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欧普照明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8/10不做原因:风险收益比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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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148.33万股即将上市流通
这是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既定时间表触发的例行解锁:业绩条件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2023-2024年均值(实际9.20亿元),市场在年报及计划条款中已知悉;新增流通股1,483,272股仅占总股本约0.20%,既无超预期利好,抛压量级也不足以构成实质做空催化。
📄 原文欧普照明↗ 原文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3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
不做 欧普照明(603515.SH)
例行股权激励解锁,无新增事实预期差;148.33万股仅占总股本约0.20%,利好与抛压两端均无可交易量级,且正式流通日尚未公告,不具备时间边界内的正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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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欧普照明公告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属激励计划例行履约,可解锁股数仅占总股本0.20%且上市日待定,无预期差与可交易量级,不做。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high ↗
关键理由
- 无正期望方向:解锁本身既非新增经营利好,0.20%总股本的潜在抛压也不构成强空催化
主要风险
- 正式上市流通公告前后员工小额减持可能带来短期情绪扰动,但量级不足以驱动可交易行情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未纳入任何先例,直接按事件例行性与量级判定AVOID
方向:无适用先例;例行小额股权激励解锁不属于可交易事件类型,外部先例不会改变RISK_REWARD结论
涨幅量级:不足:解锁股数仅占总股本0.20%,量级本身排除以历史幅度定tp/sl的需要
形态:不适用
原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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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3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4 名。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数量:1,483,272 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相
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24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5、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
6、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
7、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办理
完成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实意见,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
9、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9 人因离职、140 人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对其持
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8,84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 2 人因离职、19 人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102,56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
10、202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
期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10
月 7 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 30%。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
期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 30%。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查,均已满足。具体如下: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象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解除限售条件。
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公司 2025 年
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公司业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低于前两个会计年
东的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绩考核
度(即 2023-2024 年)的平均值。
润为 9.20 亿元,不低于前两个会
计年度(即 2023-2024 年)的平
均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
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
为“A”、“B”、“C”、“D”和“E”五个等
本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及对
应可解除限售股数如下:
1、首次授予:
级,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
情形
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A、B
个人业
A(优秀)
100%
绩效为
绩考核
B(良好)
100%
要求
C(合格)
80%
D(待提升)
0%
E(不合格)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
(人)
绩效为
个人业绩考核等级
可解除限
人数
C
合计
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股)
125
547,380
121
616,392
246
1,163,772
2、预留授予:
情形
人数
(人)
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
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售股数
绩 效 为
可解除
限售股
数(股)
26
248,700
绩效为 C
14
70,800
合计
40
319,500
A、B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可解锁人员中部分人
员同时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对象,因此合并计算
后实际可解锁总人数为 274 人,合计可解锁股数为 1,483,272 股。
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相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9 人因
离职、140 人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8,84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2 人因离职、19 人因业绩考核
不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5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
理。相关注销实施手续已办理完成。
202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共
计 1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74,128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6 人,共计
1,163,77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本次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马志伟
董事
400,000
96,000
24.00%
胡兴
董事会秘书
30,000
7,200
24.0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44人)
3,962,900
1,060,572
26.76%
合计
4,392,900
1,163,772
26.49%
(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0 人,共计
319,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本次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比例
许斌
董事
90,000
27,000
30.0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9人)
1,034,000
292,500
28.29%
合计
1,124,000
319,500
28.43%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
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建议公
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及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应条件均已满
足;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还须按照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3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4 名。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数量:1,483,272 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相
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24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5、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
6、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
7、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办理
完成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
8、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实意见,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
9、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9 人因离职、140 人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对其持
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8,84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 2 人因离职、19 人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102,56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相关注销登记手续已完成。
10、202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
期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10
月 7 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 30%。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
期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届满,可解锁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 30%。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查,均已满足。具体如下: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象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解除限售条件。
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公司 2025 年
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公司业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低于前两个会计年
东的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绩考核
度(即 2023-2024 年)的平均值。
润为 9.20 亿元,不低于前两个会
计年度(即 2023-2024 年)的平
均值,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
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
为“A”、“B”、“C”、“D”和“E”五个等
本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及对
应可解除限售股数如下:
1、首次授予:
级,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
情形
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A、B
个人业
A(优秀)
100%
绩效为
绩考核
B(良好)
100%
要求
C(合格)
80%
D(待提升)
0%
E(不合格)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
(人)
绩效为
个人业绩考核等级
可解除限
人数
C
合计
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股)
125
547,380
121
616,392
246
1,163,772
2、预留授予:
情形
人数
(人)
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
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售股数
绩 效 为
可解除
限售股
数(股)
26
248,700
绩效为 C
14
70,800
合计
40
319,500
A、B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可解锁人员中部分人
员同时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对象,因此合并计算
后实际可解锁总人数为 274 人,合计可解锁股数为 1,483,272 股。
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相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9 人因
离职、140 人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8,84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2 人因离职、19 人因业绩考核
不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2,5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
理。相关注销实施手续已办理完成。
202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共
计 1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74,128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46 人,共计
1,163,77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本次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
马志伟
董事
400,000
96,000
24.00%
胡兴
董事会秘书
30,000
7,200
24.0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44人)
3,962,900
1,060,572
26.76%
合计
4,392,900
1,163,772
26.49%
(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0 人,共计
319,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股)
本次可解除限
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比例
许斌
董事
90,000
27,000
30.0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9人)
1,034,000
292,500
28.29%
合计
1,124,000
319,500
28.43%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
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4
年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建议公
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及
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应条件均已满
足;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还须按照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fe7af90d71· 2026-10-19 18:38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658c0c1e2ba5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