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江苏雷利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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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雷利首次实施股份回购,仅回购约150万元,占总股本0.0121%
这是既定小额回购方案的首次执行进展,不是新增回购、提高额度或盈利催化;实际成交约149.92万元,相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市值的增量过小,缺乏可交易edge。
📄 原文江苏雷利↗ 原文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6-064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不做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300660.SZ)
既定2,0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方案的首次执行仅约149.92万元,占总股本0.0121%,且用于股权激励而非注销;公告盘后明牌、新增信息有限,风险收益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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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江苏雷利公告首次回购70,570股、金额约149.92万元,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该事项仅是8月已披露2,0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计划的小额启动,预期差和资金支持力度均不足,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首次回购金额约149.92万元,仅占总股本0.0121%,对每股权益、供需和市场流动性的直接影响很弱。
- 回购方案、贷款承诺函和回购报告书此前已陆续披露,本次主要是执行进展,并非新增重大利好。
主要风险
- 若公司随后快速完成2,0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下限或上调方案,可能带来额外情绪支撑。
- 回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来股份授予和费用摊销可能稀释或影响利润,不能简单等同于注销式回报。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6 · 影响 weakens
公告自身显示回购方案此前已披露,本次仅成交149.92万元、占总股本0.0121%,缺少新增规模或超预期要素。
检索:江苏雷利 300660 回购 首次回购 2026 10 15 金额 70570股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因先例缺口转多;结合小额执行和方案已公开,直接选择回避。
方向:未使用外部先例;本次结论主要由公告体裁、金额重大性和新增信息不足决定。
涨幅量级:缺乏同市场高相似先例不足以量化涨幅,但本次实际回购约150万元,微小资金量级本身不足以支撑设定交易止盈区间。
形态:A股小额回购进展常见反应偏情绪化,且盘后明牌公告次日容易受开盘定价影响;不足以支持追高。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577 字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6-064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
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
过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 方 案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2026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2026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8)、2026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回购股
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62)、2026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6-0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
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70,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1%,最高成交价为 21.3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21.1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9,245.6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
告书》内容;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6-064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
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
过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 方 案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2026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2026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8)、2026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回购股
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62)、2026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6-0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
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70,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1%,最高成交价为 21.3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21.1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9,245.6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
告书》内容;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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