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嘉友国际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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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603871.SH)公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现0.28元,10月23日除息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是已通过方案的程序性落地:分红金额、比例在9月15日临时股东会时即为明牌,本次只新增登记日/除息日等日程信息;除息时开盘参考价机械减0.28元,红利与股价扣减等额抵消,短线参与者还承担差别化红利税,无正期望交易机会。
📄 原文嘉友国际↗ 原文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6-041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不做 嘉友国际(603871.SH)
分红实施为9月15日已批准方案的程序性落地,无新增事实;10月23日除息价机械下调0.28元,现金红利与价格扣减等额抵消,持股不足1个月还需缴纳20%红利税,不构成事件驱动交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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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嘉友国际半年报每股0.28元现金分红系9月15日股东会已批准方案的实施公告,10月23日除息日股价将机械下调0.28元,分红本身不创造超额收益,亦无新增基本面信息,故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9-15 · 扩散 high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若市场将高比例半年度分红解读为股东回报利好而情绪性炒作,除息前可能有短期溢价,但该类行情无基本面支撑且需缴红利税,不属可回测的事件edge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检索先例;机械除息且方案已明牌,直接AVOID。
方向:无需先例:除息参考价=前收盘价-0.28元为交易所规则下的机械调整,分红事件本身无方向性alpha,历史先例不会改变结论。
涨幅量级:不适用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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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6-041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8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10/22
-
2026/10/23
2026/10/23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9 月 15 日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368,008,658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10,600,000 股后的股本 1,357,408,658 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0,074,424.24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以实际分派根据
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357,408,658×0.28)÷1,368,008,658≈0.28 元/股。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
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前收盘价格-0.28)÷(1+0)≈(前收盘价格-0.28)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10/22
-
2026/10/23
2026/10/23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
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
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
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嘉鑫毅(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景华、孟联、唐世伦、王
本利、侯润平、白玉、武子彬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8 元。
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
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
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
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252 元。如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
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其现金
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2 元。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
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
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
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的有关规定,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28 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1129871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6-041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8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10/22
-
2026/10/23
2026/10/23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9 月 15 日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368,008,658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10,600,000 股后的股本 1,357,408,658 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0,074,424.24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以实际分派根据
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357,408,658×0.28)÷1,368,008,658≈0.28 元/股。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
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前收盘价格-0.28)÷(1+0)≈(前收盘价格-0.28)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10/22
-
2026/10/23
2026/10/23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
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
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
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嘉鑫毅(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韩景华、孟联、唐世伦、王
本利、侯润平、白玉、武子彬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8 元。
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
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
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
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252 元。如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
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定,其现金
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2 元。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
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
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
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的有关规定,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28 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1129871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9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1b660b055· 2026-10-18 15:42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2226518bfdee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