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大中矿业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7/10不做原因:标的无直接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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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矿业董事会决定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并承诺未来六个月内触发强赎也不行使赎回权
不提前赎回属于常规资本运作决定:对转债持有人构成温和利好(解除强制赎回天花板),但对正股不产生盈利、现金流或每股权益的实质增量;正股已满足连续15日高于13.73元的强赎条件,市场对“不赎回”有充分预期与博弈时间,属明牌事件;直接受益的转债深度实值、上行空间受转股价值锚定且非可执行股票标的,无正期望交易腿。
📄 原文大中矿业↗ 原文
关于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公告编号:2026-108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不做 大中矿业(001203.SZ)
不提前赎回不改变公司盈利与每股权益,无基本面增量;正股已连续15日站上强赎触发价、走势强势,不赎回属明牌预期,盘后追高次日开盘无正期望,且A股T+1无法当日止损
不做 大中转债(127070.SZ)
不赎回直接利好转债,但转债深度实值、价格紧贴转股价值,强赎解除溢价多在公告前博弈兑现;且转债非本框架具备行情与流动性核验条件的标准标的,不出交易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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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大中矿业触发强赎后选择不赎回并锁定六个月窗口期,主要利好转债持有人的期权价值,但转债已深度实值且预期充分;对正股无基本面增量,不赎回预期伴随股价连续走强已被消化,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不赎回解除转债强制转股压力、保留持有人期权价值,属确定性的温和正面信号,但作用对象主要是转债而非正股
- 董事会同时承诺六个月内不赎回,消除了短期内的强赎不确定性
主要风险
- 正股已连续15个交易日收于强赎触发价之上,不赎回预期可能已被股债两市提前定价,公告后存在利好兑现、高开低走风险
- 转债深度实值,价格主要由转股价值决定,不赎回带来的溢价修复空间通常有限且可能一步到位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5 · 影响 weakens
公告自述正股自9月17日起已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13.73元,说明正股持续处于强势高位、强赎博弈公开进行多周,不赎回预期有充分时间被定价,削弱追高edge
检索:大中转债 不提前赎回 正股影响 强赎预期 已price in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在缺乏基本面增量与可执行标的的情况下,先例检索不会改变AVOID结论,故未展开6-12条面板;结论基于公告文本的资本结构分析与事件明牌性
方向:未调用event_study计算对齐先例;A股不提前赎回公告对正股通常无系统性方向性收益,对深度实值转债的利好多在公告前随博弈兑现
涨幅量级:无干净对齐样本,不以记忆中的涨幅设定任何止盈目标
形态:不交易,模式判断仅用于排除:此类明牌资本运作公告常见正股次日反应平淡或冲高回落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162 字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公告编号:2026-108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自 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已有 15 个交易日不低于“大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56 元/股)的 130%(即 13.73 元/股),已触发《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定暂不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7 年 4 月 15 日)“大中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
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7 年 4 月 15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大中
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大中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开发行 1,52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1.3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152,000 万元可转债
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中转债”,债券代码
“127070”。
2、可转债转股期限
1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大中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8 年 8 月 16 日。
3、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大
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36 元/股调整为 11.0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9)。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1),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
格。“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06 元/股调整为 10.9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 格 自 2024 年 10 月 29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2)。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72),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
“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96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3)。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6-069),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
“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76 元/股调整为 10.5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70)。
2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大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达成情况
自 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大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56 元/股)的 130%(即 13.73
元/股),已触发“大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本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
合考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
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7 年 4 月 15 日),
在“大中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7
年 4 月 15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大中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
款,届时公司将再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
3
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大中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
减持“大中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大中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前六个月内(2026 年 4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大中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大中转债”,如后续买入“大中转债”也需遵守买
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的短线交易相关要求,故不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大中
转债”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4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公告编号:2026-108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自 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已有 15 个交易日不低于“大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56 元/股)的 130%(即 13.73 元/股),已触发《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定暂不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7 年 4 月 15 日)“大中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
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7 年 4 月 15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大中
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大中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及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开发行 1,52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00 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 11.36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152,000 万元可转债
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中转债”,债券代码
“127070”。
2、可转债转股期限
1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大中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2 月 23 日至
2028 年 8 月 16 日。
3、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大
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36 元/股调整为 11.0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9)。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1),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
格。“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06 元/股调整为 10.9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 格 自 2024 年 10 月 29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2)。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72),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
“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96 元/股调整为 10.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3)。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6-069),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
“大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76 元/股调整为 10.5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 起 生 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大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70)。
2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大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达成情况
自 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大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0.56 元/股)的 130%(即 13.73
元/股),已触发“大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本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不提前赎回“大中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
合考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
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六个月内(2026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7 年 4 月 15 日),
在“大中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7
年 4 月 15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大中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
款,届时公司将再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大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
3
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大中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
减持“大中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大中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前六个月内(2026 年 4
月 1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大中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大中转债”,如后续买入“大中转债”也需遵守买
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的短线交易相关要求,故不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大中
转债”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4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6565f18130· 2026-10-15 17:09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