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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华鲁恒升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6(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6:58:21·⚡ 决策 10-15 17:02:09 +3m48s·12.5 天前

华鲁恒升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26元,10月23日除权除息

这是例行半年度现金分红的实施公告,分配方案(每股0.26元、合计约7.15亿元)在2026年8月18日董事会即已审议通过、并经5月股东会授权,本次仅公布登记日/除息日等执行细节,不含任何超出市场已知信息的新增事实;除权除息为价格中性的机械调整,无事件驱动edge。

📄 原文华鲁恒升↗ 原文
华鲁恒升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 2026-04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不做 华鲁恒升(600426.SH)
每股0.26元半年度现金分红系8/18董事会已通过、5月股东会授权方案的程序性实施,无新增事实或预期差;10/23除息日股价机械下调,现金红利不创造超额价值,属价格中性事件,无事件驱动edge,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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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华鲁恒升半年度每股派现0.26元系8月已审议通过方案的实施落地,仅明确登记/除息日期,无新增利好或预期差;除息 mechanically 下调股价,不提供方向性交易机会,故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短线抢权/填权或贴息波动属价格行为而非基本面增量,不构成可重复的事件交易edge
  • 化工品价格与景气变化才是该股主要驱动,但与本分派公告无关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检索先例即足以判定回避:事件无增量信息且价格中性,先例不会改变NO_INCREMENTAL_FACT结论

方向:无可对照先例;现金分红实施为机械除息事件,理论与实证上均不产生除息后超额收益(不考虑税费摩擦时净值中性),无需以先例校准幅度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73 字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 2026-043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6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A股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2026/10/22

-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10/23

2026/10/23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根据公司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749,943,01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4,985,183.90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A股

股权登记日
2026/10/22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10/23

2026/10/23

四、
1.

分配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
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
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

扣税说明
(1)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
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
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元。待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
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
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
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号)的规定,个人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持有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
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人民币0.234元。如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
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
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4元。
(5)对于除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账户股东、QFII以外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
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6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4-2465426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2b42c93bd5 · 2026-10-15 17:02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