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声迅股份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17(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9:55:08·⚡ 决策 10-16 19:57:39 +2m31s·11.2 天前
声迅股份披露声迅转债附加回售第三次提示,回售价低于市价且不构成股票增量催化
该公告是既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触发附加回售后的第三次程序性提示,申报期、价格和流程均属安排落地;公司已提示市价高于回售价,回售非强制,未新增足以交易正股的方向性事实。
📄 原文声迅股份↗ 原文
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债券代码:127080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公告编号:2026-083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不做 声迅股份(003004.SZ)
第三次可转债回售提示属程序性公告,根本事项9月已审议披露;回售非强制且公告称债价高于回售价,对正股无新增方向性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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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声迅股份因7,692.25万元募投项目剩余资金转补流而触发声迅转债附加回售,但本公告只是第三次提示,且回售价低于当前债价、持有人可自行选择。对003004.SZ正股没有新增盈利催化或足以确认的净损害,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11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关键理由
- 本公告为可转债附加回售流程中的例行第三次提示,不产生新的订单、收入、利润指引或资产重组信息。
- 回售价格101.188元/张低于公告所称债券收盘价,且回售非强制,难以形成债券或正股的方向性套利edge。
主要风险
- 若最终回售申报规模远超预期,可能带来短期现金流出,但本次公告未披露申报规模,不能据此确认重大净损害。
- 市场若将募投项目终止补流解读为项目推进不及预期,可能影响风险偏好,但该根本事项在9月已审议披露,不是本公告新增事实。
反向证据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将任何类比涨幅外推到声迅股份,最终因无增量催化而AVOID。
方向:未使用外部先例;本案是同一事项的第三次程序性可转债回售提示,缺乏新增事实,先例统计不会改变回避结论。
涨幅量级:没有用于校准止盈止损的高相似先例;不予交易。
形态:未进行价格反应统计;公告自身显示回售价低于债券市价且非强制,事件方向中性。
工具执行结果 · 成功 1 · 降级 0 · 失败 0 · 取消 0
- search_processed_events 成功 stock_tools HTTP · 11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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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827 字
证券代码:003004
债券代码:127080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公告编号:2026-083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0;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2、回售价格:101.188 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6 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27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8 日
7、回售申报期内“声迅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18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
的“声迅转债”。截至本公告之日,“声迅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
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适用简
化程序召开的“声迅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 9 月 29 日召
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额 7,692.25 万元(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声
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声迅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件概述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
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
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
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 为 1.50%(“声迅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9 日的票面利率);t 为 289 天(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10 月 15 日为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 IA=100×1.50%×289/365=1.188 元/张(含税)
因此“声迅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188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1)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个人
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950 元/张;
(2)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收所得
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188 元/张;(3)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其他债券持
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188 元/张。
(三)其他说明
“声迅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声迅转债”,
“声
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
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
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 次,其中,在回
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
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
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
(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
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
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声迅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27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10 月 28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
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声迅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声
迅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
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债券代码:127080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公告编号:2026-083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0;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2、回售价格:101.188 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6 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27 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28 日
7、回售申报期内“声迅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18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
的“声迅转债”。截至本公告之日,“声迅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
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6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适用简
化程序召开的“声迅转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 9 月 29 日召
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
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额 7,692.25 万元(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声
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声迅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件概述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
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
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
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 为 1.50%(“声迅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29 日的票面利率);t 为 289 天(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 年 10 月 15 日为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 IA=100×1.50%×289/365=1.188 元/张(含税)
因此“声迅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188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1)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个人
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950 元/张;
(2)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收所得
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188 元/张;(3)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其他债券持
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188 元/张。
(三)其他说明
“声迅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声迅转债”,
“声
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
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
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 次,其中,在回
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 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
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回售
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
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
(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
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
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声迅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回售款划拨日为 2026 年 10 月 27 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10 月 28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
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声迅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声
迅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
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ad0a0a00c4· 2026-10-16 19:57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