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亚威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7/10不做原因:证据不足
北京时间·🕒 发布 10-17(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6:52:42·⚡ 决策 10-16 16:54:47 +2m05s·11.4 天前
亚威股份拟以不超过820万欧元收购比利时Haco欧洲业务82%股权,仍处意向阶段
补充意向书相对6月首披露有标的/价格上限等增量,但仍属无约束力的意向阶段:最终价格、方案与能否交割均取决于尽调评估和正式协议;交易体量小、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明确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缺乏短线可定价的业绩增量,且公告前三个月有董事减持,风险收益不支持介入。
📄 原文亚威股份↗ 原文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之补充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之补充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
不做 亚威股份(002559.SZ)
无约束力意向阶段:投资上限820万欧元+技术购买上限50万欧元,金额相对公司体量很小,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最终方案与价格仍需尽调评估;叠加公告前三个月董事减持,短线缺乏可定价的业绩增量与正期望,不参与盘后明牌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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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亚威股份拟最高820万欧元控股Haco欧洲业务并另付50万欧元购技术,方向上契合全球化战略,但仅为意向性共识、金额相对公司体量很小且公司明示不影响当期业绩,催化强度不足,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关键理由
- 若正式协议落地,控股欧洲老牌钣金机床企业+技术转让有助于亚威获取欧美渠道、品牌和CNC/离线软件技术,属长期全球化布局的正向期权
- Haco阶段性重组已完成、标的与价格上限首次明确,较6月原意向书在交易推进上有边际进展
主要风险
- 交易尚处意向阶段,最终价格与方案需经尽调、评估后另行协商,存在不签署正式协议或大幅改价的可能
- 投资及技术购买合计上限约870万欧元,体量小且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公告前三个月董事冷志斌减持259.7万股,事件驱动资金参与意愿存疑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7 · 影响 weakens
公告自陈意向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对当期业绩无重大影响;且披露前三个月董事冷志斌减持259.7万股,削弱事件驱动做多逻辑。
检索:公告原文风险提示及股份变动条款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因先例调整标的或仓位;直接以催化不足、非约束性意向为由AVOID
方向:未检索外部先例:本次结论由交易阶段(无约束力意向)、金额量级与公司自认无当期重大影响直接决定,先例涨幅不改变AVOID结论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且即便类比A股小型海外收购意向,意向阶段公告的幅度参考也不足以覆盖不确定性
形态:无可引用的见光死统计;A股盘后明牌小额意向公告历史上常见高开低走,仅作背景不做定价依据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4,009 字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之补充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之补充意向书系各方就投资事宜达成的初步商业共
识,具体的交易方案、交易金额等将由双方结合财务、法务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结
果、目标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
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尚处于意向阶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
影响,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威”)拟与比利时工业机械
和机床制造商 Haco NV(以下简称“Haco”)开展股权和技术合作,双方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原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2026-040)。
Haco 根据原意向书所附重组方案,对其在比利时、法国、斯洛伐克及美国与
折弯机、剪板机、机械压力机及液压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的业务、
资产进行了重组。现 Haco 确认阶段性重组步骤已完成。
双方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之补充意向书》
(以下简称“补
充意向书”),就本次投资的投资标的、价格、业务合作方向达成初步商业共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aco NV
法定代表人:Kurt Havegeer、Francky Havegeer、Renaat Denolf
注册资本:3,100,000 欧元
注册地址:比利时鲁瑟拉勒市奥肯斯街 120 号
注册日期:1968 年 1 月 1 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公司,下设多家实体子公司,从事金属成形机床及其他专
用机械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服务业务
Haco 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充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补充意向书载明双方就投资标的、价格、业务合作方向所达成的一致条款。
