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安硕信息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4(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9:25:00·⚡ 决策 10-13 19:36:18 +11m18s·14.3 天前
安硕信息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属例行募集资金管理程序
这是创业板再融资募集资金到账后的常规专户支付与等额置换安排,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会通过、保荐人无异议;不新增融资、不改变募投用途、不产生收入利润增量,也无利空,缺乏可交易的预期差。
📄 原文安硕信息↗ 原文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信息”或“…
不做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380.SZ)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属合规、例行的支付账户安排,不改变募资用途和公司基本面,无新增利好或利空,亦无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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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安硕信息公告的是募投项目款项先用自有资金支付、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的合规操作,资金用途和项目均无变化;属例行治理披露,对股价无方向性增量信息,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华福证券出具核查意见,对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全文仅涉及支付流程与合规性。
关键理由
- 无可支撑做多的新增经营事实:置换前后公司可动用资金等额,募投项目内容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 无可支撑做空的净损害:保荐人确认程序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主要风险
- 若后续披露募集资金违规使用、项目延期或业绩下修,需另行评估;本公告本身不包含此类信息。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不进入交易,无需选择标的、买点或仓位。
方向:不适用;该类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为程序性公告,无方向性事件,历史价格先例不改变结论。
涨幅量级:未校准幅度;缺乏新增经营或资本结构事实,不应设置止盈止损。
形态:未检索到可迁移的交易型模式;例行保荐核查意见通常不构成见光死或利好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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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966 字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信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福证券对安硕信息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61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81,201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6.31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567,924.4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90,432,071.83 元。2026 年 8 月 14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4-00007 号),对公司截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信贷系统
35,436.00
34,704.86
2
全面风险数智化管理平台
7,192.75
7,078.05
3
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6,240.00
6,140.49
4
补充流动资金
11,300.00
11,119.80
合计
60,168.75
59,043.21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
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
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人员薪酬,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薪酬费用,其中:员工工资、奖金等要根据员工工资银行
卡从公司对应银行账户代发支付;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需
要通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进行代扣支付缴纳。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
际账户操作中存在困难。
2、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相关业务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或信用证
等方式支付款项,受到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进
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关绑定的
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3、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部分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
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多个募投项目或募
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账户
统一支付。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
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后续定
2
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
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
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
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公司财务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定期汇总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未置换的款项。经公司内部审批后,公司财务部定期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相关支出的等额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置
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3、公司已发生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一
并置换;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
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
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
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3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灿雄
沈羽珂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日
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硕信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华福证券对安硕信息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
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6〕61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81,201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6.31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567,924.4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90,432,071.83 元。2026 年 8 月 14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4-00007 号),对公司截至 2026 年 8
月 12 日止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信贷系统
35,436.00
34,704.86
2
全面风险数智化管理平台
7,192.75
7,078.05
3
数字金融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6,240.00
6,140.49
4
补充流动资金
11,300.00
11,119.80
合计
60,168.75
59,043.21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
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
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
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人员薪酬,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薪酬费用,其中:员工工资、奖金等要根据员工工资银行
卡从公司对应银行账户代发支付;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需
要通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进行代扣支付缴纳。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
际账户操作中存在困难。
2、募投项目涉及境外采购相关业务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或信用证
等方式支付款项,受到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进
行现汇支付;同时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及子公司与海关绑定的
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3、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部分采购项目采取统一采
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多个募投项目或募
投项目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账户
统一支付。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
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后续定
2
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
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
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
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公司财务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定期汇总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未置换的款项。经公司内部审批后,公司财务部定期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相关支出的等额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置
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3、公司已发生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款项参照上述流程一
并置换;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
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
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
司相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3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灿雄
沈羽珂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7f965eeaa2· 2026-10-13 19:36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