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英诺激光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4 17:34:27·⟳ 抓取 10-14 17:37:31 +3m04s·⚡ 决策 10-15 01:07:38 +7h30m·12.9 天前
英诺激光:非实控人股东红粹投资大宗减持50.61万股,持股由15.33%降至15.00%,系已披露减持计划内进展
本次公告是已预披露减持计划的例行整数倍进展披露,单笔减持仅0.3311%、通过大宗交易承接、股东非控股非实控人,既无新增利空也无利好,不具备事件驱动的正期望,无需交易。
📄 原文英诺激光↗ 原文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0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持有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
不做 英诺激光(301021.SZ)
已预披露减持计划内的5%整数倍例行进展,单笔仅减持0.33%、大宗交易、股东非控股非实控人,无新增利空或利好、无价格冲击意外,不具备事件驱动edge;不做多也不以此弱减持为由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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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红粹投资按8月已公告计划减持50.61万股(0.33%),持股触15%整数倍,属例行合规披露,控制权与经营无变化,市场对减持计划早已知情,无增量信息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减持计划(上限3%)尚未执行完毕,后续仍有约2.67%总股本的潜在抛压,但属渐进、可预期,不构成本次事件交易依据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事件无增量信息,直接以NO_INCREMENTAL_FACT回避,未构造先例面板
方向:无足够对齐先例,且此类例行整数倍减持进展披露本身不构成可交易方向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395 字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0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持有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持股 5%以上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
投资”)减持前持有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者“公
1
司”)股份数量为 23,436,5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33%。红粹投资计划在减持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2026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9
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85,9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6-033)。
2.本次权益变动后,红粹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5.33%下降
至 15.00%(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3.红粹投资不属于英诺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持有权益变动
触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1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152,869,94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53,100 股,以下同。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赵庄居委会316室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过程
2026年10月13日
红粹投资于2026年10月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6,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11%。本次减持后,红粹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22,930,4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00%,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
定的5%的相关披露要求。
股票简称
英诺激光
股票代码
301021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是□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无☑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A股
506,100
0.3311%
合计
506,100
0.331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其他
□
银行贷款
□
股东投资款
□(请注明)
不适用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23,436,592
15.33%
22,930,492
15.00%
其中:无限售条
23,436,592
件股份
15.33%
22,930,492
15.00%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红粹投资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2/4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红粹投资计划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12月9日减持公司股份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不超过4,585,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是□
否☑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其他说明
1.红粹投资的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要求。
2.上述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
持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红粹投资不属于英诺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计划不会对英诺
激光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英诺激光的
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红粹投资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4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持有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4/4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6-040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持有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持股 5%以上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
投资”)减持前持有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者“公
1
司”)股份数量为 23,436,5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33%。红粹投资计划在减持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2026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9
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85,9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6-033)。
2.本次权益变动后,红粹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5.33%下降
至 15.00%(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3.红粹投资不属于英诺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持有权益变动
触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1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152,869,94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53,100 股,以下同。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楚街道赵庄居委会316室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过程
2026年10月13日
红粹投资于2026年10月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06,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311%。本次减持后,红粹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22,930,4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00%,触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
定的5%的相关披露要求。
股票简称
英诺激光
股票代码
301021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是□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无☑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A股
506,100
0.3311%
合计
506,100
0.331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其他
□
银行贷款
□
股东投资款
□(请注明)
不适用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23,436,592
15.33%
22,930,492
15.00%
其中:无限售条
23,436,592
件股份
15.33%
22,930,492
15.00%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红粹投资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2/4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红粹投资计划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12月9日减持公司股份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不超过4,585,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
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是□
否☑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其他说明
1.红粹投资的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要求。
2.上述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
持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红粹投资不属于英诺激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计划不会对英诺
激光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英诺激光的
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红粹投资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4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持有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4/4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331a42f1d9· 2026-10-15 01:07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