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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恒生电子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6(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7:46:49·⚡ 决策 10-15 17:48:42 +1m53s·12.2 天前

恒生电子实施2026年半年度每股0.05元现金分红,属已授权低股息率例行分派

本次公告披露的是已获股东会授权并经董事会通过的半年度分红实施日期和流程;每股0.05元、合计约9,483万元,属于小额、可预期现金分派,除息日股价机械下调,不提供新的正向或负向交易edge。

📄 原文恒生电子↗ 原文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不做 恒生电子(600570.SH)
已授权分红方案的例行实施公告:每股0.05元、合计约9,483万元,金额小且除息日机械调价,无新增盈利或超预期资本回报,不具备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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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恒生电子每股派现0.05元,合计约9,483万元,股权登记日和发放日仅是既定方案落地。该消息无新增盈利、订单或资本回报超预期,判定为中性例行公司行动,不做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若市场此前完全未计入半年度分红,可能存在极短期高股息资金博弈,但按常规股价水平该股息率很低,难以形成持续超额收益。
  • 除息日价格会机械扣除每股0.05元,不能把除息前后的名义价差误判为涨跌或利空。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5 · 影响 weakens
    公告明确该方案经2026年4月21日股东会授权、2026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告仅为实施安排,反证其不是新增利好。
    检索:恒生电子 2026 半年度 分红 每股0.05元 股东会 授权 董事会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口未改变结论;最终AVOID基于无增量催化,而非依据历史涨跌幅。

方向:未使用历史先例;事件为已预期的小额现金分红实施,方向和edge可直接由公告阶段与金额判断。

涨幅量级:不适用;除息产生的是机械价格调整,不是可获取的事件溢价。

形态:未检索同类先例,因为即便存在分红实施后的正收益案例,也不能推翻本事件无新增事实、金额小且已授权的核心判断。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335 字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4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A股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2026/10/21

-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10/22

2026/10/22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并经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896,636,40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831,820.30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A股
四、
1.

2026/10/21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10/22

2026/10/22

-

分配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
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
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含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
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
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内(含 1 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
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5 元;如相关股东
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
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本
公司 A 股股票的,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
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进行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
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
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45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
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
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该类股东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的相关规定在所得发生地自行缴纳现金红利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
现金红利 0.05 元。
五、

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具体行权价格的调整以相关公告为准。
六、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28829702
电子邮箱:investor@hundsun.com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a5c38d547e · 2026-10-15 17:48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