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川投能源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4(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8:25:10·⚡ 决策 10-13 18:52:17 +27m07s·14.3 天前
川投能源拟续用不超过14亿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产品,属例行现金管理续期
这是前次14亿元现金管理授权到期前的等额例行续期(额度、品种、保本约束均延续),收益仅为1.0%-1.2%的保本结构性存款,相对川投能源以水电(雅砻江流域)投资收益为主的盈利体量微不足道,且不改变募投用途与资本结构,无预期差、无可交易 edge。
📄 原文川投能源↗ 原文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 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公开…
不做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674.SH)
例行闲置募集资金保本理财年度续期:额度14亿元与上期相同、品种仍为保本型、收益仅1.0%-1.2%,无新增事实或预期差,对公司水电主业盈利与估值无实质影响,无交易 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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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川投能源公告续用不超过14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做保本型银行理财,为例行年度授权续期、保荐人无异议;金额收益对公司盈利无实质影响,属治理类噪音,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3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若市场将其误读为募投项目推进缓慢或资金长期闲置的信号,可能引发零星情绪讨论,但公告明确不影响项目建设,不构成基本面变化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该类例行现金管理续期不应生成多空腿,直接AVOID
方向:无方向性先例需求: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为A股高频例行公告,历史上不产生系统性超额收益,不构成事件驱动机会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222 字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
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川投能源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 号)核准,川投能源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 40 亿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 5,934,6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994,065,400.0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6
年上半年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在确
1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 14 亿元以内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期限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止,12 个月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投资
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31,5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主体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川投能源
中国工商
银行成都
春熙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区间累计型法
人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5
年第 385 期 J
款
保本浮动
收益型
川投能源
交通银行
四川省分
行
交通银行蕴通
财富定期型结
构性存款 349
天(挂钩汇率
看涨)
保本浮动
收益型
川投能源
中信银行
迎宾大道
支行
共赢智信黄金
挂钩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A23387 期
保本浮动
收益型
川投能源
中信银行
迎宾大道
支行
共赢慧信黄金
挂钩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A36188 期
保本浮动
收益型
金额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益率不低于
48,500.00
2025 年
11 月 4
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00%
70,000.00
2025 年
11 月 6
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20%
8,000.00
2025 年
11 月
27 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20%
5,000.00
2026 年
5 月 22
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0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
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收益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人民币 14 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
2
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1 日止,12 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延
长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
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
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
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
品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3
(七)实施期限
期限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1 日止。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的动态,一旦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
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
时予以披露。
(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通
过适度的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十二届第五
次董事会会议、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北京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综上,保荐人对川投能源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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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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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
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川投能源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 号)核准,川投能源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 40 亿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 5,934,6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994,065,400.0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6
年上半年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
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在确
1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 14 亿元以内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期限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止,12 个月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投资
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31,5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主体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川投能源
中国工商
银行成都
春熙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区间累计型法
人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25
年第 385 期 J
款
保本浮动
收益型
川投能源
交通银行
四川省分
行
交通银行蕴通
财富定期型结
构性存款 349
天(挂钩汇率
看涨)
保本浮动
收益型
川投能源
中信银行
迎宾大道
支行
共赢智信黄金
挂钩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A23387 期
保本浮动
收益型
川投能源
中信银行
迎宾大道
支行
共赢慧信黄金
挂钩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A36188 期
保本浮动
收益型
金额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益率不低于
48,500.00
2025 年
11 月 4
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00%
70,000.00
2025 年
11 月 6
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20%
8,000.00
2025 年
11 月
27 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20%
5,000.00
2026 年
5 月 22
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0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
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鉴于前次现金管理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收益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人民币 14 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
2
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期限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1 日止,12 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延
长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
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
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
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投资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承诺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
品的具体情况。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3
(七)实施期限
期限为 202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1 日止。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的动态,一旦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
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
时予以披露。
(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通
过适度的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十二届第五
次董事会会议、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北京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综上,保荐人对川投能源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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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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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5a56cfd810· 2026-10-13 18:52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