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华塑科技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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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科技完成董事会换届并聘任高管,实控人杨冬强兼任董事长与总经理
这是创业板上市公司任期届满后的常规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公告;实控人、创始人杨冬强原本已任董事长,本次兼任总经理属于治理安排延续,不构成订单、业绩、资产重组或控制权变化,也没有形成可量化的盈利增量。离任高管仍保留董事或其他职务,公告未披露冲突、处罚、经营异常或减持计划,因此无正期望交易边。
📄 原文华塑科技↗ 原文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
不做 华塑科技(301157.SZ)
例行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无新增经营、财务、订单或控制权变化;实控人兼任总经理不构成本次新增利空,亦无短线交易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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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华塑科技公告完成例行董事会换届,核心实控人继续掌权并兼任总经理,治理结构稳定但无经营增量;该消息不构成短线做多或做空催化。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6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杨冬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使两职合一,治理制衡弱于分设安排,但公告已说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和回避制度,短期不构成实质净损害。
- 李明星不再担任总经理仍任董事,且其与杨冬强为一致行动人,当前未见权力斗争、关键客户流失或强制减持信息。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6 · 影响 invalidates
全文仅涉及董事、专门委员会、高管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以及届满离任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现可支撑做多的经营增量。
检索:公告全文是否包含订单、业绩预告、并购、融资、回购、重大合同或战略转型增量 原文 ↗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6 · 影响 invalidates
换届程序合法,独董任职已获深交所备案无异议;离任属于届满安排,未见处罚、冲突或净损害事实,不满足做空催化。
检索:公告是否披露控制权异常、关键管理者突变、监管处罚、强制减持、经营中断或重大治理冲突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先例维度支持不做:该公告不是业绩、订单、并购或控制权变更,未生成交易腿。
方向:无适用的交易型先例;A股常规董事会换届和高管聘任通常属于治理事项,不宜用其他题材公告的涨幅外推。
涨幅量级:缺乏同机制、同相位且具有重大超预期成分的对齐样本,不能据此设定止盈止损幅度。
形态:未见本事件具备可反复交易的惊喜机制;不进行方向或幅度统计。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9,937 字
证券代码:301157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杨冬强先生(董事长)、李明星先生、杨典宣先生、聂孟建先
生、王文义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陈为人先生、雷鸣先生、张小宁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
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一。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5 人,成员为:杨冬强先生、杨典宣先生、聂孟建先生、王
文义先生、雷鸣先生,其中杨冬强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 3 人,成员为:雷鸣先生、张小宁先生、杨冬强先生,其中
雷鸣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人,成员为:陈为人先生、张小宁先生、杨冬强先
生,其中陈为人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 3 人,成员为:陈为人先生、雷鸣先生、杨典宣先生,其中
陈为人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陈为人先生
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杨冬强先生
副总经理:聂孟建先生、支春义先生
财务总监:胡瑞芳女士
技术总监:姚明轩先生
董事会秘书:胡瑞芳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梁承珠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
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
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董事会秘书胡瑞芳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梁承珠女士
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胡瑞芳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梁承珠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896 8260
传真:0571-8896 8260
邮箱:investor@huasuc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3 幢 2、3 层(上城科技工业
基地)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新民先生、韩家勇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
任其他任何职务;李明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董
事;许仁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3.99 万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8.5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7.9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6%;
许仁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40%;徐新民先生、
韩家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届满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
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辛勤付出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合理性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措施
杨冬强先生不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更是公司创始人之一,其同时担
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战略统筹需要而设立。
该安排有利于提高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效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日常经
营管理的高度协同。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
资金占用等情形。同时,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规定,切实保障
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已采取并持续执行以下具体措施:
1、职权清晰界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
理工作细则》,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权与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
2、强化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达到 1/3 以上,并在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3、完善内控与回避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若涉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时,严格执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制度,确保交易公允,防止利益输送。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董事、总经理杨冬强先生简历:
杨冬强,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
程师,浙江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杭州市上城区政协委员。1996 年 07 月至 1999
年 03 月在杭州松下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担任电子车间主管;1999 年 04 月至 2001
年 07 月在杭州摩托罗拉移动电话用户机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主管;2001 年 08 月
至 2003 年 10 月在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担任采购主管;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华塑电子担任监事;200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华塑有限先后担
任监事、执行董事;自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长;2018 年 12 月
至 2026 年 09 月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自 2026
年 09 月至今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杨冬强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李明星先生签署《一致行动
人协议书》,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杨典宣先生系堂兄弟;在公司控股股东
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除此之外,杨冬强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杨冬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3.9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7%;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7.9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6%,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董事李明星先生简历
