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康龙化成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7/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8:28:27·⟳ 抓取 18:31:21 +2m54s·⚡ 决策 10-15 18:42:46 +11m25s·12.1 天前
康龙化成股东询价转让1%股份完成:38.89元/股、7.15亿元由13家机构接走,核查报告无新增信息
本公告是10月9日《询价转让计划书》、10月12日《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之后的程序性券商核查报告,价格(38.89元)、数量(1%)、受让方和缴款结果均已确定,无任何新增增量事实;询价转让把1%筹码导入有6个月锁定期的专业机构,相对二级市场集中减持偏温和,但既不构成正向surprise,也不满足做空红线,无正期望交易。
📄 原文康龙化成↗ 原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 受委托担任Pharmaron Holdi…
不做 康龙化成(300759.SZ)
无新增事实:本核查报告仅确认10月9日计划书、10月12日定价公告已披露的同一询价转让(1%、38.89元、7.15亿元、13家机构、6个月锁定)流程合规与缴款完成;减持方式温和但不构成正向催化,也不满足做空红线,无正期望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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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康龙化成股东1%股份询价转让早已在10月9日、12日两度披露,本次仅为券商合规核查报告;机构足额认购、6个月锁定、定价贴近市价(较前收40.0元折让约2.8%),减持冲击温和但无新增催化,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09 · 扩散 high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询价转让为程序性收尾公告,核心要素(价格/数量/对象)均已在10月9-12日披露,无预期差
主要风险
- 出让方仍持有8.82%股份,后续若继续减持可能反复构成情绪压制;公司近期股价处于下行通道(20日约-6.45%)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6-10-15 · 影响 none
询价转让价格38.89元较前收40.0元折让约2.8%、接近现价39.05元,机构足额认购显示需求尚可,但公司近两周股价持续下行(20日约-6.45%),无新的正向surprise可支撑做多
检索:康龙化成 询价转让 减持 近期利空 业绩 CXO 板块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因属无增量的程序性公告,先例不改变结论;不提供ENTER所需edge
方向:无可用对齐先例;询价转让(配售式减持、受让方6个月锁定)在A股通常被视为比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更温和的供给出清,但本身不创造基本面正向催化
涨幅量级:高相似对齐先例不足,不用任何外部涨幅校准tp/sl
形态:本事项10月9日披露后股价连日走弱,更多反映CXO板块beta与减持overhang,无法据此构造见光死或反转模式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1 · 失败 0 · 取消 0
- stock_quote 降级 stock_tools HTTP · 1,350 ms
{ - search_case_library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13 ms
{"result": "search_case_library「300759.SZ」—— 与这些标的相关的自家决策案例(本页 8 条,该标的全历史相关记录共 24 条;ENTER 只按该标的自己的腿统计):\n◆ 300759.SZ:相关历史决策 24 条 · 其中该标的 ENTER 0 条(0.0%) · 我们从没在这只票上 ENTER 过\n【对所查标的真 ENTER 过的:0 条 —— 相关案例里没有该标的自己的 ENTER 腿】\n【最近 8 条其它决策(多为「不做」,用来看这票最近在被什么消息刷屏)】\n• 2026-09-09 UTC 不做 · 事件:First Squawk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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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原文 · 6,033 字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
受委托担任Pharmar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出让方”)以向特定机构
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康龙化成(北京)
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龙化成”)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是否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
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16号》”)要求,本次
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指引第16号》
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2026年10月9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Pharmaron Holdings Limited
180,496,500
9.82%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18,373,000股,最终实际转让股数为18,373,00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出让方所持
转让股份来源
比例
股份的比例
1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股)
1
Pharmaron Holdings
Limited
18,373,000
占公司总股本 占出让方所持
转让股份来源
比例
股份的比例
1.00%
10.18%
首发前股份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康龙化成首发前股东,根据
《指引第16号》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
请书》”)之日(即2026年10月9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康龙化成股票交易
均价的70%,符合《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
量优先及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
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18,373,000股),
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
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按照
《认购报价表》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时间(若发送了多份认购报
价表的以邮箱收到的第一份有效报价单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
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18,373,000股,当全部有效
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18,373,00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2
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
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
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
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18,373,000股。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8,373,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
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
2、对询价转让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8,373,000股,组织券商将根据有效
认购报价高低,依次询问询价对象是否依照前款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
参与追加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若上述询问后认购仍不足的,组织券商将
向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询问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追加
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
若最终追加后认购仍不足,组织券商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确定最终受让方
与最终转让数量。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最终转让的数量不
超过18,373,000股。
3、组织券商将根据以上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以上程序
和规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出让方和组织券商协商解决。
二、本次询价转让的过程
(一)邀请文件的发送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22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基金公司51家、证券公司38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4家、私募基
金102家、期货公司2家。
上述《认购邀请书》中包含了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询
价转让价格下限及分配股份的程序和规则等内容。认购报价材料中包含:
(1)投资者确认的认购价格、认购股数;
(2)投资者承诺其认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本次认购为真
实有效的意思表示;确认并承诺其自身及最终认购方不包括:①出让股东或者
3
其委托的证券公司,或者与出让股东或者其委托的证券公司存在直接、间接控
制关系或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机构;②前项所列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③与第一项所列人员,
或者第一项所列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系密切的亲属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④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与出让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或者参与询价
转让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者利益输送的其他机构,也不存在上述人员或者机构
持有权益的金融产品参与询价转让的询价及认购的情形,但是依法以公开募集
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3)投资者承诺出让方未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
诺,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自身及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
补偿的情形;
(4)投资者承诺按照认购邀请书载明方式确定的转让结果,认购相关股
份。
(二)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10月12日上午7:15至
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51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
申购文件。
