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协创数据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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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核查确认2026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成就,属股东会批准后的程序性授予
本公告只是股东会已批准激励计划后的授予条件核查和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确认,属于预期内程序性公司治理事项;未出现新的需求、订单、盈利上修或超预期考核目标,且限制性股票存在摊销费用和股本摊薄,方向不构成可交易正edge。
📄 原文协创数据↗ 原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不做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857.SZ)
已获股东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进入首次授予阶段,本公告仅为程序性核查与授予要素确认;没有新增订单、业绩上修或超预期考核目标,且存在股份支付和摊薄,短线风险收益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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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协创数据确认向92名员工首次授予391.49万股限制性股票,但激励计划已获股东会批准,本公告仅完成授予程序。其兼具激励对齐与费用/摊薄影响,缺少新增经营催化,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股权激励可能绑定核心人员利益,但授予安排源自此前已审议批准的计划,并非本条公告首次提出的新增利好。
- 公告未披露新订单、收入利润增量或上调考核目标,无法形成相对市值的明确短期业绩弹性。
主要风险
-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将产生股份支付费用并摊薄每股权益,具体影响取决于授予份额占比、公允价值和摊销期。
- 若完整激励计划考核目标显著高于市场预期,市场可能作正面解读;但该信息不属于本次核查意见的新增事实。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检索不会改变程序性授予无新增经营催化的AVOID结论。
方向:未使用历史先例;股东会批准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核查通常属于程序性事件,方向取决于完整考核目标与摊薄费用,本公告自身未给出可交易的新增预期差。
涨幅量级:不足以据此校准止盈止损幅度,因为没有ENTER决策。
形态:未从本条公告识别值得交易的方向性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063 字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
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三、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四、根据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10月15日,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10月15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91.49万股,授予价格为124.82元/股。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15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
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三、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四、根据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10月15日,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10月15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91.49万股,授予价格为124.82元/股。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10月15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c927e3b63d· 2026-10-15 18:47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