(一)投资标的、价格
1、股权投资
Haco 在欧洲的业务资产由 NV Haco EU Technology(以下简称“Haco EU”)持
有。亚威或其指定的关联方或与其有关联的第三方,将以收购部分股权及增资的方
式取得 Haco EU 82%的股权。与此同时,Haco EU 将以增资的方式取得 Haco-Atlantic,
Inc.(以下简称“Haco US”)49%的股权,Haco US 系 Haco 美国业务的运营公司。
双方同意,亚威对 Haco EU 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8,200,000 欧元。其中不超过
1,100,000 美元应用于 Haco EU 向 Haco US 的投资。
2、技术转让
亚威将购买 Haco 与股权投资业务相关的技术,包括与折弯机、剪板机、机械
压力机及液压压力机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的现有技术,包括 CNC
控制技术、机器控制软件及离线软件、技术设计、生产工艺、专有技术及相关文件
资料。
双方同意,亚威购买与业务相关技术的价格不超过 500,000 欧元。
双方确认,上述交易价格上限系双方现阶段就本次投资达成的初步商业共识,
并不构成对最终交易价格的确定或承诺。本次投资的最终交易价格应在交易价格上
限范围内,由双方结合财务、法务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结果、目标公司的财务及经
营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投资的最终实施应以相关方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二)业务合作方向
本次投资完成后,亚威与 Haco 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供应
链、市场渠道及品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紧密合作,推动双方业务协同发展,
共同致力于实现以下合作目标:
1、拓展全球市场布局,提升国际化运营及服务能力
双方将充分整合各自在中国、欧洲及北美等市场的生产基地、销售渠道、客户
资源及服务网络,发挥亚威在国内制造能力、供应链体系及新兴市场拓展等方面的
优势,以及 Haco 在欧美市场本地化运营、品牌影响力、客户基础及服务体系等方
面的优势,共同构建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生产、销售、交付及售后服务网络。通过
优化全球生产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本地化生产、组装、交付及售后服务能力建设,
降低国际贸易壁垒及跨境物流成本对双方业务的影响,缩短产品交付周期,提升对
全球客户尤其是欧美高端客户的响应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优
化全球业务布局。
2、深化技术研发合作,推动产品技术迭代与创新升级
双方将充分发挥 Haco 在欧洲高端钣金加工设备、精密数控技术、离线编程软
件及高端成套工艺解决方案等领域的技术积累,以及亚威在产品研发、规模化制造、
自动化集成及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双方约定的技术转让及技术合作安排,
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研发合作机制。通过加强双方研发团队之间的技术交流、联
合研发及成果转化,逐步构建中国与欧洲研发资源协同、优势互补的技术创新体系,
共同推进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新产品开发及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应用,提升双方
产品的技术水平、质量标准及市场竞争力,增强双方在全球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技
术创新能力。
3、优化全球生产与供应链体系,提升跨国协同经营能力
双方将依托各自在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技术研发及市场运营等方面的资源
和优势,推动建立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全球化生产经营体系。通过发挥亚威在中
国的制造能力、供应链配套及成本管理优势,以及 Haco 在欧洲、北美的本地化生
产、高端产品制造、客户服务及市场运营优势,探索在零部件采购、自动化单元配
套、整机生产、产品定制及市场交付等环节开展深度合作,促进双方生产资源、供
应链体系及运营管理经验的共享与整合。双方将共同推动全球资源优化配置,提升
生产经营效率、供应链稳定性及市场响应能力,实现优势互补、降本增效和可持续
发展,逐步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协同经营体系。
4、推进双品牌协同发展,增强全球高端装备市场竞争力
双方将充分尊重并发挥亚威与 Haco 各自的品牌价值、市场定位及客户基础,
推动建立品牌定位清晰、市场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发展的双品牌运营体系。Haco
将继续发挥其在欧洲及北美高端装备市场的品牌影响力、技术优势及客户资源,巩
固并拓展高端制造市场;亚威将发挥其在中国及其他国际市场的品牌基础、产品体
系、制造能力及销售渠道优势,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双方将通过共享海外仓储、
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网络及市场信息等资源,探索产品互补、渠道协同、联合市场
推广及客户资源开发等合作方式,在保持各自品牌特色及市场定位的基础上,提升
双方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客户认可度及市场竞争力,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
端装备品牌体系,增强双方在国际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
双方同意,上述合作目标系对本次投资完成后业务协同发展方向的共同愿景,
具体合作项目、实施方式、权利义务及相关商业条件,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另行协
商确定。
(三)与原意向书的关系
补充意向书系原意向书的补充文件,与原意向书共同构成双方就本次投资达成
的意向性安排。
除补充意向书明确补充或调整的事项外,原意向书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如本
