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汇绿生态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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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38.25万股将于10月19日上市流通,占总股本仅0.0487%
本次为按既定激励计划执行的例行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公告:解禁股数仅38.25万股、占总股本0.0487%,激励对象为不掌握大额减持能力的6名核心骨干;公告引用的2025年高增长业绩为2025年年报既有审计数据,董事会9月17日即已通过条件成就,无超预期增量。既无实质利空(规模过小、非股东减持),也无新增利好(业绩为旧闻),不具备交易edge。
📄 原文汇绿生态↗ 原文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6-10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不做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1267.SZ)
例行股权激励解除限售,382,500股仅占总股本0.0487%、对象为6名核心骨干(非董监高/5%以上股东),供给冲击可忽略;所载2025年净利润+36.39%为已披露审计年报旧数据,无条件成就之外的新增事实,多空均无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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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汇绿生态公告38.25万股激励限售股(占总股本0.0487%)于10月19日解禁流通,属例行、微量、面向核心骨干的程序性安排,所载2025年业绩增长系已披露年报数据,无新增信息,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若6名激励对象在解禁后集中抛售,理论上形成小额短期抛压,但0.0487%的占比对流动性和价格影响可忽略,不构成做空依据。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该事件为程序性微量解禁,不支持开多或开空,直接AVOID。
方向:无可对照先例;微量(远低于总股本0.1%)、面向核心骨干的例行激励解禁在A股普遍不产生统计显著的方向性价格反应。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且事件本身不具基本面增量,不以先例校准任何止盈止损幅度。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9,141 字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6-10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 名。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38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84,996,678 股的 0.0487%。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5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
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382,500 股。现将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
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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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4
万股,占《2025 年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779,524,678 股的 0.5952%。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 万股,占预留授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784,164,678 股的 0.1275%。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钉钉
平台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2025 年 3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4、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0 元/股。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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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登记完成。
5、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 4.60 元/
股调整为 4.55 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
授予合计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5 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6、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其中 1 名激励对象触
发了《2025 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第二款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一)项的规定,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
致职务变更。同意公司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该 1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回购价格为 4.55 元/股,
并同意因 2025 年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进行修改。
7、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
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不能解除限售的 6,75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4.5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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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
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4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81,250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6 年 5 月
15 日实施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
购价格调整为 4.487 元/股,对另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4.48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0、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
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
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382,500 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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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安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比例
45%
30%
25%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当期可解除
限售比例为 45%。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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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分
为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3.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汇绿生态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汇绿生态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汇绿生态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上市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子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武汉钧恒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武汉钧恒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以武汉钧恒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以上“净利润”指武汉钧恒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若子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上市公司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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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
25 年年度报告出具
的审计报告众环审
字(2026)0101173
号:2025 年度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8,082,483.34 元
(包含股权激励税
后费用 5,022,036.
54 元),剔除股权激
励费用后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93,104,51
9.88 元;2024 年度
(剔除股权激励费
用后)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68,262,94
6.65 元,2025 年净
利润相较于 2024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为 3
6.39%。
控股子公司武汉钧
恒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
钧恒”)层面业绩
达成情况:根据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武汉钧恒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出具的
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2026)0101181 号:
2025 年度武汉钧恒
的净利润为 147,82
9,538.29 元(包含
股权激励税后费用
7,032,691.90 元),
剔除股权激励费用
后武汉钧恒的净利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润为 154,862,230.