李明星,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融学专业,高级工程
师,1996 年 07 月至 1999 年 08 月在杭州华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
1999 年 09 月至 2003 年 10 月在杭州高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销售经理、
市场部经理;200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杭州丽峰贸易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
监;200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华塑有限先后担任执行总经理、总经理;自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自 2026 年 09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产业投资研究中心主任;自 2025
年 10 月至今在燧寰控股(杭州)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李明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杨冬强先生签署《一致行
动人协议书》,系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除此之外,李明星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星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513.9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7.90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3、董事杨典宣先生简历:
杨典宣,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1989 年 06 月至 1996 年
12 月经商;1997 年 01 月至 2003 年 10 月为乐清市振兴无线电厂员工;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华塑电子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在华塑有限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 04 月至 2017 年 03 月担任
乐清市虹桥镇吴宅村村主任;200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华塑有限监事;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2018 年 12 月至 2026 年 09 月在公司控
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自 2026 年 09 月至今在公司控股股东
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经理。
杨典宣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杨冬强先生系堂兄弟;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
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经理;除此之外,杨典宣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
典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0.24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0%;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746.1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4%,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4、董事、副总经理聂孟建先生简历:
聂孟建,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工
程师。2003 年 09 月至 2005 年 05 月在陕西瑞尔森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销
售经理;2005 年 05 月至 2006 年 05 月在西安庆元机电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2006 年 06 月至 2009 年 03 月在陕西艾特隆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大区经理;2009
年 03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华塑有限担任副总经理,自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
科技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孟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6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41%。聂孟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条件。
5、董事王文义先生简历:
王文义,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工程、工商
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1996 年 08 月至 1999 年 09 月,在浙江省义乌市恒信报
警设备厂研发部担任研发工程师;1999 年 10 月至 2003 年 03 月在杭州利加通讯
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担任售前技术支持;2003 年 04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华塑电
子担任研发工程师;200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华塑有限先后担任研发工程
师、研发副总监;自 2018 年 07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工会委员会担任工会主席;自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研发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45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24%。王文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6、独立董事陈为人先生简历:
陈为人,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商业财务会计专业,会
计学专业副教授。1985 年 08 月至 2023 年 01 月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曾先后任
职法学院党委书记和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华塑科
技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担任杭州新剑机电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为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7、独立董事雷鸣先生简历:
雷鸣,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专业,教授。 1991
年 10 月至 1996 年 09 月在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担任工程师;2002 年 06 月至 2004
年 05 月在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站担任研究员;2004 年 06 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任
教,并担任其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8、独立董事张小宁先生简历:
张小宁,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刑法学专业,教
授。2004 年 08 月至 2010 年 08 月在山东警察学院治安系任教;2010 年 04 月至
2013 年 04 月在(日本)立命馆大学衣笠综合研究机构主攻博士后;2013 年 04
月至 2023 年 04 月在山东大学(威海)任教,并担任法学院副院长;2023 年 04
月至今在上海政法学院任教,并担任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9、副总经理支春义先生简历:
支春义,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凝聚态物理专业,
教授。2004 年 07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日本物质材料研究机构(NIMS)先后担
任博士后研究员、ICYS 研究员和主任研究员;201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07 月,在
香港城市大学先后担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和讲座教授;自 2019 年 01 月至
今在大锌能源有限公司(香港)担任董事;自 2020 年 08 月至今在东莞大锌能源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自 2025 年 05 月至今在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华锌能源有限
公司担任董事长;自 2025 年 07 月至今在香港大学担任讲座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支春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10、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胡瑞芳女士简历:
胡瑞芳,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高级会
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4 年 06 月至 2007 年 02 月在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财务会计;2007 年 03 月至 2010 年 02 月在杭州德跃建材有限公司担任
财务经理;2010 年 03 月至 2023 年 06 月在华塑科技担任财务部经理、会计机构
负责人;自 2023 年 07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财务总监;自 2023 年 10 月至今在
华塑科技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瑞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0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11%。胡瑞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瑞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
