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协创数据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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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报告,未发现内幕交易
这是激励计划法定流程中的例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核心结论为“未发现异常”,既无新增利好也无利空,激励计划草案本身已于9月30日披露,本公告不构成新的价格催化。
📄 原文协创数据↗ 原文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15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做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857.SZ)
本公告为股权激励配套的例行知情人自查合规报告,结论“未发现内幕交易/信息泄露”,无金额、无经营或业绩增量;激励草案9月30日已披露,无新增催化与预期差,不具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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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协创数据本公告只是股权激励配套的合规自查,确认无内幕交易、无信息泄露,属程序性中性披露,相对市场无增量信息,不具交易价值,故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激励计划后续在授予价格、归属考核条件或授予进度上若出现实质变化,需以届时新公告另行评估,不能由本自查报告推断。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产生任何方向或仓位结论,直接支持AVOID。
方向:无可比交易先例:股权激励知情人自查报告是结论中性的例行合规文件,市场通常无系统性反应,无需为此类程序公告建立事件研究面板。
涨幅量级:不存在可用于校准涨跌幅的对齐先例,因公告本身不含增量经济事实。
形态:无价格模式可言;属典型“走流程”公告。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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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15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9 月 29 日,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
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
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本激励计划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29 名自然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上述核查对象中,
8 名核查对象股份变动系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不属于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详见公
司 分 别 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 、 2026 年 5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除此之外,
上述 8 名核查对象及另外 1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二级市场自主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等交易均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前,
系相关人员基于公开信息、市场行情及个人投资判断独立决策,未接
触、未利用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内幕交易或违规交易情形。
(二)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财富证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
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与银河
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
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
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在公司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
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
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
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
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15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9 月 29 日,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
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
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本激励计划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 29 名自然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上述核查对象中,
8 名核查对象股份变动系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不属于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详见公
司 分 别 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 、 2026 年 5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除此之外,
上述 8 名核查对象及另外 1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二级市场自主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等交易均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前,
系相关人员基于公开信息、市场行情及个人投资判断独立决策,未接
触、未利用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内幕交易或违规交易情形。
(二)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财富证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
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与银河
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
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
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在公司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
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
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
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
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5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e8f81db5de· 2026-10-15 18:47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