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拉卡拉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7/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7(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9:52:11·⚡ 决策 10-16 19:54:41 +2m30s·11.1 天前
拉卡拉披露收购高富信息(Skyee)重组的合规性说明,属重组预案配套程序性文件无新增事实
附件是拉卡拉就收购高富信息(Skyee)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及发行定价规定所作的董事会合规性说明,属重组预案的配套程序性文件,不含交易金额、估值、业绩承诺等任何新增实质信息;收购事项自9月30日停牌筹划起已公开,10月16日晚的真正催化是同日披露的重组预案暨复牌公告(1225609620),股票10月19日才复牌。就本文件本身无预期差、信号时点亦不可成交,故不做。
📄 原文拉卡拉↗ 原文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不做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300773.SZ)
信号文件仅为收购高富信息(Skyee)重组预案的配套合规性说明,无交易金额/估值/承诺等新增事实,收购自9月30日停牌已明牌;真正催化是同日重组预案暨10月19日复牌公告,本文件不提供独立edge,且股票停牌中至10月19日不可成交,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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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该PDF仅是收购Skyee重组预案的法定合规附件,论证创业板定位与12.88元/股发行价合规,无新增条款;收购自9月30日停牌已明牌,真正催化是同日预案及10月19日复牌,本文件不提供独立edge,回避。
消息传播链
- 本信号文件:仅论证交易符合创业板定位与发行价12.88元/股不低于市价80%,属预案配套合规说明,无新增交易条款。
- 财联社报道拉卡拉拟购高富信息控股权,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重组上市,股票10月19日复牌;实质市场催化对应同日1225609620号预案暨复牌公告。市场反应:股票停牌中,10月19日复牌后定价
主要风险
- 10月19日复牌后涨跌由同日重组预案的作价/估值/承诺决定,若仅凭本合规文件追高,可能在复牌高开低走中被动接盘
- 公告称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资产注入体量或小于市场对跨境支付并购的乐观预期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web · 日期 2026-10-16 · 影响 weakens
财联社明确本次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叠加发行股份摊薄,跨境支付资产注入体量可能有限;且本文件无作价/业绩承诺,无法证实重大正向surprise。
检索:拉卡拉 收购 Skyee 高富信息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 复牌 风险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本信号为无新增事实的程序性合规文件,提前终止研究,不据其构建先例或交易参数;复牌后的涨跌应另行基于重组预案正文(作价/估值/承诺)做事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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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包搜索结果(原始查询:拉卡拉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广州市高富信息科技 Skyee 跨境 重组;API SearchType:web) - stock_quote 失败 stock_tools HTTP · 100 ms
行情服务暂不可用;本次无法核验该标的价格和可执行条件。请基于其余证据继续判断并明确标注行情降级;不得仅因工具故障自动给出 AVOID 或 ENTER,也不得编造价位。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1,350 字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林健、海南塔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零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维周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微尘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或全
部广州市高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
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
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
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
司主营业务系通过旗下“Skyee”等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外贸等跨境经营企
业提供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所处行业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限制
类或者淘汰类行业。标的公司所在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
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原则上不支持申报上市的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数字支付业务和科技服务业务,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与上市
公司隶属于同行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
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所涉及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所涉
及发行股份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12.8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林健、海南塔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零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维周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微尘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部分或全
部广州市高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
规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有关规
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
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
司主营业务系通过旗下“Skyee”等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商、外贸等跨境经营企
业提供跨境资金结算服务,所处行业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限制
类或者淘汰类行业。标的公司所在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
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原则上不支持申报上市的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数字支付业务和科技服务业务,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与上市
公司隶属于同行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
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所涉及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所涉
及发行股份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12.8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ac55994ee5· 2026-10-16 19:54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