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海特高新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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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公告回购股份比例达1.05%,累计回购约7359.7万元
这是既有回购方案下的例行进展披露:回购授权(5000万-1亿元、上限12.50元)7月25日已公开,本次只新增'累计回购达1.05%、已用约7359.7万元(处于授权区间中段)'这一合规性进度数字,无新增回购规模、价格上调、注销安排或超预期执行,属低增量、低预期差信号,不构成可交易催化。
📄 原文海特高新↗ 原文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不做 海特高新(002023.SZ)
既有回购方案下持股比例达1%的法定例行进展公告,累计回购7359.7万元处于5000万-1亿元授权区间中段,无新增规模/提价/注销等超预期事实,边际预期差不足,不构成可交易edge;盘后披露亦无紧迫执行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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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海特高新公告回购股份占比达1.05%,系既有回购方案下每增1%的法定例行进展,累计7359.7万元落在5000万-1亿元授权区间内,无新增规模或超预期事实,不构成事件驱动机会,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回购仍在正常执行、价格未超上限,对股价有温和支撑但属于7月已公开信息的进度确认,非新增利好
主要风险
- 回购资金含专项贷款且剩余额度与后续节奏不确定,进展公告本身不改变基本面,若据此追高易遭遇利好兑现回落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结合无增量事实,支持AVOID,不产生入场腿
方向:无有效对齐先例;A股上市公司回购比例每达1%的例行进展公告通常为合规披露,历史上少有独立、可持续的正向超额收益
涨幅量级:高相似对齐样本不足,不用以设定止盈幅度;且结论为不做,无需幅度校准
形态:此类例行进度公告更接近'已知事项的过程性确认',常见反应平淡或利好兑现,缺乏新鲜预期差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329 字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7月24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以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
2026-021)。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相关
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12.4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0月8日生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
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7,799,9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10.19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8.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3,596,887.4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
过人民币12.44元/股(含本数),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7月24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以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
2026-021)。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相关
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人民币12.4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0月8日生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
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7,799,9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10.19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8.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3,596,887.4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
过人民币12.44元/股(含本数),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
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7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de4d1b6006· 2026-10-16 17:39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