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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恒为科技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标的无直接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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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实控人阵营调整:沈振宇、王翔与胡德勇、添橙基金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数量不变

公告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核心内容是实控人内部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与重签:合并持股口径由26.10%降至19.20%,但任何一方均未买卖股份,未来12个月亦无增减持计划,公司控制权仍由沈振宇、王翔持有,不影响收入、利润、现金流、资产或证券供需,无多空edge;属治理/程序性披露。

📄 原文恒为科技↗ 原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沈振宇、王翔)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恒为科技 股票代码:603496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振宇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做 恒为科技(603496.SH)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与重签仅改变表决权合并计算口径(26.10%→19.20%),不涉及股份买卖、增减持计划、资产或经营变动,沈振宇仍为第一大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无盈利、现金流或证券供需增量,不构成做多或做空催化。胡德勇未来减持仅为无计划支撑的或有风险,亦不满足做空红线。
展开详情(成交明细 / 研究档案 / 原文全文 / 决策记录链)

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恒为科技实控人阵营内部解除并重建一致行动关系,纯表决权口径调整、零股份变动、无增减持计划,控制权未易主,对公司基本面和证券供需均无增量影响,不具备交易价值,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胡德勇脱离一致行动人后治理层面存在潜在分歧或后续减持的不确定性,但公告明确其暂无增减持计划,属远期或有事项而非当前事实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改变结论:维持AVOID,无需为程序性公告调用先例统计

方向:未检索先例:纯治理程序性披露且无股份/现金流变动,历史同类一致行动协议解除(无减持、控制权保留)普遍无持续定价影响,先例结果不可能改变无因果敞口的结论

涨幅量级:不适用,无ENTER幅度需要校准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6,393 字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恒为科技
股票代码:603496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振宇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翔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引起,
解除后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和持股
比例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1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
《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为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附表 ..........................................................................................................................................16

3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恒为科技

指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沈振宇、王翔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不变。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沈振宇
性别:男
身份证号:340703************
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董事长、总经理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王翔
性别:男
身份证号:310221************
国籍: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沈振宇先生、王翔先生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签署《协议书》
(以下简称“《新
协议》”
),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的
规定,沈振宇先生、王翔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5

三、 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
其它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振宇先生、王翔先生与胡德勇先生、添橙
MAD 恩慧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橙基金”)签署《关于共同控制
协议书及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
(以下简称“《终止协议》”),解除一致行
动关系所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及添橙
基金合计持有公司的权益比例为 26.10%;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沈振宇先生、王翔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权益比例为 19.2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5 年 3 月 25 日,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共同签署《协议书》,
约定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内,在公司的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
2023 年 6 月 19 日,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及添橙基金共同签
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添橙基金保证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事项:会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提名、委派董事;董事会会议表
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等)上,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与沈振
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在相关议案和决策机制上保持一致行动。
根据《协议书》及《一致行动人协议》
(以下合称“原协议”),沈振宇先生、
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及添橙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
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6.10%的股份。
为更好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
机制、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添橙基金经友好协商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共同签署《终止协议》。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项下
各项权利义务终止,各方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一致行动人构成情况及持股情况如下:
一致行动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沈振宇

44,096,777

13.77

胡德勇

22,102,562

6.90

王翔

17,374,944

5.43

添橙基金

0

0.00

合计

83,574,283

26.10

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股东沈振宇先生与王翔先生签署《新协议》,双方
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所有事项,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相关议案和决策
机制上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在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
8

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表决;提名、委派董事;董事会会议
表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等)上,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在相关
议案和决策机制上保持一致行动。
2、 一方拟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时,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与另一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任何一方对议案
内容有异议,双方均应当继续进行协商,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双方共同认
可,以其中一方的名义或双方共同的名义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相关议
案,并在董事会或股东会上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3、 对于非由一方提出的议案,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召开前,双方应
当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以自
身的名义或授权其中一方按照形成的一致意见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
上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如双方在行使表决权或提案权前经充分沟通后,对有关
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形成表决意
见或持股数量较多的一方意见为准,并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上按照该表决意见进行
表决。
4、 如一方未遵循协议的约定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提名或作出
表决,视为其违约,该提案、提名或表决自始无效。
5、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关于共同控制协议书及一致行动人协
议之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除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本协议。
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新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一致行动人构成情况及持
股情况如下:
一致行动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沈振宇

44,096,777

13.77

王翔

17,374,944

5.43

合计

61,471,721

19.20

9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胡德勇先生及添橙基金签署《终止协议》,
并因此与胡德勇先生及添橙基金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翔先生持有的恒为科技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股份 17,374,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其中 2,000,000 股处于质押
状态。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
限制的情形。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披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行为。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
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2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振宇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翔
签名: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本报告书提及的有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 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
联系人:恒为科技证券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楼 6 楼
联系电话:021-61002983

14

(本页无正文,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振宇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翔
签名:

2026 年 10 月 16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恒为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
恒为科技

沈振宇、王翔

楼6楼
603496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上海市闵行区

所/注册地

□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号

上市公司所在地

减少 (系一致
行动关系解除,股
份数量不再合并计
算)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是



否

□

不变 ,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公司第一大股

否

□

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协议转让

□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沈振宇、胡德勇、王翔及添橙基
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3,574,283 股,持有的权益比例为
26.10%。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振宇、王翔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61,471,721 股 , 持 有 的 权 益 比 例 为
19.2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胡德勇及添橙基金
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签署《终止协议》,并因此与胡德
勇先生及添橙基金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本页无正文,为《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沈振宇
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翔
签名: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36dbf6c2ae · 2026-10-16 19:09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