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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国晟科技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20(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6:10:27·⚡ 决策 10-19 17:15:30 +1h05m·8.3 天前

国晟科技控股股东国晟能源2600万股将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不改变控制权且不影响经营

本公告是8月29日已披露司法拍卖事项的第二次拍卖程序性进展:拍卖股份仅占总股本3.94%,首次拍卖已因无人出价流拍,公司明确不改变控制权、不影响正常经营;纠纷与冻结均为旧信息,本次仅新增拍卖日期,无盈利、订单、控制权或经营层面的增量事实,不满足多空任一方的事件交易门槛。

📄 原文国晟科技↗ 原文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9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
不做 国晟科技(603778.SH)
控股股东3.94%股份二拍为已知纠纷的程序性进展,不改变控制权、不影响经营,首拍已流拍,无新增基本面事实与正期望edge;拍卖日(11月4日)尚远,结果不确定,不提前做多或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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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国晟科技控股股东3.94%股份将二拍属已知纠纷的程序性公告,不涉及控制权变更与经营影响,且首拍流拍;无新增基本面冲击,不构成可交易事件,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08-2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medium ↗

主要风险

  • 若二拍折价成交或竞拍方身份特殊,可能在11月4日拍卖时点形成短期情绪或供给扰动,但当前公示阶段无事实支撑,不宜提前下注

反向证据

  • 做空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9 · 影响 weakens
    公告明确拍卖后控股股东不变、实际控制人不变、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股份已冻结、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不构成强做空催化
    检索:国晟科技 控股股东 司法拍卖 控制权 经营影响 2026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不支持任何方向的ENTER,直接AVOID

方向:无可对照先例;此类小比例(约4%总股本)、不改变控制权且首拍流拍的股东股份二拍程序性公告,通常不构成方向性事件,未据此交易

涨幅量级:无足够高相似对齐先例校准幅度,不用以设定止盈止损

形态:未发现可引用的见光死或持续下跌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077 字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9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
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科
技”或“公司”)控股股东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能源”)所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6,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4.01%,占公司总
股本的 3.9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处于冻结状态。
 本次拍卖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1 月 5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
动。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
 本次拍卖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缴
款、法院裁定、变更过户等环节。
 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与公司正常经营无关。
 本次拍卖前国晟能源持有公司股份 108,295,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
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
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1

一、本次司法拍卖前股东持股情况
国晟能源持有公司股份 108,295,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股份来
源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
二、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
(一)第一次拍卖情况
因国晟能源与公司原股东杨静关于股份转让事宜的纠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了《裁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裁定书》依法出具了《拍卖通知书》((2026)京 01 执 3182 号),拟对国
晟能源持有的公司股份 26,000,000 股进行拍卖。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在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
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74)。
上述股票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 10 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了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因在规定
时间内无人出价已流拍。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
法拍卖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告:临 2026-085)。
(二)第二次拍卖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查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11 月 4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1 月 5 日 10 时
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
对国晟能源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6,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4.01%,
占公司总股本的 3.94%)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尚在公示阶段,具体情况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
法拍卖平台上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三、其他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

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
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
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2、本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将涉及竞拍、
缴款、法院裁定、变更过户等环节。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与公司正常经营无关。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3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4937c58f13 · 2026-10-19 17:15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658c0c1e2ba5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