19 元;2024 年度(未
执行股权激励)武
汉钧恒的净利润为
69,668,976.23 元,
2025 年净利润相较
于 2024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为 122.28%。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共 7 人,其中 1 名
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
每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档, 任岗位工作从而导
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致职务变更,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考核结果
A
B
C
D
售的限制性股票已
解除限售比例
100%
50%
0%
由公司回购注销。
其他 6 名激励对象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2025 年度考核结果
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均为 A(优秀)或
B+、B(良好),个
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5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
致职务变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
励计划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
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82,500 股。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 4.60 元/股
调整为 4.55 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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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合计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5 元/股。
在本次董事会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原拟定授予
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
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
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 人调整
为 7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为 100 万股。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不
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公司注销该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回购价格为 4.55 元/股。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6 年 5 月 15
日实施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
调整为 4.487 元/股,对另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4.487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6 年 10 月 19 日。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6 名。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82,500 股。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已解除限
售的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售
的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
售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比
例(%)
剩余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预留授予的核
心骨干(6 人)
850,000
0
382,500
0.0487
467,500
合计
850,000
0
382,500
0.0487
467,500
姓名
职务
注:1、预留授予的核心骨干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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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4、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股份性质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变动前
股份数量(股)
176,440,120
173,038,120
3,402,000
608,556,558
784,996,678
本次变动
比例(%)
22.48
22.04
0.43
77.52
100.00
-382,500
-382,500
382,500
0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176,057,620
173,038,120
3,019,500
608,939,058
784,996,678
比例(%)
22.43
22.04
0.38
77.57
100.00
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份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情况。
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4、《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9/9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6-10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2026 年 10 月 19 日。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 名。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38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84,996,678 股的 0.0487%。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2025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
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382,500 股。现将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
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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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4
万股,占《2025 年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779,524,678 股的 0.5952%。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0 万股,占预留授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784,164,678 股的 0.1275%。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及钉钉
平台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2025 年 3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4、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4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6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0 元/股。监事
2/9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登记完成。
5、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 4.60 元/
股调整为 4.55 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
授予合计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5 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6、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其中 1 名激励对象触
发了《2025 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第二款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一)项的规定,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
致职务变更。同意公司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该 1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回购价格为 4.55 元/股,
并同意因 2025 年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进行修改。
7、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
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其不能解除限售的 6,75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4.5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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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于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完全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
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
的 4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81,250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6 年 5 月
15 日实施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
购价格调整为 4.487 元/股,对另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4.48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0、2026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
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
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
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382,500 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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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安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比例
45%
30%
25%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当期可解除
限售比例为 45%。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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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分
为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3.1)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汇绿生态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汇绿生态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汇绿生态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上市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子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武汉钧恒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武汉钧恒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以武汉钧恒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以上“净利润”指武汉钧恒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净利润。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露前授出,则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若子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上市公司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6/9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 20
25 年年度报告出具
的审计报告众环审
字(2026)0101173
号:2025 年度公司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8,082,483.34 元
(包含股权激励税
后费用 5,022,036.
54 元),剔除股权激
励费用后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93,104,51
9.88 元;2024 年度
(剔除股权激励费
用后)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68,262,94
6.65 元,2025 年净
利润相较于 2024 年
净利润增长率为 3
6.39%。
控股子公司武汉钧
恒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
钧恒”)层面业绩
达成情况:根据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武汉钧恒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出具的
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2026)0101181 号:
2025 年度武汉钧恒
的净利润为 147,82
9,538.29 元(包含
股权激励税后费用
7,032,691.90 元),
剔除股权激励费用
后武汉钧恒的净利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润为 154,862,230.
19 元;2024 年度(未
执行股权激励)武
汉钧恒的净利润为
69,668,976.23 元,
2025 年净利润相较
于 2024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为 122.28%。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共 7 人,其中 1 名
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 激励对象因不能胜
每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分为 A、B、C、D 四档, 任岗位工作从而导
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具体如下:
致职务变更,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考核结果
A
B
C
D
售的限制性股票已
解除限售比例
100%
50%
0%
由公司回购注销。
其他 6 名激励对象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 2025 年度考核结果
例。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 均为 A(优秀)或
B+、B(良好),个
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5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
致职务变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
励计划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
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82,500 股。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由 4.60 元/股
调整为 4.55 元/股,并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
7/9
予合计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55 元/股。
在本次董事会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原拟定授予
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
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上述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分配
至其他激励对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 人调整
为 7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为 100 万股。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其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不
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公司注销该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回购价格为 4.55 元/股。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6 年 5 月 15
日实施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
调整为 4.487 元/股,对另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4.487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26 年 10 月 19 日。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6 名。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82,500 股。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已解除限
售的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售
的数量
(股)
本次解除限
售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比
例(%)
剩余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股)
预留授予的核
心骨干(6 人)
850,000
0
382,500
0.0487
467,500
合计
850,000
0
382,500
0.0487
467,500
姓名
职务
注:1、预留授予的核心骨干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从而导致职务变更,其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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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已由公司回购注销。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4、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股份性质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变动前
股份数量(股)
176,440,120
173,038,120
3,402,000
608,556,558
784,996,678
本次变动
比例(%)
22.48
22.04
0.43
77.52
100.00
-382,500
-382,500
382,500
0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176,057,620
173,038,120
3,019,500
608,939,058
784,996,678
比例(%)
22.43
22.04
0.38
77.57
100.00
注:1、本次变动前的股份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情况。
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4、《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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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45280a93b9· 2026-10-13 16:54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