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福斯特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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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半年报分红触发“福22转债”转股价例行下调,无新增交易催化
这是受托管理人根据既有半年度现金分红出具的例行临时报告,核心事项已由9月29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并于10月14日生效;转股价由14.59元调至14.47元只是机械除息调整,不改变公司经营、债券本息安全或股东价值,不具备方向性交易edge。
📄 原文福斯特↗ 原文
国泰海通关于福斯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股票简称:福斯特 股票代码:603806 债券简称:福 22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受托管…
不做 杭州福斯特(603806.SH)
公告是既有半年度分红后的例行转股价除息调整,非主动下修、非新增分红或经营利好,且10月14日已生效,无增量交易机会。
不做 福22转债(113661.SH)
转股价由14.59元至14.47元仅为每股0.12元现金分红对应的机械调整,不改变转债内在条款价值或信用基本面,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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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福斯特半年报每股派现0.12元导致福22转债转股价例行下调0.12元,属于分红后的公式化调整且已生效。公告无新增经营、信用或资本结构信息,回避交易。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消息传播链
- 国泰海通出具福22转债2026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因半年报现金分红,转股价由14.59元调整为14.47元。
主要风险
- 若市场将该受托报告误读为公司主动下修转股价,短线情绪可能造成噪音波动,但公告机制明确为除息调整,不应据此交易。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缺失不影响回避结论,因为公告本身已明确无经营、偿债或本息安全影响。
方向:无可用于交易定价的同类先例;本次不是主动下修转股价,而是现金分红触发的公式化除息调整。
涨幅量级:未使用先例校准幅度;事件无新增基本面冲击且条款已生效,缺乏值得交易的剩余幅度。
形态:不适用;例行受托管理报告通常只作合规提示,历史结果不能把机械除息调整包装成主动下修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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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福斯特 股票代码:603806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657 字
股票简称:福斯特
股票代码:603806
债券简称:福 22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
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福斯特”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1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6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 0.12 元(含税)现金红利。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
红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因公司实施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福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
相应调整。
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相关条款规定,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
一位四舍五入):
P1=P0–D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
后计算的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福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14.59 元/股调整为 14.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10 月 1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
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经营上的不良影响。公司已就上述重大
事项进行公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国泰海通作为福 22 转债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2
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
托管理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刘玉飞、王晓洁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本页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
年度)》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4
日
股票代码:603806
债券简称:福 22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
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福斯特”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1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6 年 9 月
4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 0.12 元(含税)现金红利。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
红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因公司实施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福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
相应调整。
根据《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相关条款规定,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
一位四舍五入):
P1=P0–D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
后计算的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福 22 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14.59 元/股调整为 14.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10 月 14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
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经营上的不良影响。公司已就上述重大
事项进行公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国泰海通作为福 22 转债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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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
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受
托管理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刘玉飞、王晓洁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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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
年度)》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4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d33c18e261· 2026-10-16 21:42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