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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银河微电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7(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8:04:11·⚡ 决策 10-16 18:14:15 +10m04s·11.1 天前

银河微电发行股份收购恒泰柯100%股权:中信建投出具廉洁从业第三方聘请核查意见,属例行合规文件无新增事实

该公告是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包中按证监会[2018]22号要求出具的标准格式廉洁从业核查意见,仅确认中介机构聘请合法合规,不含交易价格、估值、业绩承诺、审批节点或配套资金等任何增量信息,属程序性噪音;重组本身的投资逻辑已由此前预案/草案承载,本文件不改变预期,无事件驱动 edge。

📄 原文银河微电↗ 原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泰柯半导…
不做 银河微电(688689.SH)
本次公告仅为重组申报中的廉洁从业第三方聘请例行核查意见,无交易对价、估值、业绩承诺或审批进展等任何增量信息,属程序性噪音,无事件驱动 edge,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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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银河微电收购恒泰柯的重组在推进中,但本次仅是券商出具的第三方聘请合规核查意见,纯程序性、零增量事实,不构成可交易催化,故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若后续重组草案披露交易对价、业绩承诺或获交易所/证监会审核反馈,才构成新的事件型催化,需另行研判;本文件不提供此类信息。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程序性披露直接 AVOID,未做事件研究

方向:例行合规核查意见不构成独立催化,无需以先例校准幅度

涨幅量级:无足够相似且可交易的事件锚点,且文件无增量信息,不定 tp/sl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389 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泰柯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柯”或
“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
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
(以
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有关要求,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
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
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不存在未
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
考审阅机构;
4、聘请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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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聘请邓兆驹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提供香港法律服务;
6、聘请南京前瞻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提供
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7、聘请时美融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底稿及申报材料的打印制
作服务。
上述中介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专业意
见或报告,本次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
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规定的直接或间接有
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形。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
偿聘请其他第三方,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
律顾问、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评估机构、香港律师、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
机构、底稿及申报材料的打印制作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
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

徐建青

陈

陆

毛

雨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宣

言

徐雪飞

并购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陈友新
内核负责人签名:
徐子桐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吕晓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3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2b9302180b · 2026-10-16 18:14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