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天合光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7/10不做原因: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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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计数期自10月16日重新起算
这是A股极常见的例行“不下修”公告:正股层面避免低价摊薄与保留偿债压力两相抵消,无收入、利润、订单或指引增量,历史上此类公告对正股多为单日小幅波动、无持续方向;转债层面仅为期权条款的常规重置,不具备可执行的正期望交易。
📄 原文天合光能↗ 原文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公告编号:2026-078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不做 天合光能(688599.SH)
例行“不下修转股价”公告,无基本面增量,对正股方向中性、预期差极小;避免摊薄与保留债务压力两相抵消,不具备可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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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天合光能触发下修条款但董事会决定本次不下修、计数期重新起算,属可转债存续期内反复出现的程序性决定;对正股摊薄与债务预期影响大致中性,无基本面增量,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88.65亿元转债2029年到期,若股价持续低迷无法促转股,未来存在还本付息压力及再次下修摊薄可能,但均非本公告新增的短期催化。
- 光伏行业仍处景气下行周期,公司基本面与板块情绪对股价的影响远大于本公告,不能据此推断方向。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6 · 影响 none
公告本身仅重置下修计数期,不下修虽避免低价转股摊薄并传递管理层信心,但无经营或盈利增量,且88.65亿元转债仍存续至2029年,多空因素抵消。
检索:天合光能 天23转债 不向下修正 转股价格 影响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按常规程序性事件处理,直接AVOID,未因缺少先例而放宽为试探仓。
方向:未调用先例统计:A股“触发下修条款但决定本次不下修”为高度程式化、每月大量出现的例行公告,正股方向中性、幅度通常在噪声范围内,结论不依赖先例定价。
涨幅量级:无可用高相似对齐先例,且本事件不入场,无需校准止盈幅度。
形态:不下修公告一般对转债温和偏负、对正股无稳定方向,不支持方向性交易。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036 字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公告编号:2026-078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
已触发“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
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6 年 10 月 16 日重新起算。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 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864.75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6,475.10 万元,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至 2029 年 2 月 12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
号)文同意,公司 886,475.1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 23 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9 年 2 月 12 日,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9.69 元/股。
因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 二 个归 属期 第二 次 归属 登记 手续, 公司 股本 由 2,173,242,227 股变 更 为
2,173,425,666 股。同时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为 0.47796 元(含税)。综上,“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69 元/股调整
为 69.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 134,496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小,经计算,“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69.21 元/股。
因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数量为 5,801,875 股,本次可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69.21 元/股调整为 69.0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为差异化分红,虚
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62908 元/股,因此“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
为 68.4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生效。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
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天 23 转债”转
股价格由 68.42 元/股向下修正为 25.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起生效。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
格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天 23 转债”
转股价格由 25.00 元/股向下修正为 16.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已触发“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
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
期间从 2026 年 10 月 16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 23 转债”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公告编号:2026-078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
已触发“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
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6 年 10 月 16 日重新起算。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 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864.75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6,475.10 万元,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3 年 2
月 13 日至 2029 年 2 月 12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
号)文同意,公司 886,475.1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 23 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9 年 2 月 12 日,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9.69 元/股。
因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 二 个归 属期 第二 次 归属 登记 手续, 公司 股本 由 2,173,242,227 股变 更 为
2,173,425,666 股。同时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为 0.47796 元(含税)。综上,“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69 元/股调整
为 69.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起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 134,496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小,经计算,“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69.21 元/股。
因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数量为 5,801,875 股,本次可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69.21 元/股调整为 69.0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为差异化分红,虚
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62908 元/股,因此“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
为 68.4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生效。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
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天 23 转债”转
股价格由 68.42 元/股向下修正为 25.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起生效。
因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
格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天 23 转债”
转股价格由 25.00 元/股向下修正为 16.0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
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已触发“天 23 转债”的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 23 转债”转股价
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
期间从 2026 年 10 月 16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 23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 23 转债”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514614ebd4· 2026-10-15 17:57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