件。
11、技术总监姚明轩先生简历:
姚明轩,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2006 年 09 月至 2015 年 03 月在杭州安费诺飞凤通讯部品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
师、资源开发工程师;2015 年 04 月至 2019 年 04 月在金龙机电(杭州)有限公
司担任资源开发工程师、采购经理;2019 年 05 月至 2026 年 01 月在杭州浸客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 2026 年 02 月至今在公司控股孙公司
杭州华域热控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明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12、证券事务代表梁承珠女士简历:
梁承珠,女,199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20 年 05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华塑有限担任项目申报专员;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
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承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梁承珠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条件。
证券简称:华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杨冬强先生(董事长)、李明星先生、杨典宣先生、聂孟建先
生、王文义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陈为人先生、雷鸣先生、张小宁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
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一。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5 人,成员为:杨冬强先生、杨典宣先生、聂孟建先生、王
文义先生、雷鸣先生,其中杨冬强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 3 人,成员为:雷鸣先生、张小宁先生、杨冬强先生,其中
雷鸣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人,成员为:陈为人先生、张小宁先生、杨冬强先
生,其中陈为人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 3 人,成员为:陈为人先生、雷鸣先生、杨典宣先生,其中
陈为人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陈为人先生
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杨冬强先生
副总经理:聂孟建先生、支春义先生
财务总监:胡瑞芳女士
技术总监:姚明轩先生
董事会秘书:胡瑞芳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梁承珠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
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
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董事会秘书胡瑞芳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梁承珠女士
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胡瑞芳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梁承珠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896 8260
传真:0571-8896 8260
邮箱:investor@huasucn.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50 号 3 幢 2、3 层(上城科技工业
基地)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新民先生、韩家勇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
任其他任何职务;李明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董
事;许仁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3.99 万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8.5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7.9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6%;
许仁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40%;徐新民先生、
韩家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届满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
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辛勤付出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合理性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措施
杨冬强先生不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更是公司创始人之一,其同时担
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系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战略统筹需要而设立。
该安排有利于提高重大战略决策的执行效率,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日常经
营管理的高度协同。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
资金占用等情形。同时,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之规定,切实保障
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已采取并持续执行以下具体措施:
1、职权清晰界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
理工作细则》,明确划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权与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
2、强化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达到 1/3 以上,并在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3、完善内控与回避制度: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若涉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时,严格执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制度,确保交易公允,防止利益输送。
特此公告。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6 日
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董事、总经理杨冬强先生简历:
杨冬强,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通信工程专业,高级工
程师,浙江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杭州市上城区政协委员。1996 年 07 月至 1999
年 03 月在杭州松下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担任电子车间主管;1999 年 04 月至 2001
年 07 月在杭州摩托罗拉移动电话用户机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主管;2001 年 08 月
至 2003 年 10 月在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担任采购主管;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华塑电子担任监事;200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华塑有限先后担
任监事、执行董事;自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长;2018 年 12 月
至 2026 年 09 月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自 2026
年 09 月至今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杨冬强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李明星先生签署《一致行动
人协议书》,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杨典宣先生系堂兄弟;在公司控股股东
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除此之外,杨冬强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杨冬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3.9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7%;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7.9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6%,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2、董事李明星先生简历
李明星,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融学专业,高级工程
师,1996 年 07 月至 1999 年 08 月在杭州华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
1999 年 09 月至 2003 年 10 月在杭州高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先后担任销售经理、
市场部经理;200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杭州丽峰贸易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
监;200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华塑有限先后担任执行总经理、总经理;自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自 2026 年 09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产业投资研究中心主任;自 2025
年 10 月至今在燧寰控股(杭州)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李明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杨冬强先生签署《一致行