(三)转让价格、获配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
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具体规则与“一、(五)本次
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一致,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8.89元/股,转让股
份数量18,373,000股,交易金额714,525,970.00元。
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最终确定为13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
果如下:
序
号
1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受让股份
在总股本
占比
锁定期
(月)
UBS AG
6,050,000
235,284,500.00
0.33%
6
4
序
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受让股份
在总股本
占比
锁定期
(月)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00,000
159,449,000.00
0.22%
6
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90,000
96,836,100.00
0.14%
6
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40,000
56,001,600.00
0.08%
6
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80,000
42,001,200.00
0.06%
6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50,000
33,056,500.00
0.05%
6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
29,167,500.00
0.04%
6
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
29,167,500.00
0.04%
6
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250,000
9,722,500.00
0.01%
6
10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220,000
8,555,800.00
0.01%
6
11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5,833,500.00
0.01%
6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3,000
5,561,270.00
0.01%
6
13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3,889,000.00
0.01%
6
总计
18,373,000
714,525,970.00
1.00%
-
注:因四舍五入,“受让股份在总股本占比”加总可能存在尾差。
(四)缴款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华泰联合证券向本次获配的13名投资者发出了《缴款
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
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合法、合规,转让结果公平、公
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
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询价转让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6年10月9日,康龙化成及出让方公告了《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以下简称“《询价转让计划书》”)。组
5
织券商对出让方出具的核查意见作为《询价转让计划书》的附件一并披露。
2026年10月12日,康龙化成公告了《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组织券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6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督导康龙化成及出让方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
露手续。
四、出让方和受让方资格的核查
(一)出让方资格的核查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包括
核查出让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关于股东资格及减持
股份的承诺函》等文件,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核
查,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文件。2026年10月9日,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指引第16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
出让方符合《指引第16号》第九条的规定:“(一)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
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
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
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受让方资格的核查
根据获配对象提供的核查资料,组织券商核查结果如下。
受让方均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
《指引第16号》第五条“(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
6
资者或者本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二)已经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规定。
受让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上
述受让方以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均已提供备案材料。
经核查,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申购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
(1)不存在出让方及华泰联合证券,或者与出让方及华泰联合证券存在
直接、间接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机构;
(2)不存在前项所列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实施控制、
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
(3)不存在与第一项所列人员,或者第一项所列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亲属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
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
(4)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与出让
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或者参与询价转让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者利益输送的其他
机构。
五、结论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
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组织券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8
月
日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组织券商”)
受委托担任Pharmar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出让方”)以向特定机构
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康龙化成(北京)
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龙化成”)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组织券商。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是否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
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16号》”)要求,本次
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指引第16号》
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2026年10月9日出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Pharmaron Holdings Limited
180,496,500
9.82%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18,373,000股,最终实际转让股数为18,373,00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出让方所持
转让股份来源
比例
股份的比例
1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股)
1
Pharmaron Holdings
Limited
18,373,000
占公司总股本 占出让方所持
转让股份来源
比例
股份的比例
1.00%
10.18%
首发前股份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康龙化成首发前股东,根据
《指引第16号》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下限不低于华泰联合证券向投资者发送《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
请书》”)之日(即2026年10月9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康龙化成股票交易
均价的70%,符合《指引第16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
量优先及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
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18,373,000股),
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
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按照
《认购报价表》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时间(若发送了多份认购报
价表的以邮箱收到的第一份有效报价单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
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18,373,000股,当全部有效
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18,373,000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2
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依据此价格按簿记排序顺序向各认购对象依次顺序配
售,高于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的有效认购量将全部获得配售,与本次询价转让价
格相同的有效认购量则按申购数量由大到小、申购时间由早到晚的原则进行排
序并依次配售,直至累计配售股份数量达到18,373,000股。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8,373,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
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
2、对询价转让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
