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派林生物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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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公告2026年中期分红实施:每10股派1.500687元,10月23日除权除息
这是已通过分配方案的常规实施公告:现金分红总额、比例(回购+分红占2025年归母净利61.22%)均在9月9日股东会时确定并公开,本公告无金额或方案变化,仅确定10月22日登记、10月23日除息;除权除息为机械价格调整(每股约0.148元),不带来超额收益,亦无供应链或竞品二阶传导,故无可交易催化。
📄 原文派林生物↗ 原文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8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不做 派林生物(000403.SZ)
已通过方案的常规分红实施公告,无增量信息;除息日机械除权且短期持股有红利税,不产生超额收益,无交易edge(不博登记日前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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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派林生物中期分红方案9月已获股东会通过,本次仅为实施排期公告,无新增信息;10月23日除息按每股0.148元机械除权,不构成可交易edge,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若为博分红在登记日前买入,除息日将按每股0.1480391元机械除权,且短期持股(1个月内)还需补缴差别化红利税,名义分红不构成净收益
- 分红+回购合计占2025年归母净利61.22%,现金回报力度偏积极,但该信息9月已公开,不属于本次新增催化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无交易edge,直接AVOID,不再检索先例或行情
方向:常规已通过方案的分红实施公告属机械除权事件,不构成方向性催化,无需外部先例校准
涨幅量级:每股现金红利约0.148元,除息日按等额机械下调参考价,不存在事件驱动的超额涨幅空间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850 字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8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9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0,397,3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后(公司累积回
购股份12,423,491股)的股本总额937,973,8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140,696,084.2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6月30日股份回购金额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计
256,671,197.98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1.22%。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
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但截
止公告日因回购股份数增加至12,853,491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减少至
937,543,895股,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调整后按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50068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
140,695,993.5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因计算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时采取保留六位小数的处理方式所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利
1
润分配方案一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后,按照“现金分红金
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84,300,956.84 元 , 截 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99,687,218.26元。
本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0,397,386股扣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的股份后(公司累积回购股份12,853,491股)的股本总额937,543,895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68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1.3506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13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6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2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
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675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896
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08*****880
哈尔滨兰香生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0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6 年 10 月 23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19.50 元/股调整为 19.35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
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9.50 元/股-0.1480391 元/股
≈19.35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
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140,695,993.51/950,397,386×10=1.480391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480391 元/股。
3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 48 号华都汇 7 号综合楼 27 楼
咨询联系人:赵玉林
咨询电话:0759-2931218
传真:0759-293121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文件;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4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8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9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0,397,3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后(公司累积回
购股份12,423,491股)的股本总额937,973,8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140,696,084.2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6月30日股份回购金额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计
256,671,197.98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1.22%。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
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但截
止公告日因回购股份数增加至12,853,491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减少至
937,543,895股,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调整后按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50068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
140,695,993.51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因计算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时采取保留六位小数的处理方式所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利
1
润分配方案一致,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后,按照“现金分红金
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84,300,956.84 元 , 截 止 2026 年 6 月 30 日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99,687,218.26元。
本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0,397,386股扣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的股份后(公司累积回购股份12,853,491股)的股本总额937,543,895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68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1.3506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13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6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2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
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675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896
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08*****880
哈尔滨兰香生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0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10月22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6 年 10 月 23 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19.50 元/股调整为 19.35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
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9.50 元/股-0.1480391 元/股
≈19.35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
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140,695,993.51/950,397,386×10=1.480391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480391 元/股。
3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 48 号华都汇 7 号综合楼 27 楼
咨询联系人:赵玉林
咨询电话:0759-2931218
传真:0759-293121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权益分派文件;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3、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4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d100448248· 2026-10-15 19:49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