补充意向书与原意向书的约定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意向书的约定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亚威股份落实“全球突破”发展战略、推动海外业务布局提质升级
的重要举措。公司将通过本次投资,实现海外市场产品的本地化生产、销售、交付
与服务,依托国内核心制造能力与供应链优势,构建国际市场高效运营体系。同时,
双方将通过技术转让与联合开发,增强在全球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
并以差异化的品牌策略实现优势互补、相互赋能。此举将有效提升亚威品牌在海外
市场的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全球化战略稳步落地,实现海外业务长期稳
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
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原意向书及补充意向书仅为交易双方就投资事项达成的意向性协议,正式的投
资方案尚需双方结合财务、法务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结果、目标公司的财务及经营
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各相关方权利义务以正式协议为准。本
次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的情况。
2、补充意向书披露前三个月内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冷志斌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259.7 万股。除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投资意向书之补充意向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之补充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之补充意向书系各方就投资事宜达成的初步商业共
识,具体的交易方案、交易金额等将由双方结合财务、法务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结
果、目标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
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尚处于意向阶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
影响,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威”)拟与比利时工业机械
和机床制造商 Haco NV(以下简称“Haco”)开展股权和技术合作,双方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原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2026-040)。
Haco 根据原意向书所附重组方案,对其在比利时、法国、斯洛伐克及美国与
折弯机、剪板机、机械压力机及液压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的业务、
资产进行了重组。现 Haco 确认阶段性重组步骤已完成。
双方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之补充意向书》
(以下简称“补
充意向书”),就本次投资的投资标的、价格、业务合作方向达成初步商业共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aco NV
法定代表人:Kurt Havegeer、Francky Havegeer、Renaat Denolf
注册资本:3,100,000 欧元
注册地址:比利时鲁瑟拉勒市奥肯斯街 120 号
注册日期:1968 年 1 月 1 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公司,下设多家实体子公司,从事金属成形机床及其他专
用机械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服务业务
Haco 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充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补充意向书载明双方就投资标的、价格、业务合作方向所达成的一致条款。
(一)投资标的、价格
1、股权投资
Haco 在欧洲的业务资产由 NV Haco EU Technology(以下简称“Haco EU”)持
有。亚威或其指定的关联方或与其有关联的第三方,将以收购部分股权及增资的方
式取得 Haco EU 82%的股权。与此同时,Haco EU 将以增资的方式取得 Haco-Atlantic,
Inc.(以下简称“Haco US”)49%的股权,Haco US 系 Haco 美国业务的运营公司。
双方同意,亚威对 Haco EU 的投资金额不超过 8,200,000 欧元。其中不超过
1,100,000 美元应用于 Haco EU 向 Haco US 的投资。
2、技术转让
亚威将购买 Haco 与股权投资业务相关的技术,包括与折弯机、剪板机、机械
压力机及液压压力机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相关的现有技术,包括 CNC
控制技术、机器控制软件及离线软件、技术设计、生产工艺、专有技术及相关文件
资料。
双方同意,亚威购买与业务相关技术的价格不超过 500,000 欧元。
双方确认,上述交易价格上限系双方现阶段就本次投资达成的初步商业共识,
并不构成对最终交易价格的确定或承诺。本次投资的最终交易价格应在交易价格上
限范围内,由双方结合财务、法务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结果、目标公司的财务及经
营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进一步协商确定。
本次投资的最终实施应以相关方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文件为准。
(二)业务合作方向
本次投资完成后,亚威与 Haco 将充分发挥各自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供应
链、市场渠道及品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紧密合作,推动双方业务协同发展,
共同致力于实现以下合作目标:
