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澳弘电子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7/10不做原因:已被定价
北京时间·🕒 发布 10-15(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6:16:31·⚡ 决策 10-14 16:18:34 +2m03s·13.1 天前
澳弘电子董事会决定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未来三个月再触发亦不行使赎回权
不提前赎回可转债本身是中性偏例行的治理决策,不带来盈利或订单增量;正股20日累涨111.6%、现价显著高于130%触发价,赎回触发条件的满足已被股价暴涨兑现,不赎回决定更多是确认而非新增催化,叠加极端波动,无正期望可执行edge。
📄 原文澳弘电子↗ 原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
不做 澳弘电子(605058.SH)
不提前赎回可转债为中性例行资本运作决策、无盈利增量;正股20日暴涨111.6%、现价64.08元远超43.60元强赎触发价,触发及不赎回均已被极端炒作充分定价,且近10日多次±10%涨跌停、盘后明牌次日易高开低走、T+1无法止损,无正期望edge,不追多;亦无强空催化,不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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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澳弘电子触发强赎后选择不提前赎回,属中性例行决策、无基本面增量;正股20日暴涨111.6%且远超触发价,信息已被极端炒作消化,不做多也不做空。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正股处于游资高波动状态,近10日多次±10%涨跌停,盘后明牌公告次日易高开低走,T+1无法当日止损。
- 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近6个月持续减持转债(合计70.29万张),反映内部人对高价筹码的兑现倾向。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4 · 影响 weakens
公告披露实控人陈定红近6个月减持50万张、一致行动人途阳投资清仓20.29万张转债;正股20日涨111.6%、近10日多次跌停,内部人减持与极端高波动削弱做多理由。
检索:澳弘电子 澳弘转债 不提前赎回 减持 风险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缺乏正向先例叠加极端price-in,支持AVOID,不产生任何方向仓位。
方向:无可对照外部先例;自家案例库显示此前澳弘转债下修提示、不下修、担保等同类公告均判不做。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不用以校准幅度。
形态:不提前赎回为可转债常见例行决策,通常不构成对正股的持续方向性催化。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1 · 失败 0 · 取消 0
- stock_quote 降级 stock_tools HTTP · 257 ms
{ - search_case_library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16 ms
{"result": "search_case_library「605058.SH」—— 与这些标的相关的自家决策案例(本页 6 条,该标的全历史相关记录共 6 条;ENTER 只按该标的自己的腿统计):\n◆ 605058.SH:相关历史决策 6 条 · 其中该标的 ENTER 0 条(0.0%) · 我们从没在这只票上 ENTER 过\n【对所查标的真 ENTER 过的:0 条 —— 相关案例里没有该标的自己的 ENTER 腿】\n【最近 6 条其它决策(多为「不做」,用来看这票最近在被什么消息刷屏)】\n• 2026-08-03 UTC 不做 — 关于不向下修正“澳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668 字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
关规定,对澳弘电子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澳弘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3 号)同意注册,澳弘
电子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8,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
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 号)同意,公司 58,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澳弘转债”,债券代码“111024”。
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澳弘转债”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0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4.04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33.54 元/股。历次转
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澳弘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04 元/股调整为 33.54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0)。
二、“澳弘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澳弘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9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澳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33.54 元/股的
130%(即 43.60 元/股),触发“澳弘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的议案》,鉴于“澳弘转债”距离 6 年存续届满期尚
远(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0 日),综合考虑当
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
行使“澳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
内(即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1 月 14 日),如再次触发“澳弘转债”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澳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7 年 1 月 14
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澳弘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
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澳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澳弘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交易“澳弘转债”的情况如下:
债券持有人名
称
债券持有人
身份
期初持有数
量(张)
期间合计买
入数量
(张)
期间合计卖
出数量
(张)
期末持有数
量(张)
陈定红
实际控制人
1,095,660
0
500,000
595,660
常州途阳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202,900
0
202,900
0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均未交易“澳弘
转债”。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澳弘转债”,公司将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
回“澳弘转债”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提
前赎回“澳弘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
宋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
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
关规定,对澳弘电子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澳弘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3 号)同意注册,澳弘
电子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8,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
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 号)同意,公司 58,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澳弘转债”,债券代码“111024”。
根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澳弘转债”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间为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0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4.04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33.54 元/股。历次转
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澳弘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4.04 元/股调整为 33.54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0)。
二、“澳弘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澳弘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9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期间,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澳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33.54 元/股的
130%(即 43.60 元/股),触发“澳弘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的议案》,鉴于“澳弘转债”距离 6 年存续届满期尚
远(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31 年 12 月 10 日),综合考虑当
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
行使“澳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
内(即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1 月 14 日),如再次触发“澳弘转债”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澳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7 年 1 月 14
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澳弘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
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澳弘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澳弘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 6 个月内(即 202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交易“澳弘转债”的情况如下:
债券持有人名
称
债券持有人
身份
期初持有数
量(张)
期间合计买
入数量
(张)
期间合计卖
出数量
(张)
期末持有数
量(张)
陈定红
实际控制人
1,095,660
0
500,000
595,660
常州途阳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202,900
0
202,900
0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均未交易“澳弘
转债”。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澳弘转债”,公司将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澳弘转债”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
回“澳弘转债”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提
前赎回“澳弘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煜焘
宋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5a0727f47e· 2026-10-14 16:18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