若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18,373,000股,组织券商将根据有效
认购报价高低,依次询问询价对象是否依照前款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
参与追加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若上述询问后认购仍不足的,组织券商将
向其他特定机构投资者询问是否依照已确定的转让价格追加认购,如参与追加
认购,相应追加转让数量。
若最终追加后认购仍不足,组织券商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确定最终受让方
与最终转让数量。所有有效认购的投资者将全部获得配售。最终转让的数量不
超过18,373,000股。
3、组织券商将根据以上认购确认程序与规则形成最终配售结果,以上程序
和规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出让方和组织券商协商解决。
二、本次询价转让的过程
(一)邀请文件的发送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22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基金公司51家、证券公司38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4家、私募基
金102家、期货公司2家。
上述《认购邀请书》中包含了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询
价转让价格下限及分配股份的程序和规则等内容。认购报价材料中包含:
(1)投资者确认的认购价格、认购股数;
(2)投资者承诺其认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本次认购为真
实有效的意思表示;确认并承诺其自身及最终认购方不包括:①出让股东或者
3
其委托的证券公司,或者与出让股东或者其委托的证券公司存在直接、间接控
制关系或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机构;②前项所列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③与第一项所列人员,
或者第一项所列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系密切的亲属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④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与出让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或者参与询价
转让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者利益输送的其他机构,也不存在上述人员或者机构
持有权益的金融产品参与询价转让的询价及认购的情形,但是依法以公开募集
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3)投资者承诺出让方未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
诺,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自身及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
补偿的情形;
(4)投资者承诺按照认购邀请书载明方式确定的转让结果,认购相关股
份。
(二)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10月12日上午7:15至
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认购报价表》共51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
申购文件。
(三)转让价格、获配对象及获配情况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
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具体规则与“一、(五)本次
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一致,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8.89元/股,转让股
份数量18,373,000股,交易金额714,525,970.00元。
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最终确定为13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
果如下:
序
号
1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受让股份
在总股本
占比
锁定期
(月)
UBS AG
6,050,000
235,284,500.00
0.33%
6
4
序
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受让股份
在总股本
占比
锁定期
(月)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00,000
159,449,000.00
0.22%
6
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90,000
96,836,100.00
0.14%
6
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40,000
56,001,600.00
0.08%
6
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80,000
42,001,200.00
0.06%
6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50,000
33,056,500.00
0.05%
6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
29,167,500.00
0.04%
6
8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
29,167,500.00
0.04%
6
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250,000
9,722,500.00
0.01%
6
10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220,000
8,555,800.00
0.01%
6
11
国联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
5,833,500.00
0.01%
6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3,000
5,561,270.00
0.01%
6
13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3,889,000.00
0.01%
6
总计
18,373,000
714,525,970.00
1.00%
-
注:因四舍五入,“受让股份在总股本占比”加总可能存在尾差。
(四)缴款情况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华泰联合证券向本次获配的13名投资者发出了《缴款
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
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华泰联合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合法、合规,转让结果公平、公
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
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询价转让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6年10月9日,康龙化成及出让方公告了《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以下简称“《询价转让计划书》”)。组
5
织券商对出让方出具的核查意见作为《询价转让计划书》的附件一并披露。
2026年10月12日,康龙化成公告了《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组织券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6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信
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督导康龙化成及出让方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
露手续。
四、出让方和受让方资格的核查
(一)出让方资格的核查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包括
核查出让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关于股东资格及减持
股份的承诺函》等文件,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核
查,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文件。2026年10月9日,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指引第16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
出让方符合《指引第16号》第九条的规定:“(一)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股
份减持相关规则的规定并遵守其作出的承诺;(二)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
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三)出让股东转让股份符合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如适用);(四)本次询价转让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
议或者审批程序(如适用);(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受让方资格的核查
根据获配对象提供的核查资料,组织券商核查结果如下。
受让方均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
《指引第16号》第五条“(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
6
资者或者本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二)已经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规定。
受让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上
述受让方以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均已提供备案材料。
经核查,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申购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
(1)不存在出让方及华泰联合证券,或者与出让方及华泰联合证券存在
直接、间接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机构;
(2)不存在前项所列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实施控制、
共同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
(3)不存在与第一项所列人员,或者第一项所列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亲属能够实施控制、共同控制
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机构;
(4)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与出让
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或者参与询价转让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者利益输送的其他
机构。
五、结论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
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指引第1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组织券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8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1bdacecf1· 2026-10-15 18:42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