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安硕信息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4(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9:25:00·⚡ 决策 10-13 19:36:45 +11m45s·14.3 天前
安硕信息(300380.SZ)保荐人核查意见:因发行费用致募资净额略低,按比例微调四个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用途不变
这是定向增发完成、募资验资到账两个多月后,因发行费用导致净额比拟投额少约956.79万元而做的等比科目微调,属募集资金管理的例行程序性披露;用途、项目、总投资均不变,缺口由自有/自筹资金补足,保荐人明确无异议。不含任何超预期的经营、订单、业绩或资本结构增量信息,定增发行与摊薄早在2026年3月注册、8月到账时已被市场消化,无交易edge。
📄 原文安硕信息↗ 原文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信息”或“公司”)向特定对…
不做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380.SZ)
本次为定增募资扣费后净额少约957万元引发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等比微调,用途/项目/总投资均不变、缺口自筹补足、保荐人无异议,属无增量信息的例行程序披露,无预期差与交易edge;定增摊薄早在2026年3月注册、8月到账时已消化,既不做多也无做空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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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安硕信息本次公告只是把已定增到账的5.90亿元募资在四个既有募投项目间按发行费用缺口等比调减约957万元,用途和项目均不变,属例行程序披露,无新增基本面信息或预期差,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若市场将其与AI/智慧信贷募投主题联想炒作,或出现盘中异动,属于情绪而非本公告基本面驱动,追高风险自担
- 定增24,681,201股已于2026年8月到账,潜在解禁与摊薄属存量事项,不构成本次新增利空,但若后续有减持/解禁公告需另行评估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3 · 影响 invalidates
公告全文无新客户、新合同、收入或指引增量,仅为既有四项目的资金科目调减;做多长多逻辑不成立
检索:安硕信息 募投项目调整 是否伴随新订单/AI信贷合同/业绩指引上修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按NO_INCREMENTAL_FACT早停,不调用先例与行情
方向:募资净额因发行费用略低而等比微调拟投金额是A股极常见的零信息含量例行披露,不产生方向性交易机会,无需以先例校准
涨幅量级:无ENTER标的,不设定幅度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978 字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信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福证券对安硕信息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61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81,201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6.31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567,924.4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90,432,071.83 元。2026 年 8 月 14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4-00007 号),对公司截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低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号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信贷系统
35,436.00
35,267.25
34,704.86
2
全面风险数智化管理平台
7,192.75
7,192.75
7,078.05
3
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6,240.00
6,240.00
6,140.49
4
补充流动资金
11,300.00
11,300.00
11,119.80
合计
60,168.75
60,000.00
59,043.21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
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
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
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2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灿雄
沈羽珂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日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信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福证券对安硕信息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61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81,201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6.31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567,924.4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90,432,071.83 元。2026 年 8 月 14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4-00007 号),对公司截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低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号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1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信贷系统
35,436.00
35,267.25
34,704.86
2
全面风险数智化管理平台
7,192.75
7,192.75
7,078.05
3
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6,240.00
6,240.00
6,140.49
4
补充流动资金
11,300.00
11,300.00
11,119.80
合计
60,168.75
60,000.00
59,043.21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
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
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
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调整。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2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灿雄
沈羽珂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9e429b8915· 2026-10-13 19:36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