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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东睦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7(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8:24:11·⚡ 决策 10-16 18:29:01 +4m50s·10.8 天前

东睦股份拟将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约3.49亿元增资上海富驰并转投连云港MIM募投项目,属既定募资用途的程序性划转

该公告是重组配套募资2026年9月验资到位后的例行资金划转:向已控股99%的上海富驰同比例增资、再转投全资孙公司实施报告书中早已披露的MIM募投项目,持股结构、合并范围、募资用途均无变化,亦无新增订单、客户、产能投产时间表或业绩指引,属于程序性合规披露而非新增基本面催化,Web/KB/行情均不可能将其转化为正edge事件。

📄 原文东睦股份↗ 原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 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东睦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不做 东睦股份(600114.SH)
公告为已获批重组配套募资向控股99%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例行程序性划转,不改变募资用途、持股比例与合并范围,无新增订单、客户、产能投产或业绩指引等增量事实,无事件交易edge;上海富驰、连云港富驰均非上市,无其他可交易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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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东睦股份将已到位的重组配套募资按既定用途增资子公司以建设MIM产线,属预期内的例行募资使用程序,无新增商业事实,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MIM项目实际达产进度、消费电子需求及连云港富驰盈利兑现存在经营不确定性,但该公告本身未提供相关新信息,仅作为存量基本面风险而非本次事件催化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检索先例即直接AVOID,因为事件本身无增量事实,先例结果不会改变不做的结论

方向:不适用

涨幅量级:无可比性需求:程序性募资划转公告不构成独立催化,无需以先例校准幅度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7,297 字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
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东睦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股份”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及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增
资,之后再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由上海富驰逐步向其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富驰增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80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 20,994,35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5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514,571,690.0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215,605.62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2,356,084.4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
字〔2026〕33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及下属公司依照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1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实际募集的配套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事项名称

总投资金
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调整前)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调整后)

调整金额

1

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

15,355.05

15,355.05

0

15,355.05

2

高强轻质MIM 零件及模组生
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

36,200.00

36,102.12

-1,221.56

34,880.56

51,555.05

51,555.05

-1,221.56

51,457.17

合计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睦股
份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相关信息。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下属公司增资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募投项目“高强轻质 MIM 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
术改造及增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连云港富驰。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及 自 筹 资 金 向 上 海 富 驰 增 资 353,054,638.97 元 ( 其 中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348,805,632.53元,自筹资金4,249,006.44元),上海富驰少数股东远致星火同比例增资
3,566,208.47元,合计增资356,620,847.44元(其中实缴注册资本13,023,725.00元,计入
资本公积343,597,122.44元);之后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由上海富驰逐步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及 自 筹 资 金 向 连 云 港 富 驰 增 资 349,400,000.00 元 ( 其 中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348,805,632.53元,自筹资金594,367.47元)。本次增资涉及的募集资金部分,将通过募

集资金专户划转及存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自筹资金部分通过其他银行账户划
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被增资方

上海富驰

连云港富驰

增资方

增资总金额

募集资金增资金额

自筹资金增资金额

东睦股份

353,054,638.97

348,805,632.53

4,249,006.44

远致星火

3,566,208.47

-

3,566,208.47

小计

356,620,847.44

348,805,632.53

7,815,214.91

上海富驰

349,400,000.00

348,805,632.53

594,367.47

本次增资采用一次或分期增资的方式。增资完成后,上海富驰注册资本将由
8,797.6275 万元增加至 10,100.00 万元;连云港富驰注册资本将由 15,000.00 万元增加至
49,940.00 万元。
本次对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富驰
1、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31615810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998号
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8,797.6275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9日

经营范围: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的设计、开发、制造;新型复合材
料、特种陶瓷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产品的设计、开发;粉末冶金粉体材料的开发;精密零件的
设计、开发(除专控);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模具设计;金属粉末注射成型模具加工、批发;
自动化设备设计、开发及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
(未经审计)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经审计)

总资产

261,109.48

282,094.11

净资产

183,369.48

162,477.91

营业收入

131,176.63

254,707.03

净利润

18,551.42

36,996.36

3、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和远致星火均分别持有上海富驰99.00%和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本次增资前
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00%

