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股公告莱特光电Doubao · 实盘不做把握 9/10不做原因:无增量信息
北京时间·🕒 发布 10-20(北京日)仅日期·待核·⟳ 抓取 19:23:58·⚡ 决策 10-19 19:38:16 +14m18s·8.4 天前
莱特光电拟用可转债募集资金2447.7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属常规募资管理程序
募集资金置换是可转债发行资金到账后的标准合规动作:可转债9月1日已获注册批复、10月12日资金到账、10月16日已披露专户监管协议,本次仅将公司先期垫付的2447.73万元自筹资金换回,资金仍在原募投项目内封闭运行,不改变募投方向、不带来新业务或新现金流,也无摊薄/分红等资本结构新增变化,属高噪音例行治理公告。
📄 原文莱特光电↗ 原文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5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不做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88150.SH)
再融资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先期垫付自筹资金的标准程序性公告(24,477,332.42元,占募资净额约4.7%),资金仍封闭用于原募投项目,无新增经营、订单、业绩或资本结构信息,无预期差与交易edge;不做多也无任何利空可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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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档案
结论摘要
莱特光电公告用可转债募集资金2447.73万元置换前期垫付的自筹资金,保荐人、会计师均出具无异议意见,是募资到账6个月内的常规程序,无经营或盈利增量,不具备交易edge,回避。
🔎 新鲜度:最早出现 2026-10-19 · 扩散 low · price-in 风险 low ↗
主要风险
- 可转债已于2026年10月发行并到账(总额5.25亿元),未来转股可能摊薄每股权益,但属发行时已披露的存量信息,并非本次置换公告新增。
反向证据
- 做多前查反向 · 来源 filing · 日期 2026-10-19 · 影响 invalidates
公告原文仅涉及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置换及发行费用结算,明确不改变募投用途、不影响项目进行,无任何收入、订单、利润或指引增量,不构成利好。
检索:莱特光电 募集资金置换 自筹资金 是否新增订单 业绩 指引 原文 ↗
先例如何影响了这次决策
对本次决策的影响:确认不进入交易,不设止盈止损,直接AVOID。
方向: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为A股再融资后标准化合规公告,不产生方向性价格反应,无必要构建先例面板。
涨幅量级:无高相似交易型先例可供校准涨跌幅;该类公告不含经营增量,幅度不适用。
形态:无见光死或冲高模式可言——市场通常对此类例行募资管理公告无显著反应。
原文全文
展开原文 · 3,999 字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5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
计人民币 24,477,332.42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
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莱
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6〕230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47,79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24,779,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6,902,112.23 元(不含前期已费用
化的发行费用 990,566.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7,876,887.7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6]14437 号)。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
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人、公司全资子公司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477.9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51,787.69 万元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
车间 1、生产车间 3 和生产车间 4 项目
52,166.07
49,077.90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
3,584.69
2,709.79
合计
55,750.76
51,787.69
序号
项目名称
1
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利
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止,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投资额
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
1 设项目生产车间 1、生产车间 3 和生产
车间 4 项目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
2
目
合计
490,779,000.00
22,843,890.00
22,843,890.00
27,097,887.77
278,500.00
278,500.00
517,876,887.77
23,122,390.00
23,122,390.0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为人民币 7,892,678.27 元
(含前期已费用化的发行费用 990,566.04 元),其中承销费用 5,330,188.68 元已
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
费用金额为 2,345,508.46 元,本次拟置换 1,354,942.42 元。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不含增值税)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
额(不含增值税)
拟置换金额(不
含增值税)
6,273,584.91
943,396.23
943,396.23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2
律师费用
566,037.75
566,037.75
377,358.50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707,547.16
566,037.73
0.00
4
资信评级费用
235,849.06
235,849.06
0.00
5
信息披露、发行手
续费及其他费用
109,659.39
34,187.69
34,187.69
7,892,678.27
2,345,508.46
1,354,942.42
合计
注:上述发行费用包含前期已经费用化的发行费用 990,566.04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
额),扣除后发行费用合计 6,902,112.23 元。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
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为人民币 24,477,332.42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报告》(中汇会鉴[2026]14477 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24,477,332.4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6 年 4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5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
计人民币 24,477,332.42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
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莱
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6〕2306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47,79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24,779,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6,902,112.23 元(不含前期已费用
化的发行费用 990,566.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7,876,887.7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6]14437 号)。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
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人、公司全资子公司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2,477.9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51,787.69 万元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
车间 1、生产车间 3 和生产车间 4 项目
52,166.07
49,077.90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
3,584.69
2,709.79
合计
55,750.76
51,787.69
序号
项目名称
1
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利
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止,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投资额
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
1 设项目生产车间 1、生产车间 3 和生产
车间 4 项目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
2
目
合计
490,779,000.00
22,843,890.00
22,843,890.00
27,097,887.77
278,500.00
278,500.00
517,876,887.77
23,122,390.00
23,122,390.0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为人民币 7,892,678.27 元
(含前期已费用化的发行费用 990,566.04 元),其中承销费用 5,330,188.68 元已
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
费用金额为 2,345,508.46 元,本次拟置换 1,354,942.42 元。截至 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
(不含增值税)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
额(不含增值税)
拟置换金额(不
含增值税)
6,273,584.91
943,396.23
943,396.23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2
律师费用
566,037.75
566,037.75
377,358.50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707,547.16
566,037.73
0.00
4
资信评级费用
235,849.06
235,849.06
0.00
5
信息披露、发行手
续费及其他费用
109,659.39
34,187.69
34,187.69
7,892,678.27
2,345,508.46
1,354,942.42
合计
注:上述发行费用包含前期已经费用化的发行费用 990,566.04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
额),扣除后发行费用合计 6,902,112.23 元。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
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为人民币 24,477,332.42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报告》(中汇会鉴[2026]14477 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24,477,332.4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6 年 4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0 日
决策记录链 · 只追加
每次领取产生一条记录,重新决策追加一条并以 supersedes 指向被替代的记录(ADR 0014)。
35a5bed13a· 2026-10-19 19:38 · doubao / doubao-seed-evolving-latest-version · 策略包658c0c1e2ba5当前