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润禾材料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8:38:27·⟳ 抓取 18:40:14 +1m47s·⚡ 决策 10-16 18:42:02 +1m48s·11.2 天前
润禾材料拟使用不超过3.4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润禾提供借款,用于已披露募投项目
这是募集资金到账后在母公司与100%实施主体之间划转的程序性、合规性安排,资金用途和3.4亿元项目投入已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公告未给出新客户、新订单、产能投产、业绩指引或超预期资本开支,不构成短线方向明确的交易催化。
📄 原文润禾材料↗ 原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禾材料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向不…
不做 润禾材料(300727.SZ)
不超过3.4亿元募集资金借款给100%子公司只是已披露募投项目的合规执行步骤,未新增订单、收入、盈利指引或超预期产能信息;无短线交易 edge,不参与隔夜追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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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润禾材料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润禾提供不超过3.4亿元募集资金借款,属于既有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划转和董事会程序。项目长期建设意义已在融资文件中体现,本次没有新增经营事实或盈利增量,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的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和3.4亿元募集资金投入均属此前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已披露安排。
- 本次借款对象为100%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不产生外部收入、资产收购、控制权变化或新增股东权益变化。
主要风险
- 募投项目未来可能受建设进度、产能爬坡、有机硅材料需求和盈利兑现影响,但这些是长期执行风险,不是本公告新增的短线利空。
- 可转债已发行,未来转股可能带来摊薄;该融资安排在本次公告前已确定,不能把既有融资结构误读为本次新增摊薄事件。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6 · 影响 weakens
本次法定披露仅涉及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及保荐机构合规核查,没有出现订单、投产、客户认证、收入确认或指引上调等需求验证。
检索:润禾材料 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订单 投产 产能 新客户 2026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不足没有转化为小仓试探;相反,因增量事实缺失且方向中性,直接回避。
方向:未使用历史价格先例;本次不是经营 surprise,而是募集资金内部划转的程序性披露。
涨幅量级:缺乏可用于校准止盈止损的高相似事件,但该缺口不影响回避结论,因为公告本身没有可交易的新增基本面方向。
形态:未从价格先例中识别见光死模式;本公告的项目和资金用途在融资文件中已预先披露。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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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797 字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对润禾材料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2191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5,740,689.69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64,259,310.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36 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禾材料(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润禾”)已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36,228.93
34,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2,425.93
39,228.93
36,425.93
合
计
注: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差异系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574.07 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安排,募投项目“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
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润禾。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实施,公司拟使用合计
不超过 34,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润禾提供借款,借款利率
由双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该笔
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借款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同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后续具体工作。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润禾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5 年 4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
叶剑平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5,000 万元
股东构成
润禾材料持股比例 100%
注册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榕湾路 16 号高栏港大厦 1315 房 51 号(集中办公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平湾三路东北侧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
有机硅应用材料生产、销售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润禾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 年度/2025.12.31
4,695.14
4,693.31
-
-6.89
2026 年 1—6 月/2026.6.30
6,325.31
4,934.92
-
-58.19
注:上述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时
一并审计,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募投项目
建设的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公司
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
途以及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34,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润禾提供借
款,以保障“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的顺利实施。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该笔借款可提前偿还
或到期续借,借款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润禾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张
玥
__________
马婧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对润禾材料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2191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7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5,740,689.69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64,259,310.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36 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润禾材料(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润禾”)已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及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36,228.93
34,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2,425.93
39,228.93
36,425.93
合
计
注: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差异系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574.07 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安排,募投项目“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
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润禾。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实施,公司拟使用合计
不超过 34,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润禾提供借款,借款利率
由双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该笔
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借款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同时,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后续具体工作。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润禾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5 年 4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
叶剑平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5,000 万元
股东构成
润禾材料持股比例 100%
注册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榕湾路 16 号高栏港大厦 1315 房 51 号(集中办公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珠海市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化工区平湾三路东北侧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
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制
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
有机硅应用材料生产、销售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珠海润禾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 年度/2025.12.31
4,695.14
4,693.31
-
-6.89
2026 年 1—6 月/2026.6.30
6,325.31
4,934.92
-
-58.19
注:上述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时
一并审计,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募投项目
建设的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公司
未来发展战略。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
途以及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34,0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润禾提供借
款,以保障“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的顺利实施。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该笔借款可提前偿还
或到期续借,借款进度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推进。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润禾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张
玥
__________
马婧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e8147034a5· 2026-10-16 18:42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