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上港集团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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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控股子公司盛东公司按既有董事会额度向浙海港集团发放委托贷款3.22亿元,属例行进展公告
该贷款额度已于2026年1月董事会通过并于2月3日公告,本次只是子公司在已披露3.22亿元额度内完成实际放款的例行进展;金额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极小(公司及子公司全部出借余额仅占2.02%),利率1.60%、无逾期,既无正面盈利上修也无净损害,不产生方向性edge。
📄 原文上港集团↗ 原文
上港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2026-05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不做 上港集团(600018.SH)
既有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委托贷款提款进展,非新增催化;3.22亿元占净资产比重极低、利率1.60%、无逾期,无盈利或估值增量,亦无净损害,例行治理噪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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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上港集团公告的是9个月前已授权并披露额度内的一笔委托贷款提款,属例行资金出借进展,金额相对净资产微不足道且无逾期,无新增基本面信息,不构成交易催化,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1.60%的低利率委托贷款若未来出现逾期或资金用途违约需重新评估,但当前公告明确无逾期,不构成现时风险。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事件为例行资金出借进展、无增量催化,缺乏可交易性,未检索同类先例;此类程序性公告不具备进入event_study的意义。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472 字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2026-05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资金出借概述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 2026
年向借款方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
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11
亿元(不含向关联方出借资金),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 36 个月,
资金出借利率视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资金用途、税收法规等实际情况,由借贷
双方协商确定。资金出借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一年。其中,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东公司”)向借款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海港集团”)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2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 2026 年对外出
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资金出借进展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盛东公司与借款人浙海港集团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
同》,盛东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向浙海港集团出借资金人民币 3.22 亿元。
本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委托人(甲方):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
借款人(丙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出借资金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三)出借资金金额:3.22 亿元人民币。
(四)出借资金利率:1.60%。
(五)出借资金期限: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4 日。
(六)本金偿还: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七)借款人违约责任:丙方未按时足额清偿出借资金本息、擅自改变资金
用途、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性条款等,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本合
同项下出借资金、宣告已发放出借资金提前到期并要求丙方立即偿还出借资金本
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甲方有权委托乙方从
丙方在招商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款项以清偿丙方所欠出借资金债务。
(八)纠纷解决: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次出借资金发放后,盛东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人民币 3.22 亿元额度
内,已向浙海港集团出借资金人民币 3.22 亿元。
三、累计提供出借资金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出借资金后,公司对外出借资金总余额为人民币 1.65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总余额为人民币
28.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2%;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情
况。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2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2026-05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资金出借概述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 2026
年向借款方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
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11
亿元(不含向关联方出借资金),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 36 个月,
资金出借利率视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资金用途、税收法规等实际情况,由借贷
双方协商确定。资金出借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有效期为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一年。其中,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盛东公司”)向借款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海港集团”)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22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 2026 年对外出
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资金出借进展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盛东公司与借款人浙海港集团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
同》,盛东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向浙海港集团出借资金人民币 3.22 亿元。
本次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委托人(甲方):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
借款人(丙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出借资金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三)出借资金金额:3.22 亿元人民币。
(四)出借资金利率:1.60%。
(五)出借资金期限: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4 日。
(六)本金偿还: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七)借款人违约责任:丙方未按时足额清偿出借资金本息、擅自改变资金
用途、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性条款等,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本合
同项下出借资金、宣告已发放出借资金提前到期并要求丙方立即偿还出借资金本
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措施,甲方有权委托乙方从
丙方在招商银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款项以清偿丙方所欠出借资金债务。
(八)纠纷解决: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通过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次出借资金发放后,盛东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人民币 3.22 亿元额度
内,已向浙海港集团出借资金人民币 3.22 亿元。
三、累计提供出借资金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出借资金后,公司对外出借资金总余额为人民币 1.65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总余额为人民币
28.4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2%;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情
况。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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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2585ad8e29· 2026-10-14 15:48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