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索辰科技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6(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21:58:09·⚡ 决策 10-15 21:59:01 +52s·12.0 天前
索辰科技2026年半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获保荐机构核查无异议,每10股派1.413元,对除权参考价影响不足1%
公告是保荐机构对既有半年度分红方案差异化除权除息的例行合规核查,分红方案9月10日已经股东会通过,本次无任何新增金额、指引、订单或经营事实;现金分红比例极小且不送转,除权机械调整不改变股东实质价值,无交易edge。
📄 原文索辰科技↗ 原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不做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507.SH)
已通过分红方案的差异化除权除息例行核查,无新增事实;每股派0.1413元、不送转,除权影响小于1%,除息仅为机械价格调整,不构成多空催化,无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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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索辰科技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核查意见属例行程序披露:每10股派1.413元、不送转,除权价影响不足1%,方案此前已获股东会通过,无新增信息,故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5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分红除息后股价将做约每股0.14元的机械除息下调,名义股价回落不代表基本面变化,不宜误读为下跌或买入机会
- 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属常规安排,若后续总股本或回购账户股份变动,仅按每股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不产生方向催化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无交易价值,直接AVOID,不设止盈止损
方向:无可比先例亦无必要:例行除权除息机械调整不产生方向性事件收益,现金分红在除息日由股价等额下调抵消
涨幅量级:每股0.1413元现金红利相对约142元股价仅约0.1%,且不送转,除权影响0.00%,无事件驱动幅度可言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616 字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及方案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原因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
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
截至 2025 年 2 月 4 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
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93,511 股,全部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6 年 7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共归属股票数量为 236,219 股。
截至本次申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457,292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2026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1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 89,108,784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
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 457,292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 88,651,492 股。
1、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413 元(含税)。
2、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如在
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
分红总额。
3、由于公司本次涉及到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以
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88,651,492×0.1413)÷89,108,784≈0.14 元/股
4、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
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
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二)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以申请日 2026 年 9 月 11 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142.21 元/股来计算,公
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1、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42.21-0.14)÷(1+0)=142.07 元/股。
2、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42.21-0.1413)÷(1+0)≈142.07 元/股。
3、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42.07-142.07|÷142.07=0.00%<1%。
综上,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配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韬
陈佳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及方案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原因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
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
截至 2025 年 2 月 4 日,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
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93,511 股,全部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6 年 7 月 30 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共归属股票数量为 236,219 股。
截至本次申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457,292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2026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1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申请日,公司总股本为 89,108,784 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
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 457,292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 88,651,492 股。
1、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413 元(含税)。
2、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如在
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
分红总额。
3、由于公司本次涉及到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以
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88,651,492×0.1413)÷89,108,784≈0.14 元/股
4、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
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和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
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二)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以申请日 2026 年 9 月 11 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142.21 元/股来计算,公
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1、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42.21-0.14)÷(1+0)=142.07 元/股。
2、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42.21-0.1413)÷(1+0)≈142.07 元/股。
3、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42.07-142.07|÷142.07=0.00%<1%。
综上,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配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 韬
陈佳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64eab20920· 2026-10-15 21:59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