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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公告奥浦迈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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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浦迈公布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派现0.20元,合计约2849.55万元

这是已通过方案的例行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0.20元、合计约2849.55万元的派发早在2026年5月15日股东会即已确定,本次只披露登记日/除息日/发放日,属程序性落地,无预期差;除息后股价机械等额下调,持有博息还要承担税收与价格回落,不构成方向性交易机会。

📄 原文奥浦迈↗ 原文
奥浦迈: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108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不做 奥浦迈(688293.SH)
例行半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公告,方案已于2026-05-15股东会通过、无新增事实;10/27除息日股价等额下调,不存在事件驱动的方向edge,不做多也不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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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奥浦迈半年度每股派现0.20元的方案5月已通过,本次仅为登记/除息/发放的实施性公告,无新增基本面信息,除息日股价等额下调,无事件驱动edge,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主要风险

  • 分派金额相对公司体量的实际股息率未量化,但即便股息率可观,方案也已在5月定价,本次实施不带来增量。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不进入交易,无需先例校准幅度。

方向:现金分红实施为机械除息事件,不依赖事件研究先例;A股同类例行分派实施公告普遍无正向超额收益、除息日价格等额回落。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对齐先例,也无需据此设定tp/sl,因不开仓。

形态:例行分派实施属程序性事件,不具方向性交易模式。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2,407 字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108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0000元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10/26

2026/10/27

2026/10/27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15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6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2,477,3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20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495,479.80元。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6/10/26

2026/10/27

2026/10/27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
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
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
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肖志华、常州稳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
税港区铧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稳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
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
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000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本
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000 元,
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
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20%;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
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
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
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
得税,实际税负为 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 0.18000 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
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 0.18000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
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对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照
QFII 股东执行。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
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 10%
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8000 元。如相关股
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
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
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20000 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本次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
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1. 28055bfca7 · 2026-10-19 17:30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 658c0c1e2ba5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