动人协议书》,系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除此之外,李明星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星先生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513.9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7%;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7.90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6%,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3、董事杨典宣先生简历:
杨典宣,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1989 年 06 月至 1996 年
12 月经商;1997 年 01 月至 2003 年 10 月为乐清市振兴无线电厂员工;2003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2 月在华塑电子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在华塑有限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 04 月至 2017 年 03 月担任
乐清市虹桥镇吴宅村村主任;200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华塑有限监事;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2018 年 12 月至 2026 年 09 月在公司控
股股东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自 2026 年 09 月至今在公司控股股东
杭州皮丘拉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经理。
杨典宣先生与公司董事长杨冬强先生系堂兄弟;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皮丘拉
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经理;除此之外,杨典宣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
典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0.24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0%;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746.1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44%,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4、董事、副总经理聂孟建先生简历:
聂孟建,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工
程师。2003 年 09 月至 2005 年 05 月在陕西瑞尔森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销
售经理;2005 年 05 月至 2006 年 05 月在西安庆元机电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2006 年 06 月至 2009 年 03 月在陕西艾特隆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大区经理;2009
年 03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华塑有限担任副总经理,自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
科技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孟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6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41%。聂孟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条件。
5、董事王文义先生简历:
王文义,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工程、工商
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1996 年 08 月至 1999 年 09 月,在浙江省义乌市恒信报
警设备厂研发部担任研发工程师;1999 年 10 月至 2003 年 03 月在杭州利加通讯
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担任售前技术支持;2003 年 04 月至 2005 年 11 月在华塑电
子担任研发工程师;200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华塑有限先后担任研发工程
师、研发副总监;自 2018 年 07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工会委员会担任工会主席;自
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董事、研发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45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24%。王文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6、独立董事陈为人先生简历:
陈为人,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商业财务会计专业,会
计学专业副教授。1985 年 08 月至 2023 年 01 月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曾先后任
职法学院党委书记和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华塑科
技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担任杭州新剑机电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为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7、独立董事雷鸣先生简历:
雷鸣,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化学专业,教授。 1991
年 10 月至 1996 年 09 月在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担任工程师;2002 年 06 月至 2004
年 05 月在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站担任研究员;2004 年 06 月至今在浙江大学任
教,并担任其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8、独立董事张小宁先生简历:
张小宁,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刑法学专业,教
授。2004 年 08 月至 2010 年 08 月在山东警察学院治安系任教;2010 年 04 月至
2013 年 04 月在(日本)立命馆大学衣笠综合研究机构主攻博士后;2013 年 04
月至 2023 年 04 月在山东大学(威海)任教,并担任法学院副院长;2023 年 04
月至今在上海政法学院任教,并担任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
9、副总经理支春义先生简历:
支春义,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凝聚态物理专业,
教授。2004 年 07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日本物质材料研究机构(NIMS)先后担
任博士后研究员、ICYS 研究员和主任研究员;2012 年 12 月至 2025 年 07 月,在
香港城市大学先后担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和讲座教授;自 2019 年 01 月至
今在大锌能源有限公司(香港)担任董事;自 2020 年 08 月至今在东莞大锌能源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自 2025 年 05 月至今在公司控股孙公司杭州华锌能源有限
公司担任董事长;自 2025 年 07 月至今在香港大学担任讲座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支春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10、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胡瑞芳女士简历:
胡瑞芳,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高级会
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04 年 06 月至 2007 年 02 月在三达奥克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财务会计;2007 年 03 月至 2010 年 02 月在杭州德跃建材有限公司担任
财务经理;2010 年 03 月至 2023 年 06 月在华塑科技担任财务部经理、会计机构
负责人;自 2023 年 07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担任财务总监;自 2023 年 10 月至今在
华塑科技担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瑞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0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11%。胡瑞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
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瑞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
件。
11、技术总监姚明轩先生简历:
姚明轩,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2006 年 09 月至 2015 年 03 月在杭州安费诺飞凤通讯部品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
师、资源开发工程师;2015 年 04 月至 2019 年 04 月在金龙机电(杭州)有限公
司担任资源开发工程师、采购经理;2019 年 05 月至 2026 年 01 月在杭州浸客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 2026 年 02 月至今在公司控股孙公司
杭州华域热控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明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12、证券事务代表梁承珠女士简历:
梁承珠,女,1994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法学专业。2020 年 05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华塑有限担任项目申报专员;2020 年 10 月至今在华塑科技
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承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梁承珠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条件。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04e3912052· 2026-10-16 19:47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