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ST富煌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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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煌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设立债权人代表会议案,仅为程序性进展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仅是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程序性议案,既未表决重整计划草案,也未披露投资人、出资入股或债务清偿方案;会议本身9月29日已公告、10月15日如期召开,结果在预期之内,属预重整流程的例行推进。公告核心增量信息为零,反而重申受理重整即*ST、失败即清算退市的风险,风险收益不对称,无做多或做空的正期望edge。
📄 原文ST富煌↗ 原文
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ST富煌 公告编号:2026-068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不做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002743.SZ)
一债会仅通过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程序性议案,无重整受理、投资人或重整计划等增量经济事实,且会议为9月29日预告的既定日程;ST标的面临受理即*ST、失败即清算退市的二元风险,无风险收益匹配的可执行edge,多空均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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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ST富煌预重整一债会以高票通过设立债权人代表会,但这只是破产流程中的程序性步骤,重整受理、投资人和重整计划均未落地,且属早已预告的既定日程;没有新增经济事实,不构成交易催化,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高比例通过债权人代表会议案显示债权人配合度尚可,但仅是程序性共识,不代表重整计划将获通过或法院必然受理。
主要风险
- 法院若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短期存在情绪与流动性冲击。
- 重整失败将被宣告破产清算并终止上市,属于尾部二元风险,无法以常规止损覆盖。
反向证据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支持以NO_INCREMENTAL_FACT回避,不据此设定任何止盈止损幅度。
方向:无可用于定价的先例;且本次为程序性表决,与有重整计划草案/投资人落地的实质节点不同机制,先例幅度不具迁移性。
涨幅量级:不适用:未出现重整计划、投资人或受理裁定等可定价节点。
形态:A股预重整流程中一债会设立债委会属标准程序,通常不单独驱动行情,真正的重定价节点为法院受理、投资人公告和重整计划表决。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124 字
证券代码:002743
证券简称:ST富煌
公告编号:2026-068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巢湖市麓顺运输有限公司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煌钢构”或“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
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和
重整。2026 年 8 月 25 日,合肥中院作出(2026)皖 01 破申 226 号《决定书》,
决定启动富煌钢构预重整程序,指定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
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
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目前临时管理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已
发出债权申报通知以及定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富煌钢构预重整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
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
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
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公司临时管理人定于2026年10月15日
上午10:00通过“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富煌钢构预重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10月15日上午10:00准时召开,会议完成了既定议
程,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1、临时管理人报告预重整阶段性工作进展;
2、公司报告关于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
3、临时管理人说明议案表决规则;
4、债权人会议表决关于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
二、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已依法申报
债权的债权人或其代理人、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富煌钢构代表、职工代表等。
三、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66家,其中对《关于
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投同意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21家,占出席会议
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0.34%,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
为3,007,481,337.7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1.13%,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关于设立债权人代
表会的议案》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合肥中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合肥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
不代表合肥中院将受理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
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合肥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3、如合肥中院受理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
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合肥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
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
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退市风险。
4、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等的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简称:ST富煌
公告编号:2026-068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巢湖市麓顺运输有限公司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煌钢构”或“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
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和
重整。2026 年 8 月 25 日,合肥中院作出(2026)皖 01 破申 226 号《决定书》,
决定启动富煌钢构预重整程序,指定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
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
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目前临时管理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已
发出债权申报通知以及定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富煌钢构预重整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
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
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
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
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关于召开预重整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公司临时管理人定于2026年10月15日
上午10:00通过“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富煌钢构预重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权人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10月15日上午10:00准时召开,会议完成了既定议
程,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程
1、临时管理人报告预重整阶段性工作进展;
2、公司报告关于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
3、临时管理人说明议案表决规则;
4、债权人会议表决关于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
二、参会情况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主要人员包括: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之日已依法申报
债权的债权人或其代理人、临时管理人工作人员、富煌钢构代表、职工代表等。
三、表决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对《关于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
下:
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66家,其中对《关于
设立债权人代表会的议案》投同意票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21家,占出席会议
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0.34%,超过半数;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
为3,007,481,337.79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1.13%,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关于设立债权人代
表会的议案》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四、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合肥中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合肥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
不代表合肥中院将受理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
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
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合肥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3、如合肥中院受理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
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合肥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
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
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退市风险。
4、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 年修订)等的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fca71340aa· 2026-10-16 17:04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