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平安电工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6/10不做原因:风险收益比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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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董事会通过13亿元定增预案:拟发行不超30%股份投建泰国及国内电子布等基地,同步披露三季报
预案阶段定增对存量股东是潜在最多30%摊薄+折价发行+3亿元补流,资金投向的电子布/泰国基地贡献收入在数年之后且需股东会、深交所、证监会多道审批,短期无正期望;但又不构成强做空催化(成长性资本开支、非已实现净损害,且股价已自高点回落约41%)。同日另有三季报独立催化但数字缺失,不宜用本信号下注。
📄 原文平安电工↗ 原文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46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
不做 平安电工(001359.SZ)
13亿元定增仅董事会预案阶段(待11月2日股东会及交易所/证监会审批),上限摊薄30%、8折底价、含3亿元补流,短期摊薄压力在前而电子布产能收益在数年后且无订单验证,多空均无正期望;同日三季报数字未在本公告内,属另一独立催化,不据此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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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平安电工拟定向增发不超过13亿元、不超过总股本30%,投向泰国及国内电子布基地并补流,仍处董事会预案阶段;摊薄与折价压力在前、产能收益在后,短期多空均无清晰edge,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4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消息传播链
- 公司盘后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13亿元定增预案及三季报等12项议案,11月2日召开临时股东会
关键理由
- 13亿元募资对应约189亿元市值约7%,但发行股数上限达总股本30%且底价为20日均价8折,预案阶段市场通常先交易摊薄而非远期产能
- 近13周股价轨迹持续下行(指数化100→65)、动态PE约77倍,在弱势轨迹上做多缺乏支撑,而定增本身又非已实现经营损害,不满足做空红线
主要风险
- 同日三季报若大幅超预期或不及预期,将成为主导次日定价的独立事件,本决策不覆盖该方向
- 电子布为AI/CCL高景气材料,若后续披露大额客户定点或认购方为强势产业资本,市场可能按成长逻辑重估
反向证据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影响结论
方向:未构建先例面板:本信号为预案阶段再融资公告,结论为回避,额外先例不会改变无edge判断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不定tp/sl
形态:未检验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3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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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46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
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符合召开董事会
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
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
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 1.00 元。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
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
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
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
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
数量不超过 72,346,234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
或回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
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
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
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担。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9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泰国云母绝缘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413.99
22,243.95
2
泰国电子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3,574.07
42,537.32
3
高性能电子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8,741.06
35,218.73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134,729.12
130,000.00
合计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
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
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平
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
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
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湖
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
年(2027-2029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
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
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申报材料;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
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
认购相关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全权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2、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做出补
充、修订和调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等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
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4、决定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修改、补充、呈报、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保
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
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协议;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
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包括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要求的特定期限内不能完
成本次发行,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
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递交延期申请并根据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形
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申报、问询及审核回复、备案等手续;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相应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
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后续事宜;
10、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修改、补充、签署、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11、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2、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已于前述
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
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董事会
拟提请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46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
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符合召开董事会
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
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
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 1.00 元。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
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
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
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
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
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
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
数量不超过 72,346,234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
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
或回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
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
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 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 A 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
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担。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9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泰国云母绝缘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2,413.99
22,243.95
2
泰国电子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3,574.07
42,537.32
3
高性能电子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8,741.06
35,218.73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134,729.12
130,000.00
合计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
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
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平
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编制
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
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
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湖
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
年(2027-2029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
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
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申报材料;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
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
认购相关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全权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2、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做出补
充、修订和调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等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
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4、决定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修改、补充、呈报、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保
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和文件;
5、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
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协议;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
募集资金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
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包括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要求的特定期限内不能完
成本次发行,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
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递交延期申请并根据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形
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申报、问询及审核回复、备案等手续;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相应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
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后续事宜;
10、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修改、补充、签署、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11、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2、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已于前述
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
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董事会
拟提请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d61e84bc2f· 2026-10-14 21:12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