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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珂玛科技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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珂玛科技公告7.5亿元珂玛转债将于2026年10月22日进入转股期,转股价97.47元/股

这是可转债发行满六个月后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发布的开始转股例行提示公告,转股起始日(2026-10-22)、转股价(97.47元)、规模(7.5亿元)均为发行时已公开并在6月除息调整时披露过的信息,无新订单、业绩、赎回、下修或强制转股等增量事实,不构成方向性事件交易机会。

📄 原文珂玛科技↗ 原文
关于珂玛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611 债券代码:123267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债券简称:珂玛转债 公告编号:2026-059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珂玛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做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611.SZ)
可转债进入转股期为募集说明书预先约定的程序性提示,转股价、起始日、规模均已公开,无新增催化或预期差;实际稀释取决于持有人自主转股,公告本身不构成本质利空或利好,不做事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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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珂玛转债进入转股期是预先排定的程序性事项,全部关键条款市场已知,持有人仅获自主转股权而非发生实际稀释,缺乏预期差与价格催化,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8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主要风险

  • 若正股显著高于97.47元转股价,后续持有人陆续转股会带来新增股份供给和潜在稀释,但这取决于股价与持有人行为,本公告并未触发,属渐进效应而非短线事件冲击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支持任何方向的入场,结论为回避

方向:无可参考的同类事件先例,且可转债开始转股提示为高度程式化公告,无需以先例定价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此类日程性公告通常不产生显著事件收益,不据此设定止盈止损

形态:未检索先例;机制上不存在明确单边方向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6,283 字
证券代码:301611
债券代码:123267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债券简称:珂玛转债

公告编号:2026-059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珂玛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2、债券代码:123267

债券简称:珂玛转债

3、转股价格:97.47 元/股
4、转股期限:202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32 年 4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转股股份来源: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6 号)同意注册,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75,0
00.00 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已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珂玛转债”,债券
代码“123267”。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 4 月 22 日,T+4 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 年 4 月 15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
东。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7,500,00
0 张。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6 年 4 月 16 日(T 日)
至 2032 年 4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10%、第二年 0.30%、第三年 0.6
0%、第四年 1.00%、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
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六)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 4 月 22 日,T+4 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 年 10 月 22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 年 4 月 15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
东。
(七)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转股价格为 97.47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
式进行。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珂玛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
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转换
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
法取 1 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
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
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6 年 10 月 22 日至 2032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停止转股的期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受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可
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
同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情况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当前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7.57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当前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及 2026 年 5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分红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 日,除息除权日为 2026 年 6 月 3 日。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珂玛转
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珂玛转债转股价格为 97.57 元/股,调整后转股
价格为 97.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珂玛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97.47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
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
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转股来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六、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i 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
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七、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
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
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
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
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
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
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八、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权
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 A 股普通股股东(含
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九、其他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珂玛转债”的其他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ba2e4436f4 · 2026-10-18 15:36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