认购华海天衡新增发行的 558,166,534 股普通股股

份。其中王晶翼增资 10,00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华海天衡新增发行股份
93,492,894 股;云枢天衡增资 30,00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华海天衡新增发行股
份 280,478,684 股;华海药业增资约 19,701.4925 万元人民币,认购华海天衡新
增发行股份 184,194,956 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华海天衡的股份比例不变。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投资类型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

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 19,701.4925 万元
 尚未确定

出资方式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华海天衡系公司的关

联法人,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止(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
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二、增资标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云枢天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组织全称

杭州云枢天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4MAKFNJTK2U
□ 不适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汇屹天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

成立日期

2026/06/08

注册资本

30,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

注册地址
主要办公地址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8 号大街(东)128 号
2 幢 6 楼西塔楼 635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8 号大街(东)128 号
2 幢 6 楼西塔楼 635
杭州天衡启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份
额 99.6678%、杭州汇屹天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份额 0.3322%
标的公司新增股东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增资的共同投
资方

√是 □否

注:杭州汇屹天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6 年 5 月,其中王晶翼持有该公司 95%
的股权比例。

(二)王晶翼
姓名

王晶翼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与标的公司的
关系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是否为失信被
执行人

□是√否

是否为本次与
上市公司共同
参与增资的共
同投资方

√是 □否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华海天衡成立于 2024 年 9 月,是一家主要从事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
中枢神经系统等疾病领域的创新大分子生物药物研发工作的生物技术公司。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岡慧女士担任华海天衡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海天衡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
前)
法人/组织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参股公司
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91310000MADYG09149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王晶翼

成立日期

2024/09/23

注册资本

40,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湘路 861 号 8 层 808
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湘路 861 号 8 层 808
室

主要办公地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晶翼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
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药物临床试验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600.86

20,768.35

负债总额

11,493.69

10,085.02

所有者权益总额

10,107.17

10,683.33

资产负债率

53.21%

48.56%

科目

2026 年 1-6 月
(未经审计)

2025 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0,576.16

-17,717.44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1

王晶翼
云枢天衡
【注 5】
华海药业
合计

2
3

增资前
出资额
26,800

增资后
比例
67%

-

-

13,200
40,000

33%
100.00%

出资额
16,049.2894
28,047.8684【注 1】
20,100.0000【注 2】
31,619.4956
95,816.6534

比例
16.75%【注 4】
50.25%【注 3】

注 1:云枢天衡本次增资金额 3 亿元人民币,认购华海天衡新增发行股份 280,478,684
股;

33%
100%

注 2:本次增资的同时,华海天衡股东王晶翼拟向云枢天衡转让其持有的华海天衡
20,100 万股股权,转让价格同增资价格,为约 1.0696 元/股(交易价格尾数如有差异,系
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注 3:云枢天衡对华海天衡本次增资及股份受让全部完成后,其持有华海天衡 50.25%
股权;
注 4:王晶翼对华海天衡本次增资及股份转让全部完成后,直接持有华海天衡 16.75%
股权。
注 5:杭州云枢天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晶翼持股
95%的杭州汇屹天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各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公司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在遵循公平、合理、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共同协商,拟
定以人民币 1.0696 元/股的价格对华海天衡进行增资。本次交易价格与公司前次
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价格相同(交易价格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
同),公司同比例参与标的公司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王晶翼、杭州云枢天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增
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一)合同主体
标的公司:华海天衡(上海)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方:王晶翼、杭州云枢天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海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情况及交易价格
王晶翼、云枢天衡和华海药业共同向标的公司增资人民币 59,701.4925 万元,
合计认购华海天衡新增发行的 558,166,534 股普通股股份(“新增股份”)。其
中王晶翼增资 10,00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华海天衡新增发行股份 93,492,894 股;
云枢天衡增资 30,00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华海天衡新增发行股份 280,478,684 股;

华海药业增资 19,701.4925 万元人民币,认购华海天衡新增发行股份 184,194,956
股。各方确认,本次增资所依据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0696 元/股。
(三)支付方式:各方同意,本次增资款分两期缴付,第一期缴付投资款的
70%,第二期缴付投资款的 30%。
第一期投资款:王晶翼应当在《增资协议》约定的相关交割先决条件均得到
满足或被王晶翼书面豁免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付其应缴付的第一
期投资款。云枢天衡应当在《增资协议》约定的相关交割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或
被云枢天衡书面豁免的前提下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缴付完成第一期投资款。
华海药业应当在《增资协议》约定的相关交割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华海药业
书面豁免的前提下,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缴付其应缴付的第一期投资
款。
第二期投资款:王晶翼、云枢天衡和华海药业应当于《增资协议》约定的相
关交割先决条件满足后且不晚于 2027 年 5 月 31 日,将各自应缴付的第二期投资
款一次性支付至标的公司。
(四)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其原因导致不完全、不及时或不当履行本协
议约定的义务,均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
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追究违约方责任而支出的合理律师费、仲裁费、保全
费等合理开支费用。

六、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王晶翼、云枢天衡及公司共同向华海天衡增资,有利于增强标的
公司资本实力、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时,本次交易价格与公司前次转让标的公司
股权价格相同,公司同比例参与标的公司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未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进行后续的协议签署、资金缴付、股东名册变更等相关手续。
标的公司华海天衡为从事创新药物研发的初创型公司,目前尚未实现盈利,且创
新药研发存在周期长、投入高、风险大等特点,可能面临政策、市场和竞争环境
变化等多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允的前提下开展,
且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价格与公司前次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价格相同,公司同
比例参与标的公司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参股公司华海天衡增资的关联交易,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交易价
格与公司前次转让标的公司股权价格相同,公司同比例参与华海天衡本次增资,

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华海药业本次对关联方华海天衡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435694adaf · 2026-10-12 21:29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