87,096,512

99.00%

99,990,000

2

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

879,763

1.00%

1,0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1,000,000

合计

(二)连云港富驰
1、基本信息
名称: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91MA21L8GL1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池西路6号

法定代表人:郭灵光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材制造;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锻 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软磁复
合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陶瓷
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

49,697.59

47,139.84

净资产

18,976.87

19,005.41

营业收入

17,350.05

37,907.85

净利润

-317.39

3,323.88

3、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连云港富驰均为上海富驰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股东名称

1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5,000.00

100.00%

49,940.00

合计

100.00%

15,000.00

100.00%

49,940.00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1、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

出资金额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股份”);
3、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星火”,与东
睦股份合称“原股东”)。
(二)本次增资方案
1、东睦股份同意以每壹元注册资本对应27.3824元增资价格,出资353,054,638.97元认购上
海富驰新发行的12,893,488股股份,远致星火同意以每壹元注册资本对应27.3824元增资价格,
出资3,566,208.47元认购上海富驰新发行的130,237股公司股份,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睦股份、远致
星火将各自分别持有上海富驰99.00%、1.00%股权(“目标股份”),对应公司投前估值24.09亿
元。原股东合计增资款中,13,023,725.00元计入上海富驰注册资本,343,597,122.44元计入上海
富驰资本公积。
2、各方确认,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富驰注册资本增加至10,100.00万元,股权结构如下表
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
(万股)

股份比例
(%)

实缴出资资本
(万元)

1

东睦股份

9,999.00

99.00

9,999.00

2

远致星火

101.00

1.00

101.00

合计

10,100.00

100.000

10,100.00

(三)交割先决条件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的交割应以下述各项条件均已满足或被原股东以书面形式豁免为前提
条件:
1、各方及其他相关方签署本次增资的交易文件;
2、上海富驰的内部有权机关(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及董事会)已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增资、
授权签署增资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和修改公司章程,新公司章程已经过适当批准并生效;
3、远致星火合伙人会议已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并授权签署增资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
4、上海富驰已完成注册资本的足额实缴(如涉及);
5、上海富驰已更新股东名册,东睦股份、远致星火持有目标股份。

(四)交割
东睦股份、远致星火应于增资协议中“交割先决条件”全部被满足或被有权豁免的一方豁免
后第十个工作日或各方另行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交割日”)向上海富驰支付增资款。在交割
日,东睦股份、远致星火将增资款一次性电汇至上海富驰指定账户(其中东睦股份使用募集资
金增资部分,汇入上海富驰募集资金专户)。上海富驰应当在不晚于交割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
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
(五)生效及终止
1、增资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于增资协
议文首所载签署日起生效。
2、如在交割日前,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增资协议的,增资协议即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各方应严格遵守增资协议。如果增资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增资协议项下的义务(包
括一方做出的任何承诺),或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任何方面不真实,即构成违约。
2、违约方应对履约方由于违约方违反增资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责任、诉讼及合
理的费用和开支(“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增资协议的,
不应被认为违反增资协议。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一方应于事件发生后五日内以书面通知其他方,并采取必要措
施以减轻或防止损害之扩大。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存在六个月或以上,其影响仍未消失时,
任何一方可通过书面通知终止增资协议。
(七)争议解决及其他
1、凡因增资协议所引起的或与增资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
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十五日内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增资协议签署
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诉讼期间,各方继续拥有各自在增资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其在增资协议下
的相应义务。
3、各方应自行承担其因本次增资所产生的费用。对于各方因参与本次增资而所需缴纳的税
款,除增资协议或其他协议另有规定外,该方应当依法申报、自行承担及缴纳税款。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是基于募
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用于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公司、上海富驰及连云港富驰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独立财务顾问、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
管协议》。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
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6年10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经
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
连云港富驰增资,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
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0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的具体工作及后续相关事宜。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下属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
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
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九、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下属公司增资以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资金仅限用于相应募投项
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向下属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向上海富驰增资并由其向连云港富驰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邬彦超

邢宏远

刘欢

王书源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b192009170 · 2026-10-16 18:29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