1、拓展全球市场布局,提升国际化运营及服务能力
双方将充分整合各自在中国、欧洲及北美等市场的生产基地、销售渠道、客户
资源及服务网络,发挥亚威在国内制造能力、供应链体系及新兴市场拓展等方面的
优势,以及 Haco 在欧美市场本地化运营、品牌影响力、客户基础及服务体系等方
面的优势,共同构建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生产、销售、交付及售后服务网络。通过
优化全球生产布局和资源配置,推动本地化生产、组装、交付及售后服务能力建设,
降低国际贸易壁垒及跨境物流成本对双方业务的影响,缩短产品交付周期,提升对
全球客户尤其是欧美高端客户的响应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优
化全球业务布局。
2、深化技术研发合作,推动产品技术迭代与创新升级
双方将充分发挥 Haco 在欧洲高端钣金加工设备、精密数控技术、离线编程软
件及高端成套工艺解决方案等领域的技术积累,以及亚威在产品研发、规模化制造、
自动化集成及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双方约定的技术转让及技术合作安排,
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研发合作机制。通过加强双方研发团队之间的技术交流、联
合研发及成果转化,逐步构建中国与欧洲研发资源协同、优势互补的技术创新体系,
共同推进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新产品开发及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应用,提升双方
产品的技术水平、质量标准及市场竞争力,增强双方在全球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技
术创新能力。
3、优化全球生产与供应链体系,提升跨国协同经营能力
双方将依托各自在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技术研发及市场运营等方面的资源
和优势,推动建立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全球化生产经营体系。通过发挥亚威在中
国的制造能力、供应链配套及成本管理优势,以及 Haco 在欧洲、北美的本地化生
产、高端产品制造、客户服务及市场运营优势,探索在零部件采购、自动化单元配
套、整机生产、产品定制及市场交付等环节开展深度合作,促进双方生产资源、供
应链体系及运营管理经验的共享与整合。双方将共同推动全球资源优化配置,提升
生产经营效率、供应链稳定性及市场响应能力,实现优势互补、降本增效和可持续
发展,逐步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协同经营体系。
4、推进双品牌协同发展,增强全球高端装备市场竞争力
双方将充分尊重并发挥亚威与 Haco 各自的品牌价值、市场定位及客户基础,
推动建立品牌定位清晰、市场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发展的双品牌运营体系。Haco
将继续发挥其在欧洲及北美高端装备市场的品牌影响力、技术优势及客户资源,巩
固并拓展高端制造市场;亚威将发挥其在中国及其他国际市场的品牌基础、产品体
系、制造能力及销售渠道优势,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双方将通过共享海外仓储、
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网络及市场信息等资源,探索产品互补、渠道协同、联合市场
推广及客户资源开发等合作方式,在保持各自品牌特色及市场定位的基础上,提升
双方品牌的国际知名度、客户认可度及市场竞争力,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
端装备品牌体系,增强双方在国际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
双方同意,上述合作目标系对本次投资完成后业务协同发展方向的共同愿景,
具体合作项目、实施方式、权利义务及相关商业条件,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另行协
商确定。
(三)与原意向书的关系
补充意向书系原意向书的补充文件,与原意向书共同构成双方就本次投资达成
的意向性安排。
除补充意向书明确补充或调整的事项外,原意向书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如本
补充意向书与原意向书的约定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意向书的约定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亚威股份落实“全球突破”发展战略、推动海外业务布局提质升级
的重要举措。公司将通过本次投资,实现海外市场产品的本地化生产、销售、交付
与服务,依托国内核心制造能力与供应链优势,构建国际市场高效运营体系。同时,
双方将通过技术转让与联合开发,增强在全球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
并以差异化的品牌策略实现优势互补、相互赋能。此举将有效提升亚威品牌在海外
市场的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全球化战略稳步落地,实现海外业务长期稳
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
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原意向书及补充意向书仅为交易双方就投资事项达成的意向性协议,正式的投
资方案尚需双方结合财务、法务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结果、目标公司的财务及经营
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各相关方权利义务以正式协议为准。本
次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的情况。
2、补充意向书披露前三个月内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冷志斌先生通过集
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 259.7 万股。除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投资意向书之补充意向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4510b9a62e· 2026-10-16 16:54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