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华恒生物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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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公示无异议,属例行程序性披露
本公告是股权激励计划在董事会通过、草案披露后的标准公示核查环节,仅确认激励对象资格无异议,未引入任何超出9月30日草案的新增事实,无订单、业绩、指引等可交易增量。
📄 原文华恒生物↗ 原文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不做 华恒生物(688639.SH)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属股权激励例行程序环节,无新增授予价格/数量/业绩目标等实质信息,不构成增量催化,无正期望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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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华恒生物该公告仅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公示无异议及资格核查意见,属法定流程例行披露,市场实质信息已在9月底草案中释放,不构成短线交易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份额及业绩考核目标需以9月30日草案为准,本公告未提供新的业绩上修或经营信号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该程序公告本身无edge,直接AVOID
方向:例行股权激励程序公告通常无方向性定价含义,不构成可交易事件,故未检索同类先例
涨幅量级:无足够相似且具实质增量的对齐先例,不用其校准幅度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759 字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全体委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安徽华恒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示期内,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以及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全体委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安徽华恒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示期内,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以及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33f2ab6e2f· 2026-10-13 16:00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