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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国能日新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4 18:14:10·⟳ 抓取 10-14 18:16:51 +2m41s·⚡ 决策 10-15 03:38:20 +9h21m·13.0 天前

国能日新为全资子公司徐州赤羽新增1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属年度额度内例行进展

该公告是对全资子公司在股东大会已批准的5.5亿元年度担保额度内的常规执行进展:本次仅新增1000万元,被担保主体体量微小且无逾期/诉讼,不产生盈利、现金流或股东权益的方向性变化,无预期差与交易edge;担保对象为并表全资子公司且同时有股权质押,风险可控,不构成需登记的净利空。

📄 原文国能日新↗ 原文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6-090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
不做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162.SZ)
年度股东大会已批5.5亿元额度内的1000万元例行子公司担保进展,无超预期增量、无逾期或诉讼、不改变盈利与股东权益,既无做多edge也不满足做空催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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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国能日新对全资孙公司徐州赤羽新增1000万元银行贷款连带责任担保,属2026年度5.5亿元已批额度内的例行进展,被担保方无逾期且风险可控,对公司无方向性增量影响,不做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已占归母净资产23.95%,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占8.49%,若未来被担保方偿债能力恶化可能形成或有负债,但本次公告本身未出现违约或损失事实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据此产生任何做多或做空决策

方向:例行对子公司担保进展无方向性价格效应,不构成可交易事件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亦无需用先例校准幅度——事件本身无预期差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860 字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6-090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能日新”)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6 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
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
过 5.5 亿元(该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其
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 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3.5 亿
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 2 亿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徐州赤羽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赤羽”)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
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
涉及的融资业务新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00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会审议。公司及徐州赤羽与中信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
保方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
方的担保余额

国能日新

徐州赤羽

1,000.00

-

1,000.00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
新鸿晟”)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将日新鸿晟持有的徐州
赤羽股权质押给中信银行。上述事项已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赤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80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贾晓宇
4、成立日期:2023 年 12 月 19 日
5、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凤城街道和风路南,邑支路东侧 66 号
6、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
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
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
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持有
徐州赤羽 100%股权。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2,553.30

2,320.66

负债总额

1,774.93

1,538.92

净资产

778.37

781.74

项目

2025 年 1 月-12 月 (经审计)

2026 年 1 月-6 月 (未审计)

营业收入

188.46

123.20

利润总额

28.70

3.36

净利润

28.70

3.36

9、经公司核查,上述被担保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保证人: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徐州赤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 万元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
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
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
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出质人:日新鸿晟智慧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3)质押内容:徐州赤羽 100%股权
(4)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和为实现债权、质权
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
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
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质押期限:质押担保期限与主债务期限保持一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累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6.844 亿元(该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43.21%。公司本
次为徐州赤羽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 37,933.61 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23.9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3,4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8.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徐州赤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能够有
效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因此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日新鸿晟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7a7527d6dd · 2026-10-15 03:38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